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保护监察,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劳动保护监察工作,按照国家监察、行政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企业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察。第三条本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不论其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均应按本条例接受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监察。第四条上海市劳动局是本市劳动保护监察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行使本市国家监察的职能。...
更新时间:2023-05-29标签: 上海上海市劳动劳动保障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