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五年,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中级人民法院聊城市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中级人民法院聊城市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4.14聊城Yu欢案指山东省2016年4月14日发生的刑事案件聊城冠县。1、于欢案二审与一审对比有哪些改变?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五年。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中级人民法院聊城市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
更新时间:2023-02-02标签: 聊城于欢案过当欢案于欢聊城防卫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