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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失业保险每月几号发放,失业金一般每个月几号发放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7 05:27:37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失业金一般每个月几号发放

一、失业补助金几号发放1、一般情况下,每月15日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申领之月起计发,每月15日为系统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按期提前,15日前新登记申领并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当月发放。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二、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失业金的领取时间跟缴纳社保的时间是有关系的,但一般多可以领24个月左右。根据法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金一般每个月几号发放

2,失业保险金每月几号发放到卡里

1、失业补助金每个月月中或月尾,也就是15号或30号进行发放,同时,不一定会准时到账,通常情况下,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之后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账。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市社保局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失业保险金每月几号发放到卡里

3,失业保险金每月几号发

失业保险金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一、失业金可以领多久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二、领取失业金流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三、失业补助金是否是一次性发放六个月1、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但也有特殊情况,譬如在广州,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是可以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月领的服务。建议可以到社保局进行咨询。2、失业补助金申请在审核通过后,当地社保局针对申领人实际断保月份开始补发失业补助金,申请月及之前的待遇会一起发放,之后每月发放。另外,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一旦用户重新就业、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就会从次月开始停发,没有发放的失业补助金也不会保留。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每月几号发

4,天津失业金每月几号到账

天津失业金每月几号到账   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下面是我分享的天津失业金每月几号到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津失业金每月几号到账   失业保险金次月15日前便可发放到位。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失业登记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天津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第一步,下载“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并进行注册登录;   第二步,在天津人力社保APP首页,找到“失业保险金申领”,点击进入;   第三步,选择申领: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或“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   (一)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阅读完毕《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须知》后,若选择“承诺”,则视为了解并同意权利义务,点击“前往申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不同意《须知》所列权利义务,则点击左上角后退按钮,放弃申领。   (二)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阅读完毕《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须知》后,若选择“承诺”,则视为了解并同意权利义务,点击“前往申领”;若不同意《须知》所列权利义务,则点击左上角后退按钮放弃申领。   申领成功后,申领区人社局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二期工程”系统进行失业保险金确认发放,申领次月拨付至失业人员所填写的银行账户中。    天津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缴纳1年以上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5年以上,超过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最长为24个月。    温馨提示: 失业金只能提供短期的补助,因此大家在失业期间一定要想办法尽快摆脱失业的困境。 ;

5,失业保险每月几号到账

一般是在月中或月尾,也就是15号或30号进行发放.一.各地区发放失业保险的时间一样吗?每个地区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发放时间要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月初或者月末都不固定。例如广州的失业保险一般是次月10日前发放上个月的,具体时间不定。失业补助金的审核时间一般需要5天,如果碰上人多的时候,或者是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等情况时,都会影响到补助金的发放时间,但是最晚也会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失业补助金是由社保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借该单证就可以到指定的地区领取自己的补助金了。二.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三.失业金可以领多久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领取期限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例如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如下:1、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2、累计缴费满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3、累计缴费满3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4、累计缴费满5年以上不满8年领取15个月;5、累计缴费满8年以上不满10年领取18个月;6、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领取24个月。不少人认为失业金只能领一次,如果已经领取过了,那再次失业的时候就不能再领取。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限制领取失业金的次数,简单来说只要失业劳动者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那么就可以领取,即使之前已经领取过了,这个也是不受影响的。不过要特别注意一点,就是在重新就业之后又再次失业的,要重新计算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四.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1.领取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2.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3.失业人员死亡的遗属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领取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5.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6.领取失业补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但这一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五.申领失业保险金会不会影响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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