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村宅基地政策上海农村宅基地动迁政策:1、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2、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该条款也表明了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3、因此我国的基本法没有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4、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
更新时间:2023-05-22标签: 上海上海市宅基地基地上海市宅基地农村动迁政策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