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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育补贴,上海 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01:12:09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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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 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上海社会保险办事网 答:从业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我去问过的·····是办一张卡直接打到你卡上·····也不是所有买生育保险的都会有津贴,根据您交的保险基数来的,怀孕初期去社保申请使用生育保险的时候如果你符合申领津贴的条件他就会给你申领津贴的表格,生过孩子之后就可以填上然后把表上要求的材料备齐去申请····有的基数不够的她就不会给那张表···也就拿不到津贴了····

上海 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2,在上海关于生育津贴的问题

你好,我也是上海的,去年刚领。 女职工生育可凭生育保险领到两笔钱。产后90天内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申领。 一笔是生育保险金(我去年领的是3000元,现在不知道涨到多少了),这笔钱就是用于补贴产前检查及生育手术及住院费用的。 还有一笔是产假工资,包括晚育、难产、及多胎生育的产假工资(如果有上述情况的话),每月领取标准为你当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正常情况下(即单胎顺产)是3个月产假工资,晚育再加1个月,难产再加半个月,多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加半个月工资。 要注意的是这笔钱不是由单位发的(因为你产假期间根本没有工作),而是由社保,即国家发放的,且一次性全部领取,不扣个人所得税。 所以产假期间单位不发工资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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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社保生育补贴金怎么算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详情还可以拨打12333咨询,应该是没有缴费年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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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对于不少工作在上海,生活在上海的人来说,上海的消费水平还是比较高的。无论是吃穿住行,或者是医疗开支都比较多。所以不少上海人都喜欢为自己购买一份商业的健康保险,或是其他保险,在需要医疗花费时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帮助。生育也是一样,上海人在找工作的时候会特别注重单位的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所以绝大多数上海人都会拥有自己的生育保险,那么,生育保险缴了,生育保险津贴是怎么算的呢?小编今天跟您一起来看一下伤害的生育津贴是怎么算的。 ? 一般来说,生育津贴与缴费基数是有关系的,而且生育津贴的多少也跟是否晚育和是否顺产有关。一般来说,不同情况会有一个系数,生育津贴是上个月的缴费基数乘以系数再加上三千元。如果不是晚育,顺产的话,系数为3。如果不是晚育,剖腹产的话,系数为3.5。如果是晚育,顺产的话,系数为4,如果是晚育剖腹产的话,系数为4.5。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申请? 对于在上海市的准妈妈或是爸爸们来说,完整的申请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待遇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有下面这些:首先第一个材料就是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提供的身份证是第二代身份证的话,提供的复印件正反面应该在同一面上。而如果是第一代身份证,只要复印正面就可以。第二个材料就是《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原件以及《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复印件。不过这份材料并不一定是必须的,如果没有办理的话,自然是没有办法携带来。这时就需要准妈妈或是准爸爸带着夫妻两人的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有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个材料就是相关医院或是医疗结构所出具的一份《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接下来的材料就是一个有转账功能的本人实名制银行存折(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这个账户自然就是报销的款项要打到的账户了。

5,怎么申请领上海生育补贴

只要你在怀孕至生产期间的社保缴纳没有中断,就可以申请领取上海生育补贴。在外地生产同样可以,只要提供出院小结、银行卡号、宝宝的出生证明等资料就OK了。具体详情可以拨打12333咨询。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规定: 1,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5%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3,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4,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个人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6,上海生育险津贴怎么算及报销流程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了生二胎的条件。 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 (一)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失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 (一)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或者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上海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是: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二)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失业的生育妇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须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从业生育妇女另须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7,生育保险金 上海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怎么发

(一)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失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一) 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二) 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或者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相关推荐:生育保险金的报销范围有哪些?上海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费用?上海平均工资增长 那生育保险费怎么计算?
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一)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失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一) 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二) 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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