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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行政管理新举措,天津市行政规章制定办法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0 10:46:55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市行政规章制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行政法制建设,使市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以保证行政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规章,是指市人民政府为了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和管理本市各项行政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情况依法制定的并普遍适用于全市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行政规章的名称一般应为规定、办法、实施办法等。“规定”是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办法”是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实施办法(细则)”是为实施法规而作的具体规定。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行政规章制定工作进行立项、组织、指导和协调,并负责对行政规章草案进行审核。第四条 下列事项,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行政规章:  (一)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市施行时,需由市人民政府加以具体规定的;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就授权的事项,需要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管理规范的;  (三)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各种方案,制定地方性法规尚不成熟,需要以行政规章形式加以规定的;  (四)调整行政机关自身活动城要制定行政规章的;  (五)市人民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需要制定行政规章的。第五条 下列事项,必须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为行政规章或带有规章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一)具有行政处罚内容的;  (二)具有行政性收费内容的;  (三)具有行政管理许可内容的;  (四)具有行政强制性措施内容的。第六条 制定行政规章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循宪法的规定,遵循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  (二)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三)从本市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具有可操作性;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  (五)借鉴外省、市和其他国家及地区在制定行政规章方面的有益经验。第二章 立项第七条 市各委、办、局(以下简称起草部门)在起草行政规章前,应填写《制定行政规章项目建议书》,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拟制定行政规章的法律法规依所、事实理由、必要性、可行性及作用效果的预测审核后,报请市人民政府领导批准立项。第八条 起草部门申报的行政规章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行政规章的名称;  (二)制定行政规章的依据;  (三)制定行政规章的宗旨;  (四)行政规章的调整对象、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准备采取的对策;  (五)起草单位和起草工作人员的组成及准备的经费;  (六)报送时间。第九条 对批准立项的行政规章项目,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可以参加有关调研、论证等活动,具体指导有关起草、协调工作。第十条 批准立项的行政规章项目,未在限期内报送行政规章草案的,起草部门应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书面说明原因及延期报送时间。第十一条 对批准立项的行政规章项目,从起草部门报送行政规章草案起一年内未办结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应将原因函告起草部门。第十二条 对原已批准立项的行政规章项目,因情况变化已无制定必要或制定条件尚不成熟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可商得起草部门同意,报经市人民政府领导批准撤销项目;起草部门也可以申请撤销已批准立项的项目,但须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签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领导批准。第十三条 因工作急需,起草部门在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行政规章草案的同时,办理该项目的立项手续;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意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直接确定行政规章项目。第三章 起草第十四条 行政规章草案由我市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起草,经该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后上报;行政规章内容与几个主管部门的业务有密切联系的,由提出建议的部门负责起草,也可以几个主管部门共同起草,会签后上报;行政规章内容比较重要的,可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起草,或组织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起草小组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领导认为必要时也可以指定有关委、办、局起草。

天津市行政规章制定办法

2,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依法行政考核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程序简化的原则。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对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工作机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区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实行垂直管理的区县机构,由区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不同考核项目分别进行考核,具体考核项目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第四条 依法行政考核下列事项:  (一)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政府职能情况;  (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三)制度建设质量情况;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防御风险情况;  (七)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制约情况;  (八)行政责任追究情况;  (九)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十)市或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与依法行政相关的其他事项。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具体内容,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和本市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主要工作目标制定,包括年度考核目录、考核标准和考核细则,并于每年第一季度下发施行。  各区县人民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区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市人民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制定。  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及标准应当逐年深化提高。第六条 市和区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下列考核工作职责:  (一)拟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录、考核标准、考核细则,经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公布施行;  (二)具体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三)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起草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  (五)检查验收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整改情况。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第七条 依法行政考核应当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书面材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专业考核相结合。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 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二) 审阅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三) 查阅相关案卷、文件、资料;  (四) 组织专项检查和抽查;  (五) 核实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记录、统计数据;  (六) 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意见。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各类考核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组织开展的涉及依法行政考核事项的专项检查、社会评议结果,可以直接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参考依据,不再重复考核。  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组织应当提供相关检查评议结果。第九条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未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  (二)未达到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细则中确定的合格标准的;  (三)经查实在考核中有提供虚假情况、数据等行为的;  (四)违反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五)因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六)因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引发恶性事件的;  (七)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依法行政考核中应当予以加分: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举措被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作为经验推广的;  (二)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成绩突出,获市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依法行政工作被中央新闻媒体或者本市主要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

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

3,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制定的天津市行政性收费预算管理暂行办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性收费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3〕19号)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以下称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特定需要对社会、经济、技术和资源实行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收费的,除中央另有规定者外,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凡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应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所收款项,应根据本部门的财务隶属关系,作为同级财政的预算收入,上缴国库。第四条 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的范围是:  1、管理性收费,包括管理费、审批费、审评费、检查费、登记费、注册费、检验费、诉讼费、仲裁费、排污费、签证费、认证费、鉴证费、监理费等。  2、资源性收费,包括水资源费(含城市水资源费)、无线电管理费等。  3、证照性收费,即收费扣除印制成本或工本费后的余额,包括执照费、证件费、护照费、证书费、单证费、许可证费等。  具体收费项目由市财政部门分批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行(第一批收费项目见附件)。第五条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性收费,可暂不纳入预算管理,但要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入上交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支出由用款单位编报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计划拨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国家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项目的规定。行政性收费收入,由收费的国家行政机关在每月末前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绝不允许将收费收入与本部门的经费划拨和职工的奖金、福利挂钩,严禁搞任何形式的提留、分成和收支挂钩。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不得给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下达收费收入指标。第七条 国家行政机关上缴行政性收费收入时,应使用财政“一般缴款书”,并在预算科目名称栏内加盖收费项目名称印章,以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其他收入类”中的“行政性收费收入”款级科目,分别按财务隶属关系缴入同级国库。  区、县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由按有关规定全额上交或按比例上交市主管部门改为全部作为区、县财政预算收入,上缴区、县国库。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收费的国家行政机关原有经费拨款数额、收费收入缴库及其实施管理所需经费开支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行政管理补助支出预算,并及时拨付资金,用于补助行政管理开支,保证其正常工作的开展。第九条 行政管理补助支出预算应明确列出具体项目和数额。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其他支出类”中的“行政管理补助支出”款级科目,编列至“项”级支出科目。支出项目和范围,主要是对必要的公务费、业务费等项行政管理支出的补助性支出,以及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性支出等,国家行政机关均不得擅自突破或变动。第十条 国家行政机关应在每年十一月二十日以前,将下一年度各项收费收入和相关的行政管理补助支出预算草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中做出专项安排。在预算执行中,如收入和支出情况发生变化时,有关部门应及时提出调整预算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一条 国家行政机关应在下年度一月十五日前,编制上年度的各项收费收入和经费补助支出决算草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二条 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应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制发的行政性收费专用收据。行政性收费专用收据的具体管理办法,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性收费的管理,按照有关预算会计制度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分别设置收支总帐和明细帐,并及时将收支登记入帐,做到日清月结。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有权督促其及时上缴国库,并实行监督和检查。各级审计、物价部门要加强行政事业收费收入的专项审计和检查。第十五条 凡未经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所取得的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作为非法收入予以没收,上缴市级国库。对违反本办法,不按期上缴国库、拖缴、截留、坐支、挪用、私分行政性收费收入,实行提留、分成和收支挂钩办法或者下达收费收入指标的,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各级财政部门可以依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国发〔1987〕5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人的法律责任。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制定的天津市行政性收费预算管理暂行办

4,如何对行政管理成本进行控制

有效地控制行政成本、高效低耗地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是我国政府行政改革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寻求行政成本得以降低的措施与途径是我们解决当前行政成本过高或失控的关键。根据上述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我国行政管理中成本问题的原因,下面着重从宏观与微观层面提供解决行政成本高的方案。 如上所析,行政成本是一项综合指标,造成行政成本过高,而行政效益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从宏观角度看,需要着重在更新行政主体的思想观念、改进行政管理的模式、完善管理制度以及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方面有所突破和进展。 1. 更新思想观念,在行政管理中借鉴“经济人”的思想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在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过程中,奉行顾客至上、质量第一、注重效益等企业理念。政府在管理社会事业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虽然其最终实现的目标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有着根本的不同,但是从某种角度讲,对于要建立一个“做得更好和花钱更少的政府”来说,在改革和探索中借鉴企业的经营理念,借鉴“经济人”的思想,是非常有价值的。首先,政府在行政管理中要确立讲求效益的思想观念。企业是追求经济效益的赢利性组织。经济效益及利润是企业经营行为的内在动力,企业总是在使顾客满意的前提下,力求以更低的成本或更少的投入获得更多的利润或更多的产出,在这当中避免亏损和杜绝浪费。 其次,在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上确立以公众为本的思想观念。在企业与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顾客的关系上,企业奉行顾客至上的理念。企业把顾客及顾客的需求看作是企业存在的全部理由,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基础上实现企业自身的利润,进而使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政府的顾客是政府所服务的对象即公众。政府作为非物质生产部门,其行政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税收。征税这种国家对纳税人的“强迫性”储蓄行为又是财政经济的主要来源,行政管理活动所使用的经费,都是纳税人的钱,因而,纳税人即公众是政府的顾客,就如同企业确立顾客至上的理念一样,政府应该确立以公众和公众利益为本的思想观念,遵循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节省行政经费开支,让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中去,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公众既然是这些利益的出资者,也应该是最终的受益者。对于政府来说,确立以公众为本的思想观念有助于行政主体克服那些在传统行政体制中滋长出来的根深蒂固的错位以至颠倒的观念及行为。如以政府为中心的妄自尊大的官本位主义、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官僚主义等。 再次,政府要在行为方式上确立追求高效率的时间观念。企业的经营活动十分强调效率。无论是企业的内部管理还是外部的市场营销,企业都注重提高效率,以免贻误商机。办事拖拉、反应迟钝等行为是与企业经济活动不相容的。政府历来把提高行政效率作为行政管理所追求的一大目标。但是由于行政效率的高低与机构及公务员的利益无关等原因,政府在慢节奏的行为模式中形成了办事不讲效率的思想观念。因此,政府需要借鉴企业的快节奏、高效率的运作模式,强化时间观念,重塑追求高效率的思想观念,以提高政府工作的行政效率,避免时间这种抽象的行政资源被无端的损耗,从而加大行政成本,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 精简政府机构,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模式 精简政府机构,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模式是有效控制行政成本的主要途径。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改革的重点是加快市、县、乡(镇)三级行政组织的机构改革。县、乡(镇)两级的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在数量上均占国家行政组织、工作人员的极大份额。鉴于此,对需新增设的部门进行成本核算,部门设置、人员增加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确定其职能、机构、编制。在职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过程中,要本着用最少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效能的通则,使财政支付有效发挥作用。伴随着机构改革的进行,政府在管理模式上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实现由传统行政向现代行政的转变,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耗费。 ⑴ 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 政府必须完全改变过去计划经济下的全能政府的状况,凡是市场和社会能解决的事情,政府就不要干预,政府职能的范围应取决于市场和社会的需要,而在其他方面实现职能的分离。 一是政企分离。政府不是经济部门,不应该直接经营和管理企业,也不应该直接参与盈利性的竞争。政府应该根据市场分工的原则,把国家资本从不必由政府负责的部门和企业中逐渐退出来。当务之急是按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合理形式和途径,建立国有资产的科学管理体系,通过经济关系的变革实现政企分离。重新构建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和结构,把国家需要控制的基础产业的资产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资产分类管理;重新构建国有资产的运营体系,从而有效地保证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益;重新构建国有企业的宏观管理体制,政府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从效益最优化的原则出发,国有资产主要应在提供公共物品的领域发挥作用。 二是政社分离。实行政社分开,政府应还权于社会,把政府的管理职能与一般的社会职能分开,鼓励建构新社会管理组织,促进市民社会的开放。应使各种社会中介组织成为独立于政府自收自支的社会组织,而不再是政府的附属物;使基层自治组织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组织,可以代行基层行政部门的许多职能,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总之,政府必须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从原有的“包揽一切”转换到调控、监督、指导和服务的职能上来,这是建立低成本高效益的政府的充分条件。 ⑵ 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现代化的政府管理应当为广大人民提供公正、廉洁、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这就要求政府管理必须实现从管制行政向服务行政的转变。这要求政府机构在行政方式上简化履行公务的行政程序。尤其在公共事务复杂多样、情势瞬息万变的当今社会,政府应该简化办事的行政程序,废止或修订那些束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时的规章制度,以使政府机构和公务员为公众提供公正、廉洁、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这其中,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是实现管理模式转变的关键天津市政府的行政审批改革经验值得借鉴。近两年政府各部门审批程序大大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这些审批环节的减少克服了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弊端,也减少了政府审批中的随意审批、违规操作、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等行为,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政府工作的成本。 ⑶ 从暗箱行政向透明行政转变 政府要不断地扩大信息的公开度,减少暗箱操作,加快网上政府的建设,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的信息,这其中应当包括行政预算与开支及其相关信息。政府能够及时通过各种媒体为公民所知,广泛听取公民意见,以便公民能够及时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并且对公共行政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政府部门的行政开支来源于纳税人,因此,政府部门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本身就负有向社会大众提供信息的职责。因此,对各项行政法规应当逐步实现公开、透明,特别是政府部门做出影响公众权利义务的行为标准、工作程序等等,都应当依法公布,确保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信息获取权。目前,政府通过加快网上建设,通过网上公布各自的办公信息和程序,开辟了“政府公报”、“政府信息”等,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起到透明和公开的作用。可以说,透明行政将有利于社会公众监督政府施政,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资源的耗费起到了制约的作用。 3.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是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与行政质量的迫切要求。对公务员综合素质的要求,本质上是对政府管理的要求。只有公务员的素质提高了,才能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才能推动政府加快行政管理的改革,提高行政效益。因此,各级政府都应该有意识地加强教育培训,培养和提高公务员在思想政治、业务、文化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应当将公务员的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建设、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学习型政府”,全面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这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与质量提供了人员的保证。

5,如何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一、 行政管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行政管理现代化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思想观念现代化。行政管理观念现代化,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现代化的过程是人自身自我完善的过程, 树立强烈的创新思想和开拓精神, 准备和乐于接受他未曾经历的新的生活体验、新的思想观念和新的行为。要勇于抛弃墨守成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传统观念, 改变家长式、长官意志、独断专行的管理思想以及唯命是从、以教条和机械的方法处理行政事务的旧习惯。2、行政组织机构的现代化。现代化的组织机构必须有灵敏的信息系统、科学且权威的咨询系统、民主和高水平的决策系统、高效的执行系统和强有力的法制性的监督系统。此外, 现代化的组织机构, 应当有合理的机构设置、精干而有效率的公务人员、较高的智能、合理的年龄结构、明确的职责权限、标准的工作程序和公正、严明的考核、奖惩等激励机制, 使得各组成部分协调运转, 从而保证行政管理的效率性。3、知识现代化。21 世纪是科学、管理飞速发展的时代, 行政管理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日益增多, 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 只有努力掌握和丰富现代化科学知识, 才能使自己跟上时代变化的步伐, 做好政府管理工作。4、管理技术手段的现代化。落后的行政管理技术和办公手段是造成我国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行政管理工作的性质、内容、形式和手段都需逐步变革, 必须采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技术、自动化的办公手段, 在政府内建立起高效率的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传递加工系统, 提高政府管理效能。二、 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前提条件树立民主观念是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前提条件。现代化的行政管理是民主的行政管理,而行政民主化的基本前提就是行政公开,而且公开性不仅限于决策层,还应该扩大到全社会,公民能够直接地或者间接地通过某些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介入政府决策,表达自己的心声;另一方面,行政公开有利于公众了解政府行政工作,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有效促进政府行政决策的合理化和科学化,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密切政府与公众的联系,有效防止一些行政工作人员的“黑箱操作”和****现象的产生。政府可以通过采取相关措施实现行政公开,例如:1、通过网站、媒体、设立固定政府信息公开设备设施、定期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设立服务热线等方式,切实增强政府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最近,政府机关各局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是规范、统一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一项举措,极大地推进了行政民主化。2、建立预公开制度。政府在发布各种政策、规章以及实施重大决策前,应组织政府领导成员或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开展专项的社会咨询活动,围绕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各界人士进行讨论、论证或举行听证会。3、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提高政府对公众意见和投诉的回应力,通过互联网、信访、走访等途径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联络,以建立一个以公民为中心的政府行为目标,提高政府的服务意识,以公众的满意度作为政府工作成败的衡量指标。三、 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核心行政效率是提高全社会效率的核心,是行政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归根到底就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其途径主要有:1、实行行政主体多元化。引入行政服务的竞争机制,减轻政府职能负担,让其他社会力量包括社会团体、企业、中介组织去承担公共行政职能,通过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合作的方式达到社会治理,对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产生激励作用,提高政府服务意识。2、建立“有限政府”的观念,实现行政管理高效化。首先要限制政府的职能范围,“让政府只做它应该管的事”,在它应该起作用的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力,承担责任。其次是限制政府的权力,让它只在其权力范围内起作用,不得随便干预市场行为,把政府职能放在加强宏观调控上。3、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大规模减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条件、环节和内容,尽快建立网上审批系统。4、合理设置政府各级机构,精简行政队伍,提高公务员素质。行政组织的设置要以职能需要为基础,避免“因人设庙”的现象,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实行责任制政府。加强公务员的技术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公务员进行能力评估和绩能考核。四、 电子政务是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手段在信息化社会里,政府现代化的根本特征表现为政府的信息化,电子政务是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政府管理形态,是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就是改造传统政府建设现代化政府的过程。电子政务在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改变政府的管理理念信息技术是一种新的事物,它不仅代表先进的技术,而且也代表一种新的思想、新的思维;信息技术本身是创新的产物,并且推进其他领域的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也包括管理创新、制度创新,这将极大地改变政府的管理理念。1) 建立服务式政府。目前指导着西方国家大力推行行政改革的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服务型政府将是未来政府的基本定位,综合服务将是未来政府的核心职责,政府原有的一些管理职能将移交给其他实体,政府更多的精力将投放到单个实体无法处理的信息服务和信息管理领域。电子政务的发展是以用户为中心,按照用户需要来设计政府的网络功能,它将促使政府由一种多层次、多部门、以管理为主的形态向一种智能型的、顾客取向的、以服务为主的形态转变。2) 建立规范化政府,电子政务的框架设立和功能体现,是建立在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之上,标准化和规范化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基本前提,电子政务的交互性、透明性、公开性和检索性,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政府的规范化和依法行政。3) 建立学习型政府,信息化条件下政府的管理与以往大有不同,对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将提出更高的要求,促进公务员更新观念,树立开拓创新意识和积极进取精神,不断更新知识,造就成为复合型人才。2、改革政府的组织结构正像电子商务深刻地改变了商业结构一样,电子政务将极大地影响和改变政府的结构和职能。传统的行政组织形式是官僚科层组织结构,它与工业化时代平稳的管理环境相对应而存在。电子政务的发展则将逐步缩减以至取消中间管理层,增宽管理幅度,改变科层组织结构,按照政府和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重新构造政府结构,使政府的组织结构设计更加精简和合理,促进传统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扁平化,从而优化政府的组织结构。政府组织机构的设立将根据公民的意向和需求来确定,朝着“单一窗口”、“跨部门”、“24小时”、“自助式”的方向发展。未来还可能出现政府动态网络机构的设立,即电子政府网络结构的各部分可以根据社会的需求相应的变动、增加或撤减。很显然,新的政府组织结构将改变传统的固定工作流程和死搬硬套的工作方式,力图建立一个有弹性、有应变能力的政府管理新机制。3、转变政府的运作方式传统政府的运转方式,大多以集中开会研究、自上而下的逐级下达指令和自下而上的层层汇报、上下级之间的层层报批和层层审批为主要工作方式,“文山会海”、“公文旅行”总是克服不了,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效率低下,并且容易出现信息失真和政府****。电子政务通过虚拟办公、电子邮件交换、远程连线会议等手段,改变政务信息的传递和流动方式,减少纸件政务信息的数量,改变政府的办事方式,逐步扩大和完善政府的网上办公功能,变官僚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变简单命令型政府为互动规范型政府,构建适合信息社会的政府工作方式。4、增强政府的决策能力政府通过网上与公众进行互动沟通,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政府的行为,将有力地促进政府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和效率化。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政府获取信息和处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政府能够及时获得和处理大量的信息,建立各种各样的政务信息数据库和政府辅助决策系统,进行辩证地和系统地思考和整理,大大提高政府的综合能力和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政府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络让公众参与,让公众发表意见,使政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有效集中群众智慧;决策后,政府又可以通过网络及时获得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反馈信息,了解和把握公共管理发展变化的最新动态,并据此完善或追踪决策;而公众也可以通过信息网络监督政府的运作过程和结果。同时,在政府内部电子政务也能够有效的防范下级政府违背上级决策精神而肆意妄为,在更大程度上保证下级政府更好地执行上级政府的决策,切实保证政府决策的顺利执行。5、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1) 电子政务以电子公文和网络办公为主要方式,加快了政务信息的传递速度,加快了政府的办事速度,从而增强了推行政令的时效性,大大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2) 政府信息化推动政府行政组织结构的变革,缩减甚至取消中间管理层,精简政府管理机构,将大大简化行政运作的环节和程序,有些中间管理层环节被计算机程序取代或被取消,这无疑将很大地提高政府的运转效率。3) 电子政务的目标之一是降低行政运作成本,随着电子政务地深入发展,政府行政管理结构将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素质将逐渐加强,政务信息传递效率和政府办公水平将不断提高,这些都会促使行政运作成本的减少。6、促进政府的反腐倡廉电子政务的公开性和交互性,将加强政务的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政府通过网络公开办事程序,公布政府政策法规及举报监督办法,使民众能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获得详尽的信息,参与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从而避免暗箱操作,防止以权谋私,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从我国电子政务的实践来看,电子政务的廉政功能已初步显现,如走私、逃套汇.骗税的重要手法,就是在单证上弄虚作假。过去我们把防伪的重点放在纸面单证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是治标不治本。如今,十二个中央部委联合推出的“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采用了“电子底帐+联网核查”的管理模式,使各管理部门之间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核查对方的执法电子数据,进而从根本上防止不法分子的造假机会。此外,电子采购和招标的推行也被实践证明是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减少这一领域****现象的强有力的方法。结束语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步伐和建设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管理现代化建设无疑是促进国际化城市建设的强有力保障。同时,行政管理现代化是一个既有理论又有很强实践性的概念,还需要我们在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建设发展中,不断探索,真正建立现代化的行政管理组织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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