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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单行本,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09 07:24:36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如果尚未开封,就发现饮料中有苍蝇,容易处理。可以退货或换货,并可以向商家要求一赔十。 如果是在饮用过程中发现饮料中有苍蝇,就相对难以处理。假若商家愿意承担赔偿责任,那是最好;不愿意承担的话,就麻烦。

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2,沪正修订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欢迎您发表意见

为防止疾病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市政府于2013年10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明确本市禁止生产经营的六大类食品品种。 市食药监局说,拟对公告进行修改,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快看看哪些食品是禁止生产经营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 (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防止疾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现就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公告如下: 一、禁止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禁止生产经营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炝虾和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螯虾和死的贝壳类水产品。 三、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禁止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及其他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取得《上海市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醉泥螺除外)。 四、禁止在商场、超市、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和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加工制售一矾海蜇、二矾海蜇。 五、禁止在流通食品销售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经营自行添加亚硝酸盐加工的食品,未经许可自行加工的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和醉泥螺及其他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 六、禁止食品摊贩经营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以及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公告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二条处理;食品摊贩违反本公告规定,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处理。 农业、食品安全监管、城管执法、公安、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商务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反本公告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先行劝阻,并通知或者移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公告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可以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反馈意见的方式 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9月30日前反馈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yanglina@smda.gov.cn; 2.传真:(021)63268970; 3.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717室,邮政编码:200003 制图:黄桅 资料: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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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二)以有毒有害动植物为原料的食品;(三)以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制作的食品;(四)市人民政府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作为原料,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懂法才能违法

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4,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贮存和运输、市场销售,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使用,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本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属地监管、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形成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下列职责:  (一)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二)制定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  (四)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督查考评;  (五)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六)研究、协调、决定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问题;  (七)市、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考评、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条例和市人民政府规定建立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第七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进行组织指导。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中监管职责存在争议、尚未明确的事项,先行承担监管职责。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农业部门负责本市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出本市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和检测方法的建议,负责生鲜乳收购的质量安全、畜禽屠宰环节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的监督管理;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规划、协调城乡食品商业网点布局、酒类流通和消费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粮食部门负责粮食收购、贮存活动中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经济信息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环境保护、教育、住房和建设、文广影视、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相关食品安全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5,我公司拟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请各位大虾指点不胜感激

什么牌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境外乳制品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备案,提供以下材料:(一)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四)拟经营的乳品种类、存放地点;(五)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六)进口婴幼儿配方食品及专供其他特定人群的乳品或者原料的企业,应当提供经销商或者境内原料使用企业的联络人及其联系方式;(七)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需提交的材料。进口需要检疫审批的乳品,提交进境动植检疫许可证;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货到仓库后即可安排贴标签。进口乳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凭证;(二)相关批准文件;(三)符合规定的与“法国农业及渔业部向中国出口奶制品卫生证书”样本一致的卫生证书(四)进口需要检疫审批的乳品,提交进境动植检疫许可证;(五)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提供卫生部的进口许可证明文件;进口商获取 A 入境货物通关单会同事前申请获取商务部门颁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和原产地证、合同、发票、箱单、提单、提货单等 填写货物进口报关单向入境地海关申报,核价,查验,完税(合计约23%)。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监督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监督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通常15天,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从奶粉从法国出港,到海关国检检验完毕货物到手,需要45-60天时间,进口数量在20吨左右,需要1-2个标准海运集装箱,花费有待提供交易详情计算。【若还迷糊,那就备妥资金,委托有NN年进出口业内资质的外贸企业全程操作,进出口公司清关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你们上海公司内销】

6,sc证全称是什么和QS有什么区别

sc证的全称是食品生产许可。SC和QS的区别:1、名称不同:(1)SC全称是食品生产许可。(2)QS全称是食品生产许可证。2、认证范围不同:(1)SC认证范围是所有经过加工的食品(现做现卖的、初级加工的产品不在此范围)、化妆品、塑料和纸包装容器、食用化工产品、食品加工用的相关设备、牙膏。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2)QS认证范围是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加贴(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3、标志不同:(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2)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4、法律依据不同:(1)SC的法律依据是《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QS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参考资料:搜狗百科-QS认证搜狗百科-食品生产许可
SC全称食品生产许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章 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QS全程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与原有的英文缩写QS(quality safety 质量安全),表达意思有所不同。与quality standard(“质量标准”)的含义也不同。根据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取而代之的是有“SC”标志的编码。区别:QS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SC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sc全称食品生产许可。区别:1、qs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sc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2、sc区别于qs之处,总结为“五取消”“四调整” “五取消”指: 一是取消部分前置审批材料核查; 二是取消许可检验机构指定; 三是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 四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 五是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 “四调整”指: 一是调整食品生产许可主体,实行一企一证; 二是调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3年的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 三是调整现场核查内容; 四是调整审批权限,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3、qs将在2018年10月1日后彻底消失。sc已经登上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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