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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劳动局法律免费咨询,重庆劳动法网上咨询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7 19:37:03 编辑:大上海生活 手机版

1,重庆劳动法网上咨询

你直接走人就可以了,按照法律就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了,辞职信最好保留一份复印件,以作为证据使用,另外,如单位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扣押档案工资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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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劳动法网上咨询

2,有没有免费的劳动法律师咨询热线

安徽律师程韦伟为您答复;建议可以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或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2348,祝你顺利!
你好,我是专业劳动法律师。qq85090354,可以联系咨询。依照劳动法规定,你只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就可以办理手续离职的。其实单位批不批准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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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免费的劳动法律师咨询热线

3,重庆市大渡口区劳动局免费咨询电话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72号(阳光花园二期门面) 邮编:400084 投诉电话:68083903 电子信箱:ddk-ldj@163.com 科(室) 联系电话 办公室 68083903(传真)68083919 工资社会保险科 68083958 劳动监察科 68083656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6808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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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劳动局免费咨询电话

4,重庆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95089 专注法律公益事业,免费法律咨询解答,全国最专业的法律援助中心
重庆市的12348,行不?
全国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12348,这个服务平台是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与咨询的。
您好,我是重庆夏律师,专业处理各类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诚信专业高效,胜诉率高。下面是我的个人网页里面有联系方式,如有需要,可以和我联系哈。http://www.lawtime.cn/lawyer/lll10203283810203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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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庆劳动法

这一点各地规定基本一样: 简单讲:如果是劳动者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是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等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无充分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补偿的,此前在此单位工作一年,单位给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试用不合格并不一定要违反纪律,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应视为试用不合格,不过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企业能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给经济补偿。你可以上网查找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面有详尽的条款。
试用不合格并不一定要违反纪律,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应视为试用不合格,不过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企业能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给经济补偿。你可以上网查找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面有详尽的条款。
这一点各地规定基本一样: 简单讲:如果是劳动者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是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等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无充分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补偿的,此前在此单位工作一年,单位给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6,劳动法在线咨询

必须报销全部费用。修养期间按正常上班补给。
必须报销全部医药费
没买工伤保险吗?按照工伤保险报销比例社会保险机构予以报销,同时公司要支付你母亲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和护理费等。
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保留相关证据,备用。
你好,针对工伤应该是用人单位去劳动局给当事人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申请的话,当事人自己去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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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庆劳动争议免费法律咨询

别瞎掰了 我建议你自己查阅劳动法我给你理清下你们公司是提前解散 应该是这样第一点 你没有严重违反你们公司规定 没有严重失职 只要你没有一点符合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你们公司是不能辞退你的。第二点 你们公司符合第四十四条第五项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三点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很明显你陈述的符合第六项现在你可以向你们那得劳动局申请仲裁了。申请流程我也不多说 可以查询的到 他们也会指引你我现在推荐你自己去详细的阅读劳动法 看看你们公司还有没有违规的地方申请赔偿
你是约定试用期限三个月,三个月后应当继续用工,工作牌和银行的工资卡可以证明你的劳动关系,拿这些到劳动仲裁委,写个申请,就可以得到赔偿,项目如下:一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原来签定是试用期限的试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的 9..10..11三个月工资和社保医保,及工作不满半年的半个月工资的赔偿费,还有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工资,就这么多了,你自己加起来就可以了, 如果仲裁委不受理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起诉
可以的!你去找当地的劳动部门
别瞎掰了 我建议你自己查阅劳动法我给你理清下你们公司是提前解散 应该是这样第一点 你没有严重违反你们公司规定 没有严重失职 只要你没有一点符合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你们公司是不能辞退你的。第二点 你们公司符合第四十四条第五项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三点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很明显你陈述的符合第六项现在你可以向你们那得劳动局申请仲裁了。申请流程我也不多说 可以查询的到 他们也会指引你我现在推荐你自己去详细的阅读劳动法 看看你们公司还有没有违规的地方申请赔偿
你是约定试用期限三个月,三个月后应当继续用工,工作牌和银行的工资卡可以证明你的劳动关系,拿这些到劳动仲裁委,写个申请,就可以得到赔偿,项目如下:一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原来签定是试用期限的试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的 9..10..11三个月工资和社保医保,及工作不满半年的半个月工资的赔偿费,还有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工资,就这么多了,你自己加起来就可以了, 如果仲裁委不受理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起诉
可以的!你去找当地的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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