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指的就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将住宅出卖、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一户多宅、宅基地超标在农村还是比较多见,虽说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但到底一户按照规定该享有多少宅基地,宅基地超标如何处理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1、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是怎样的?使用面积标准是多少平方米?
农村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统归集体所有,农民对集体土地仅享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也就是说宅基地并不归农民所有,而是仅归农民使用,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指的就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将住宅出卖、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至于每户村民宅基地使用面积的标准是多少,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的要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而定,且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
一般来说,城郊及乡镇所在地,每户村民宅基地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村民使用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设在盐碱地、荒滩上的,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村民宅基地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村民使用宅基地的面积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在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村民宅基地使用面积可低于上述限额,
而在实际生活中,像是湖北省规定:“农村村民兴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来,使用末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我所在的市也沿用的是省里的标准,但到了我生活的县变成了“农村村民兴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来,使用末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2、农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米?面积超标了会怎样?
一户多宅、宅基地超标在农村还是比较多见,虽说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但到底一户按照规定该享有多少宅基地,宅基地超标如何处理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在我国,农村村民一户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为一处连片土地,使用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大家查一下《某某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就可以知道你所在地区的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了,
有人抬杠说,城市居民怎么可以拥有多处房产,那是因为农村的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基于村民的特殊身份无偿分得并可以自行建设房屋的,城市居民想在土地上建设一处房屋试试,不符合城乡规划法,拆除!农村宅基地每人多少面积,其实国家和地方政策不按人确定,但各镇、各村把宅基地落实到户时,都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结合家庭户人口数在标准范围内给予或多或少的面积分配,人口多的占比多,人口少的少分,这个人均面积一般是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具体确定的。
那么超标准的宅基地该怎么办?具体情况具体对待,2008年国土部专门制定文件,分门别类的对于超占面积的做了政策规定,共划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1982年之前;在此阶段前,咱农村村民建房超占宅基地的,可以按照实际有多少算多少面积确权,第二个阶段从1982年到1987年;村民建房超过当地标准,超过部分只要按当时国家的,包括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后,也可以以家庭实际占用面积办证。
第三,1987年之后;这个阶段是以《土地法》实施为节点,对农村宅基地超标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登记,注意是批准面积吆!其面积超过地方规定,登记机关可在有关土地登记材料中注明超出的面积是多少,只是以后如果翻建、改建的话,就会依法给予核减。另外,农村村民超过批准标准或者骗取批准占用宅基地建房的处理,最新《土地法》还规定一律按非法占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