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局级干部任职
正县处级别
1、北京市是三级行政体系,所以北京市辖区属于正厅级别。
2、辖区的农委主任是正县处级别,相当于外省的普通地级市农委主任、县长、区长级别。
2. 北京市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为副局级单位,总队长、政委为二级警监警衔
3. 北京市局级干部任职公示
2018年11月,组建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厅饿应急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等,并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北京市应急管理工作等,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4. 北京市局级干部任职年限
我国级别设定为国级,省部级,厅(市)级,县处级,科级,股级等均分为正负两级。
局级分处在什么位置,一般省以下不叫局,叫厅,属于厅级干部,直白的讲是市长级,如果某市的某局则是县级,和县长一个级别,如果是某县的某局,则是科级,和乡(镇)一级。乡镇以下不设局。
5. 北京市局级干部任职时间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j.beijing.gov.cn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由原北京市安监局等合并组建而成,是北京市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官方网站。
一、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简称市应急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二、市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本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本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本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本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本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本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本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本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本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本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