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实施消防监督。除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和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监督,公安机关予以协肋外,其余所有单位的消防工作都应当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第二章火灾预防第四条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在规划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的时...
更新时间:2022-10-23标签: 消防条例消防条例中华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