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如下: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休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节假日和年休假期中进行。3、工作人员在当年年休假已休完的情况下,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因私出国(境)请事假的,应从严掌握,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批同意。4、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天以内,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
更新时间:2023-05-26标签: 上海上海市机关机关事业单位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