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根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征管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004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负责福建省征收管理的税种和范围为:(一)增值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
更新时间:2024-01-03标签: 税务局福建省征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