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由区县实施的决定百一、抓好衔接落实,确保调整实施的市级权责清单事项接得住。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市直有关部门应当与承接机关完成调整实施的事项交接工作。对委托实施的事项,要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细化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委托期限等。市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后,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承接机关、交接日期、具体内容等。自交接之日起,由承接机关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市直部门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在完成交接工作后,市直有...
更新时间:2022-11-09标签: 汕头市政府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