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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不承认外地医保年限者合法嘛,外省医保居然转不会成都国家政策不是可以吗为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8 20:46:30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外省医保居然转不会成都国家政策不是可以吗为什么

医保跨省目前都不可以,试点刚刚开始。期待吧。
不是

外省医保居然转不会成都国家政策不是可以吗为什么

2,现在成都工作想把原河南的医保转过来医保局说只转个人账户

现在医保转移政策确实还没有完善,各地政策也不统一,以当地医保部门政策为准。不转年限就是无法将之前所交累积计算年限。

现在成都工作想把原河南的医保转过来医保局说只转个人账户

3,成都市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需连续参保且符合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2009年1月1日前初次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连续或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可以不用缴纳医保费用,享受医保待遇。在2009年1月1日后(包含当日)初次参保,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者累计缴费满20年,退休后可以不用缴纳医保费用,享受医保待遇。参考链接:https://tfsmy.chengdu.gov.cn/interaction_share/?shareChooseTopicId=5c9394f590559a704cac19be&openid=20617067&from=singlemessage
连续十五年,累计要二十年

成都市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4,黑龙江社保是否认可成都缴纳年限

现有政策,是可以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转回户籍地城镇户口的养老保险账户上,但是其他统筹部分和养老保险参保年限就没有了。等全国社保联网了再转可以合并转续全额。你可以在工作地或户籍地重新办理社保参保。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个人账户)。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女工人的退休年龄是50岁。但是否可以享受社保,还要看您的工作年限和缴费年限。具体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查询。

5,在四川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相互识可以今转入后累计

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但不重复计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关系转移的适用范围、转移内容、转移程序和转移期间的待遇做出具体规定。该办法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办法》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在四川省辖区内跨市(州)流动就业的在职人员,可以转移职工医保关系。参保人员只须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医保卡余额可以用转账的方式随着医保关系转移,也可以申请提现,办理完转移手续后就可以在转入地刷卡使用。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再转移医保关系,可以到参保地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手续,即可实现异地居住就医。《办法》明确,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但不重复计算。医保关系转入新就业地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在退休地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退休地缴费年限规定标准的,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保费,按规定享受退休地职工基本医保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标准的,可按退休地规定逐年缴费至规定年限,也可以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原就业地的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至缴费次月。在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待遇;无接收单位的,按当地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我省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都设立了专门的服务窗口,需要转移医保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转出地、转入地的服务窗口按提示办理。
算职工医保,在退休前可以享受。交多长时间,如何交要根据各地的规定来执行了。我这个地方的是男性要交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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