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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强制,上海市徐汇区法院院长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11 01:23:15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市徐汇区法院院长

王立人(徐汇区法院院长)
建议咨询上海市徐汇区法院电话总机,便于及时了解院长接待日。

上海市徐汇区法院院长

2,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劳动仲裁裁决书;2、去仲裁调取送达证明,你带好身份证和裁决书原件去仲裁调取,当场可取;3、你的身份证复印件;4、对方的财产线索,比如经营地址、银行帐号、车辆牌号、房产等;5、按照法院要求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

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3,法院强制执行期限 异地执行

一、异地执行的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跨辖区案件执行的两种基本方式,一是异地直接执行,二是委托执行。目前,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跨辖区执行案件要求委托执行为主,不主张异地直接执行,并要求对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需跨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辖区执行的案件,以委托执行为主,同时对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委托执行的案件,做以下严格规定:①被执行人在不同辖区内有财产,且任何一个地方的财产不足以单独清偿债务的;②分布在不同法院辖区的多个被执行人对清偿债务责任的承担有一定关联的;③需要裁定变更或追加本辖区以外的被执行人的;④案件审理中已对当事人在外地的财产进行保全,异地执行更为方便的;⑤因其他特殊情况不便委托执行,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的。对上述前四项规定可正确理解,直接操作,只要审判程序和裁判文书中有上述四项中任何一项,即可申请异地直接执行,并不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对异地执行的规定。针对第⑤项中的特殊情况不易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无做明确的规定和解释,笔者认为所谓可以不委托执行的特殊情况,可包括下列几种情形:①申请人行动不便或经济能力有限或不能委托全权执行代理人,申请异地执行更为便利的;②法人与法人或公民与法人之间申请执行,被执行法人可能得到地方保护使案件不能执行的;③被执行人是受委托法院当地党政机关,受委托法院无法执行的;④被执行人与受委托法院有利害关系,受委托法院需回避的;⑤受委托法院有充分理由明确回复不宜本院执行,无法接受委托的等,都在“特殊情况”之列。
执行这个事情,有法院自己解决的你只要负责不停的催促执行办案的法官即可。异地执行的,产生的差旅费等全部计算在执行费中了。有被执行人承担,与你无关。执行原则上是有时间效力的,但是也不是那么容易说失效的。

法院强制执行期限 异地执行

4,IDo钻戒公司被执行243万元这对企业是否有影响有何影响呢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其中显示,上海 IDo钻石钻戒有限公司被执行243万元。据悉,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2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2019年10月16日被执行为本金243.3万人民币+利息86.946万人民币+诉讼费100.79万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由秦峰变更为杨晓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80%股份也一并变更了。 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和管理;2、通过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来进行财产信息的查询和限制其高消费;3、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等措施申请,由法院对此作出裁定;4、申请执行时要求追加与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包含但不限于)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为执行被执行人;5、接受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措施。 法院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向企业出具一份书面通知书,并告知企业协助执行的期限和内容。如果企业在期限内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就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果企业不履行义务,法院会发出拘留被执行人决定书。法院会在一个月内将拘留决定书送达企业,如果企业不按裁定书规定期限履行义务,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行为,申请恢复执行的,法院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执行法官在查询到该公司名下的财产后,向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法院执行。法院会将需要协助的事项通知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其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及相关财产。需要协助法院调查和处理案件时,可以先委托第三人进行协助调查。在核实后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降低该企业的信用记录、进行财产清算以及申请拍卖房产之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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