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提升社会诚信水平,营造社会诚信环境,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使用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是指由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在其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可用于识别自然人、法人和其...
更新时间:2023-05-26标签: 上海上海市信用办法上海市办法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