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积分政策查询电话
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学识能力、服务单位、从事岗位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15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积15分;
2.年龄在31-45周岁,积10分;
3.年龄在46-55周岁,积5分。
(二)学识能力
学识能力指标最高分值4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被授予市级以上人才或区领军人才称号,积40分;
2.取得正高级职称,或被授予其他区级人才称号,积30分;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G60紧缺工种高级技师,或副高级职称,积25分;
4.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G60紧缺工种技师,或中级职称,积20分;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G60紧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G60紧缺工种高级工,积15分;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G60紧缺专业大专学历,或G60紧缺工种中级工,积10分;
7.取得大专学历,积5分。
属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或外籍人员的,另加10分。
属“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政策明确的第一类高校、松江大学园区高校和其他高校松江籍、“双一流”建设学科、G60企业紧缺专业统招全日制毕业的,以及
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毕业的,35周岁前另加10分。
高校全日制毕业未满三年的,另加5分。
(三)服务单位
服务单位指标最高分值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 一类重点扶持企业(领军企业),积20分;
2.一类重点扶持企业,积15分;
3.二类重点扶持企业,积10分;
4.三类扶持企业,积5分。
(四)从事岗位
从事岗位指标最高分值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董事长、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总监、市场(营销)总监、人力资源总监,以及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和其他持股
10%以上股东,积20分;
2.副总经理、总监、技术经理、财务经理、市场(营销)经理、人力资源经理,积15分;
3.部门经理、技术技能研发岗位,积10分;
4.普通管理岗位,积5分。
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薪酬评价、投资评价、科技贡献、服务贡献等指标。
(一)薪酬评价
薪酬评价指标最高分值7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薪酬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15倍以上,积70分;
2.薪酬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9倍低于15倍,积60分;
3.薪酬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5倍低于9倍,积40分;
4.薪酬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低于5倍,积30分;
5.薪酬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积20分;
6.薪酬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1.5倍低于2倍,积15分;
7.薪酬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1.5倍,积10分;
8.薪酬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积5分。
对薪酬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以上,但学识能力项未获积分的未考证技能工,另加5分。
(二)投资评价
投资评价指标最高分值8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积80分;
2.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年纳税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创办企业获得20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积70分;
3.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年纳税1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积60分;
4.创办企业获得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风险投资,积50分;
5.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年纳税80 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积40分;
6.创办企业获得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风险投资,积30 分;
7.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年纳税40 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或创办企业被认定为区一类扶持企业,积20分;
8.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年纳税20 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或创办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积10分;
9.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企业已认定为三类以上扶持企业,按个人投资份额居前三位的股东,积5分。
(三)科技贡献
科技贡献指标最高分值7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