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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产假津贴,天津对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2 10:25:50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天津对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了不是兼得的

天津对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2,天津开发区产假津贴

社保账户应该存在,只要你以前(生小孩子前)单位为你交了社保(包括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生育补贴费,以下资料,供你参考:1

天津开发区产假津贴

3,如果12月份生孩子天津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社保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其中产假天数是98天,晚婚晚育增加30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胎,产假增加15天。
津贴就是你的工资

如果12月份生孩子天津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4,天津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

天津生育津贴领取发放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天津市社保中心提醒,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值得注意的是,申领的生育津贴不是全部支付给女职工本人,因为单位已经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将支付给单位。如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单位应当将高出部分的差额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5,天津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6,我是天津的 怎么申请生育津贴啊 有什么条件么

目前领取生育津贴必须是上了百生育保险的,这个自己上不了,必须有工作单位,在养老保险的前提下才能度上,,自己上不了的。这个津贴就是在生育期间依据亲上班时的平均工资给的一个补贴,是社保统一发放的。目前是生育险核报是在怀胎三个月之内上报。这个是和产假挂钩内的,一般24周岁以下顺产是三个月,24周岁以上多一容个月,如果是剖腹产或是其他手术助产的再多加半个月。最我不超过四个半月。
在你歇产假期间,虽然你没有工作,但是单位支付给你全额工资,而生育保险会补偿给单位“生育津贴”(你的缴费基数/30.4*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首先要有工作,由单位直接发放,详细的问人事管理或是财务,不同单位负责管理的部门不一样。下面是百度知道内容,仅供参考!
独生子女父母单位发!

7,天津市生育津贴怎么办理

生育津贴的办理流程:申领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以及报销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1、应于分娩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2、医保局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补贴(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划入个人银行卡内),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天津如何办理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丫丫网iyaya.com版权所有,转载请说明出处收藏 天津市生育保险金办理手续如下:办理登记的手续:一、妊娠登记1、登记时限要求:应于怀孕后10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于诊断后10日内,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后2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2、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⑴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⑵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⑶妊娠化验单(加盖医疗机构生育保险专用章);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提供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而在本市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男方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市《生育服务证》发放条件,发放本市的《生育服务证》;女方或夫妻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而女方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所提供的外省市《生育服务证》需经现居住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作为出生统计的依据;在妊娠登记时限内发生自然流产,尚未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街计生办出具《生育保险婚育证明》,该证明可替代《生育服务证》。准予进行妊娠登记。⑸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住院登记1、登记时限要求: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应于住院当天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未及时办理的,应在三日内补办;其他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的,应在三日内到所属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长期派驻异地的参保职工携带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证1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2、生育或终止妊娠、流产、引产住院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⑴《医疗保险证》原件;⑵《住院证》原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⑶流产(或引产)住院术前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⑷妊娠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⑸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报生育待遇手续:一、准备材料:(一)产前检查费: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二)门诊医疗费票据: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三)住院医疗费票据: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2、住院费用清单;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四)生育津贴申报材料: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五)其他材料:证明、申请、情况说明等。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二、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办法:1、一组票据的粘贴:(1)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2)门诊收据在上,机打明细在下,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3)报告单复印件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宽度为准折叠;2、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间隔0.5-1cm),先内后外,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以下简称《粘贴单》)票据粘贴线上。4、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5、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6、费用清单需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7、核实无误后填写《粘贴单》各项内容。申报生育津贴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在产假结束后提交给公司,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代为报销。所需材料如下:1、医院的诊断证明,需要盖诊断证明专用章2、产前检查费用明细清单及挂号单红联,都要有生育险专用章3、一孩生育服务证复印件4、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5、独生子女证复印件6、医保证复印件7、身份证复印件8、出院小结,也要加盖生育险专用章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二、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 1、填写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申报生育待遇手续: 一、准备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四)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证明、申请、情况说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二、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办法: 1、一组票据的粘贴: (1)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 (2)门诊收据在上,机打明细在下,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 (3)报告单复印件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宽度为准折叠; 2、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 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间隔0.5-1cm),先内后外,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以下简称《粘贴单》)票据粘贴线上。 4、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 5、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6、费用清单需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7、核实无误后填写《粘贴单》各项内容。 申报生育津贴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在产假结束后提交给公司,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代为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医院的诊断证明,需要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2、产前检查费用明细清单及挂号单红联,都要有生育险专用章 3、一孩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 5、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6、医保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出院小结,也要加盖生育险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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