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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免交残疾人保障金申请,残疾人保障金减免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2 03:43:02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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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保障金减免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用人单位需提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上一年度单位职工总数的证明。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申报时还应持以下材料:《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复印件;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残疾人职工上一年度6月和12月的工资表原件;上一年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扩展资料: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各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保障金”的收支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八条 收取“保障金”,必须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定,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发放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并加盖本地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印章。第九条 “保障金”暂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计划管理,严格审批。“保障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保障金”。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收取的“保障金”,应按规定交存财政专户,并按规定编制“保障金”年度使用计划,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由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并严格按计划使用。“保障金”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第十条 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编制“保障金”年度收支预决算,经同级残疾人联合会审核、财政部门批准后,报同级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上一级残疾人联合会备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2,上海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下列情况可减免残保金:一、用人单位按不低于1.5%比例雇用残疾人,可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雇用1级或2级残疾人按2倍残疾人数计算。雇用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轻度残疾毕业生就业的,按2倍残疾人计算。雇用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盲人(视力残疾1至2级)毕业生就业的,按3倍残疾人计算。雇用的残疾人户籍不限省籍。二、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自2020年征收2019年度保障金起三年内,暂免征残保金。三、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向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局提出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申请,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予以减免或者缓缴。四、法院宣布破产、工商注销、撤销编制的单位,或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但已在外省市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可以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免缴或核销保障金,就业服务机构报市残疾人联合会审定。法律依据:《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本市辖区范围内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需缴纳保障金。第三条 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且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第五条 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上海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

3,怎样才能减免残疾人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减免残疾人保障金需要符合下面的标准:  一、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条件:  1、遭受严重灾害如台风、火灾、水灾、地震等造成较大损失,按规定缴纳保障金有困难的用人单位。  2、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对特定行业进行政策性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  3、因经营造成当年度财务亏损或累计亏损额较大的用人单位。  4、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当年有严重偷税行为的用人单位,不论符合上述何种减免条件,均不给予减免。  5、机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减免。  6、由业主本人及其亲属直接经营、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予以免征。  二、残疾人保障金减免需报送资料:  1、要求减免的用人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2、填写完整的《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批表》  3、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明  4、上一年度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  三、残疾人保障金减免申报:  1、申请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如实填写《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批表》后,携带相应资料在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经审批后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2、上年度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股本)金20%,或累计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股本)金30%的亏损单位予以不超过减征30%的保障金;上年度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股本)金20%——40%,或累计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股本)金50%的亏损单位予以不超过减征40%——50%的保障金;上年度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股本)金40%——60%,或累计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股本)金70%的亏损单位予以不超过减征50%——60%的保障金;以此类推,如果用人单位已经资不抵债,或面临破产,将予以减征90%的保障金,直至免征。  3、因遭受灾害或政策性要求减免的,将依据相关政策和材料进行减免。  四、残疾人保障金减免审批程序:  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在收到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所需提供的全部资料后,经办人员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经中心相关部门核对,报中心减免保障金审批小组审核并提出意见后,上报市残疾人联合会,由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准。核准结果由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于7月31日前告知用人单位,并将其及时传递给地税相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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