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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机构改革明确任务书路线图,请问上海最基本的福利支付是什么上海福利制度的基本要求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20 06:09:56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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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上海最基本的福利支付是什么上海福利制度的基本要求

对于上海本地的人来说,根据户口的类别,社会保险分为:城保(城镇户口)、镇保(城镇或农业户口),农保(农业户口)。 对于外来务工者来说,提供的是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包括了:养老保险(缴费每满12个月,会有一张中国人寿的养老保险凭证,退休后领取)、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医疗金额、就医医院都是有要求的)、医疗卡(每月会有20元打入此卡,可以用来在定点药房买一些常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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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浦东新区机构设置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机构改革方案》,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召开新区机构改革动员会,明确浦东新区机构改革的任务书路线图,对全面推进改革进行动员部署。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区级机构职能体系:区级机构改革是上海市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委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后就启动机构改革研究工作,并于去年建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四届区委五次全会审议通过《方案》草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根据《方案》,浦东新区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机构改革的政治主题,把确保上下贯通作为机构改革的工作主线,把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作为机构改革的基本准则,把整体系统推进作为机构改革的重要方法,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区级机构职能体系。二、机构改革后,浦东新区党政机构设置特点:根据《方案》,浦东新区机构改革首先是确保上下贯通、有效衔接。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包括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对标中央和市级机构改革,新组建了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委、卫生健康委等机构,单独设立了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其次是更加突出浦东战略定位,支撑服务区委“四高”战略。浦东新区邮编邮编:200120地址: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综上所述:有关于浦东新区机构设置的问题,建议大家可以去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详细了解。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作出变通规定,在浦东新区实施。

浦东新区机构设置

3,中国的第一条高速公路是哪里到那里

1988年10月31日,中国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公路全线通车。沪(上海)嘉(嘉定)高速公路是204国道(上海至烟台)的入沪路段,南起上海市区祁连山路,北迄嘉定南门。高速路全长20.5公里,宽45米,4车道,设计时速为120公里,于1984年12月21日动工兴建。
沈大高速,号称“神州第一路”,交通运输部微信平台有一篇名为“天辽地宁,畅行山水”的文章,写到中国第一高速是沈大高速。
应该是广州到佛山的广佛高速
1988年10月沪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这是上海,也是中国大陆第一条高速公路。 沪嘉高速公路是上海通往山东烟台二0四国道入沪路段中的一段。由嘉定接沪宜公路,经苏北,进入山东至烟台。沪嘉高速公路南起上海市区的祁连山路,北迄嘉定南门,长15.9公里,加上两端入城道路,全长20.5公里。总投资一亿五千万元。路面上下行设两个车道,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这是一条全立交、全封闭,设施齐全,供汽车专用的具有当时我国一流水平的高速公路。 沪嘉高速公路是上海在改革开放以后为加速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改善上海原有道路设施和布局不尽合理状况而建设的。公路建成后,为上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带动相邻省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是沪嘉高速公路“沪嘉高速公路”的南部端点是上海市宝山区的真北路汶水路口,北部端点是上海市嘉定区的博乐南路嘉戬公路口,全长十六千米。
中国第一条高速公路-沈大高速公路   1984年6月27日开工,根据国家计委批复沈阳、大连两头修建一级公路,中间段保持二级公路。   1986年2月国家计委批复了中间段改扩建为一级公路的设计任务书。至此全线建一级公路完备了立项手续。 1987年9月,辽宁省计经委在征得国家计委的同意后,批复了沈阳、大连两头建汽车专用公路的可研报告和计划任务书。   1988年10月,沈大路除了建成中间段108公里一级公路外,还已建成沈阳至鞍山、大连后盐至三十里堡南北两段共131公里全立交、全封闭、全部控制出入口的收费高速公路。 该线采用复线设计,在中途225千米处还建有平战结合的军用飞机跑道。    1990年8月20日,经过6年多的努力,沈大高速公路全线建成并开放试通车。   2002年5月28日,沈大高速公路正式开始进行改扩建。   2004年8月29日,沈大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全路段为八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昼夜通行能力可以达到13万-15万辆次。

中国的第一条高速公路是哪里到那里

4,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机构改革

组建卫计委 重组食药监局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精神,结合上海实际,本市将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将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建交委拆分 两个机构或在月底挂牌在2014年2月25日举行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被分别任命,这也意味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正式“分家”,而被拆分的两个机构预计在本月底挂牌。从去年年底开始,就有消息传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即将拆分。同时,在2014年1月上海两会期间,有媒体报道称,按照相关计划,建交委今后或将拆分为“建管委”和“交通委”,并称相关的方案已经递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有望在2月挂牌。今天,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汤志平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孙建平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这无疑证实了建交委“分家”的传言。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在城市建设高峰时期,为方便管理,上海将交通运营管理的职能划进建委,建委随即改名为“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08年,在大部制改革中,成立“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拆分后的“建管委”和“交通委”将对接国务院住建部和交通运输部两部。据透露,新的交通委将全盘统筹、规划、运营、管理上海交通,而上海市路政局及交警总队的路设部门划入交通委。

5,乡镇的林业站到底属于什么部门

乡镇林业站,全称为“某某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县(市)林业部门在乡镇的管理机构(一般为事业单位,科员级),与乡镇的国土管理所等性质类似。一般实行县(市)林业部门、所在乡镇双重领导,以林业部门领导为主。主要任务包括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营林生产等。  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主要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7、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配合乡镇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9、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0、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发放和护林员的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木竹加工企业用材管理;  12、做好山林权登记发证和指导、协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各项工作任务。
有些地方的乡镇林业站属于乡镇人民政府管,县林业主管部门只负责业务管理;有些地方是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直管的。要投诉的话,最好到县委或政府,但由于乡镇林业站的工作主要的山头地块,要搞清楚他们是去下乡了还是没上班,假如去下乡了你投诉也没用。
乡镇 林业站是属于 县林业局 下的一个子部门 比较轻松
分析如下:乡镇林业站,全称为“某某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县(市)林业部门在乡镇的管理机构(一般为事业单位,科员级),与乡镇的国土管理所等性质类似。一般实行县(市)林业部门、所在乡镇双重领导,以林业部门领导为主。主要任务包括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营林生产等。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主要职责:1、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2、协助乡镇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3、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4、负责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5、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6、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7、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8、配合乡镇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9、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10、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发放和护林员的管理工作;11、负责辖区内木竹加工企业用材管理;12、做好山林权登记发证和指导、协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各项工作任务。拓展资料: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43个地区(州、盟);290个地级市;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374个县级市,852个市辖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个。 全国乡镇级以下行政区划共有:2个区公所,19531个镇,14677个乡,181个苏木,1092 个民族乡,1个民族苏木,6152个街道。总计:41636个。“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乡镇”
乡镇林业站,全称为“某某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县(市)林业部门在乡镇的管理机构(一般为事业单位,科员级)。与乡镇的国土管理所等性质类似。一般实行县(市)林业部门、所在乡镇双重领导,以林业部门领导为主。主要任务包括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营林生产等。
乡镇林业站,全称为“某某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县(市)林业部门在乡镇的管理机构(一般为事业单位,科员级)。与乡镇的国土管理所等性质类似。一般实行县(市)林业部门、所在乡镇双重领导,以林业部门领导为主。主要任务包括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营林生产等。拓展资料:《新办法》在工作保障方面,突出强调了工作经费,明确“林业工作站承担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等专项任务的,下达专项任务的部门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列支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同时,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保障和改善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待遇”。在制度建设方面,明确林业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并接受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检查。《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是为加强林业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发挥林业站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发展林业中的作用而制定的法规,2000年3月13日,《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由国家林业局发布,自2000年3月13日起实施。参考资料:北大法律信息网-林业工作站管理方法

6,民间资本如何参与到城市经济和管理

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有经营业绩协议、服务合同、管理合同、租赁、特许经营、BOT和私 有化等具体方式。下面介绍这几种方式的特点。 经营业绩协议经营业绩协议是指政府(企业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签订的有关经营业绩标准以及如何分配经营所得的协议,其主要目的是在政府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互惠关系。这一做法已经在很多基础设施项目中使用过。经营业绩协议方式起源于法国,而韩国是亚洲最早采用经营业绩协议的国家之一。新的使用者为经营业绩协议增添了新的内容— ——对管理者和雇员都设立了明确的、以业绩为核心的奖励机制。近来的多数合同纷纷效仿这种以激励机制为重点的方法。从严格意义上讲,经营业绩协议并不涉及到私营部门的参与。在这种制度下,公共部门保留了全部的决策权。但是,它将私营企业的商业化管理原则应用于公共企业,因此可以看成是私营部门参与公共企业的前身。事实上,经营业绩协议可以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经营业绩协议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在合同中明确业绩考核标准,确定合理有效的激励制度,并且实行有效的事后考核评价。对于那些已经拥有良好财务报告体系的企业来说,经营业绩合同最能够发挥作用。但是这种合同的缺点在于其稳定性难以维持———政府很可能出于经济政治压力而更改协议,而这时管理方难以就此与政府讨价还价。因此,这种安排存在容易激发短期行为的弱点。 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是最简单的参与方式。对于一项较大的公益工程,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分包给私营部门去实施。例如,在铁路运输中,机车的维修保养可以分包出去。正如塞内加尔、肯尼亚所做的那样,在供水和污水处理方面,在管道的维修、查表、收费等方面都可以很好采取服务合同方式。 服务合同让私营部门承担一些专门的服务,如安装水表、抄表、检测漏水、维修管道、收费等。时间较短,一般为六个月到两年。这种方式的主要好处是可以利用私营部门的专门技能从事技术性工作,在技术性工作方面引入竞争。私营部门不拥有资产的所有权,也不承担投资义务,不承担商业风险。公共部门负责投资,并拥有所有权。严格说来,这种方式不涉及私营部门的投资。公用事业已经管理得比较好,有商业活力,在需要专门的技术服务时,服务合同是一种有效的方式。由于引进了效率较高的私营部门的参与,并在合同招标时采取了竞争性招投标的方式,因而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将服务承包出去的做法已逐渐成为公共设施提供者流行的做法,它为增强对用户的责任心提供了一种灵活而又有利于降低成本的途径。与此同时,它还解决了专家由政府终身雇用而引起的开支过大的问题。每一个提供者只承担短期、专项的合同,多个承包者的存在形成了竞争环境。 管理合同管理合同把国有公用企业的经营和维修的责任转移给私营部门,合同期限通常为3到5年。最简单合同是给私营部门承担的管理任务支付固定的费用。复杂一点的合同是确定一定的业绩目标和基本报酬,如果提高效率则给予激励。当承包商被授予充分的决策自主权,而且至少部分是根据经营业绩取得报酬时,管理合同的执行情况就会比较好。 但是,在无法确定合同的考核标准时,只能使用固定收费的合同。根据业绩收取费用的管理合同一般来说比收费固定的合同(如传统管理咨询转让契约)更为成功。在法国,供水和卫生设施的管理普遍采用管理合同方式。为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设立的激励机制,使承包者的收入与一系列指标挂钩,包括减少泄漏、扩大设施覆盖面等等。在管理合同下,私营部门不承担商业风险和投资责任。管理合同主要适合提高技术能力和专门技术工作的效率。 租赁在租赁方式下,承包商向政府支付一定费用,租赁公用事业的资产,并负责其经营和维护。在租赁中,政府为生产设施提供主要的投资,而私人承包商则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那些公共设施支付费用。一项租赁合同一般给予承包商6—10年时间内连续获得收益的专有权利。承包商负担大部分或所有的商业风险,但不包括与大型投资有关的金融风险。一定程度上,租赁体现着所有权的混合。在租赁合同中,承包商负责收费,其利润来自所有经营所得与经营费用之差,再扣除交付给政府部门的租赁费之后的余额。因此,承包商有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动力。 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政府要特别注意加入保持设备长期使用条件良好和应达到的最低维修标准的条款,并加入评价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和必要时终止合同的条款。此类安排在投资很少且突然动荡的经营活动中最能行得通,因为经营责任可与投资责任进行划分。法国近几十年在城市供水与卫生设施方面一直利用租赁合同。 在租赁方式下,投资的计划和融资仍由政府负责。因此租赁主要目的是改善经营效率,可作为特许经营的基础。 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具有租赁的所有特征,但它给予了承包商更多的投资责任,如对于生产能力的具体深度和广度的改进,以及对固定资产的更新规定等。特许经营方式下,私营部门不仅负责设施的经营和维修,而且负有一定的投资责任。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特许经营权通常通过竞标获得。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包括:业绩目标、业绩标准、资本投资安排、调价机制、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特许经营在法国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有很长的历史,最近已经传播到发展中国家的给排水部门。特许经营的主要优点是把基础设施经营和投资的全部责任转移给私营部门,给提高整个公用事业效率带来动力。它适合需要较大投资以提高普及率或改善服务质量的项目。 BOT合同BOT合同是特许经营的一种典型形式,但多用于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在一个典型的BOT 合同中,私营部门承担风险,投资建设并运营一个新的水厂,在特许期满后,将全部权利移交给政府。为了得到银行贷款,项目的现金流通常通过一个长期的供水合同加以保障,政府往往担保最低的收购量。水价按照合同期建设运营成本和承包商的合理回报来确定。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上海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即由以民间资本为主的投资联合体以BOT形式投资建设并专营20年。BOT 在实践中存在各种变形,如BOO(建设—经营—拥有)。TOT(转让-经营-转让 ),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在一定时期内有偿转让于非政府投资主体经营,政府回收资金可用于新项目建设,并最终拥有项目所有权。特许权合同成功的关键是制订详细规范的合同条款,政府方应注意加入终止条款,这一条款授权政府在特许权人未能如约达到合同的经营目标时可以撤回特许权。 私有化将市场原则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另一个途径是将国有企业转化为私营企业,或是混合式企业。其中一个最为被广泛使用的方式是将现有的国有基础设施企业进行股份化改组,再在资本市场上出售其股份,从而完成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同时还可以国有股的形式保留部分(有时是大部分)的国家对企业的控制权。如2002年5月,上海浦东自来水公司 50%国有股股权溢价转让于威望迪。威望迪以20亿元现金,超过资产评估价格近三倍的价格,承诺对合资公司1 582名员工不进行裁员,保证提供优于现有标准的优质自来水并将保持政府统一定价的条件,首次涉足供水管网。 实现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条件 根据各国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的经验,民间资本要想顺利地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经营,需要具备几个基本条件:一是清晰透明的政策法律法规;二是有效独立的监管机构;三是公开透明的竟标程序及项目要求;四是公正可行的风险分担机制;五是成熟的国内资本市场;六是符合市场运行规则的价格体系。 国家虽然初步放开了民间投资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并决定建设特许经营制度,但还缺乏实施细则。民间资本在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方面还存在诸多障碍。主要包括: 一是市场准入障碍。许多产业领域面临着实际上的“限进”障碍。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相比,非公有经济在投资、生产和经营等方面面临更多的前置审批,手续多、关卡多、效率低、费时长,在参与竞争的资格、条件和机会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一些职能部门的吃拿卡要,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一些垄断领域和行业已形成利益集团,表面上“欢迎”民间资本介入,背地里却合力抵制。因此,从表面上看一些行业和领域向内资开放了,但在事实上并没有真正放开。 二是不公平竞争,如有些领域虽然允许民间资本涉足,但体制性障碍导致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如基础设施项目往往由特许公司发起,没有实行招标制度,有资质的私企被排除在外。 三是融资渠道不畅,金融体制不适应民间投资发展需要。无论是直接融资或是间接融资,对民间资本特别是非公有企业开放程度都很低。据国家计委宏观院的研究,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已形成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基金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六大融资方式,国内外融资渠道多达数十条。但是,对非公有经济仅仅开放了短期信贷和大企业股票融资的渠道,远远满足不了各类非公有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 四是民间投资法律保障不力,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目前,非公有企业在兼并国有企业、保护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明晰财产权等方面,其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法律保障。非法剥夺、损害、侵占非公有企业资产现象时有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比较严重,投资者信心和积极性受到挫伤。非公有企业在项目投资方面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和管理办法,投资者在履行程序、选择投资方向、争取技术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服务。 五是国民待遇障碍。民营企业不要求超国民待遇,只要在员工使用、土地征用、税收等问题上和外资有同等的待遇。 为了真正发挥民间资本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作用,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为民间资本投资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要改革步伐,推进公用行业的市场化。以法律制度作为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准则,要体现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的原则,以立法为先导,依法行政,减少改革的盲目性。 2.尽快制定和出台《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推进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打破垄断,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市政公用行业的投资者、经营者。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的价格或收费标准,通过延长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的方式,增加项目的投资收益,提高项目投资回报率,增加民间投资的吸引力。 3.给民间资本以国民待遇,在税收、信贷、上市、用地各个方面与国企和外企享受同等待遇。 4.拓宽资金融通渠道,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探索各级政府安排部分财政性资金,用于民间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的贷款贴息,支持建立贷款担保体系或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完善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的帮助和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民间投资实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卷、股票上市进行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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