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5年9月1日实施的最新的“黑龙江省City供热-2/”,相关规定如下:第三十一条用户的采暖费应当直接全额缴纳到供热台,“黑龙江省City供热-2/”第三十五条规定:“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缴纳供热本单位/设施运行基础费,“黑龙江省City供热-2/”第三十五条规定:“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供热的,应当在本/中提出。1、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根据2005年9月1日实施的最新的“黑龙江省City供热-2/”,相关规定如下:第三十一条用户的采暖费应当直接全额缴纳到供热台。新房交付购房人使用前的热费由建设单...
更新时间:2023-06-09标签: 供热黑龙江省条例黑龙江省供热条例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