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承诺是具体的,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一个钱塘江楼盘:逆势而上,经典依旧,售楼是展示楼盘形象的主要场所,既是接待洽谈业务的场所,也是现场宣传的主要工具广告,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售楼广告未交付内容属于违约行为,售楼功能:售楼字面意思是销售楼盘的地方。1、售楼广告违约问题售楼广告未...
更新时间:2023-01-05标签: 售楼广告广告售楼第三条要约邀请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