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缴费上限2,深圳公积金上限3,深圳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1,深圳公积金缴费上限(一)缴存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4860元(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
更新时间:2023-04-25标签: 2020年深圳公积金封顶2020年深圳公积金封顶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