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标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淮南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
1、农村住宅每一户,或一人享受多少面积,才符合法律标准呢?
↑点击“在明律师”头像,立刻解答你的法律问题!谢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无明确规定,一般由各省市人民政府结合本省市具体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需要了解的可以去当地政府或政府网站上查阅。例如:1、《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2、《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前款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的上限内,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的具体标准,3、《淮南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一)淮河以北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其中,城郊、农村集镇,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二)淮河以南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