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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院法官内部规定,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的法院简介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4 12:48:27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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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的法院简介

闵行区人民法院于1993年由原上海县法院和闵行区法院撤二建一成立,设有七宝、颛桥、浦江、新虹桥、梅陇五个派出法庭。2008年以来,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首席大法官至该院参观。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的法院简介

2,上海市中级法院和区法院的待遇

  法官的等级,更多地属于一种类似于职称的技术等级。法官的等级不同于法官的职务。法官的职务是指法官在人民法院中担任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等。而这些是有行政级别的。法官的职务中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确定,其他职务由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同时,法官的等级也不同于军衔、警衔等衔级制度,法官之间并不根据等级不同来确定其上下级关系。法官的等级是法官的职级划分系列。首席大法官。法官法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也就是说,首席大法官只有一人,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同时就成为首席大法官。根据这一规定,首席大法官是法定的,不需要再通过任何批准或者授予程序。(二)大法官。根据有关规定,大法官一共包括两级。(三)高级法官,共包括四级。(四)法官,共包括五级。而法官目前是纳入公务员体系当中的,公务员的任职,分为科、处、局、省、国家等几个级别,这个大家都很清楚了。法官的行政级别,也是按照这个来确定的。一般来说,本科毕业定科员,研究生定副主任科员、博士生定主任科员,副处级以上就是按职务和编制来确定了。而法官的行政级别,通常是相当于同级政府的行政副职,也就是说,区法院院长相当于副区长,市法院院长相当于副市长,省法院院长相当于副省长,最高法院院长相当于副总理。各级法院内部法官的行政级别,按照法院编制情况确定。

上海市中级法院和区法院的待遇

3,请问在上海法官一般是如何强制执行探视权的

探视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对方在探视的过程中对孩子不利,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视。
你好!对方主张探视权还是有法律依据的。当然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也要上门给你做工作的。尽量不要强制,否则对小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打字不易,采纳哦!

请问在上海法官一般是如何强制执行探视权的

4,配偶是律师不能入额

家里有律师也是可以考法官的。 法官是公务员, 需要通过国家公务员才考试, 才有机会成为法官。 “今后,上海将对法官、检察官的配偶或子女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作出限制。”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委副书记应勇的这一表态,被外界评价为上海将实行最严厉的司法官“回避令”。早在2009年,在时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的推动下,上海法院系统就已经推行“法官配偶为律师一方逐步退出机制”。根据上海高院出台的 上海法院司法廉洁十条纪律 规定:“凡法官的配偶是律师的,该法官不能担任本市各级法院的院级领导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也不能担任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领导,并探索建立一方逐步退出机制。”【扩展资料】“法官势必是法律专业毕业。读书时难免有人提前内部解决——另一半如果不在法院、检察院工作,那肯定是做律师的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告诉本人,“一方退出机制”出台后,尽管也有法官提异议,但绝大多数还是按照规定由一方做出“牺牲”。来自上海高院的数据证实了这一点:截至2010年9月,全市三级法院94位审判、执行岗位法官配偶为律师的同志,已全部实现“一方退出”;2009年起,全市法院新提拔的审判、执行部门领导都没有配偶担任律师的情况。在解决“存量”的同时,上海各法院在招录或调入工作人员时,也都释明“一方退出”机制刚性规定的内容,防止“边退边进”现象的发生。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 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 ,提出法院领导或者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业务岗位工作的法官,配偶或子女是律师的,一方必须退出。据此,上海法院系统又完成15名法官子女担任律师的任职回避“一方退出”。同样是在2009年,上海检察机关也推出了检察官与律师交往的“行为规范”,旨在确保维护司法公正及检察官廉洁从检。在这份“行为规范”中,除明确检察人员不得向律师通风报信、不得单独跟律师谈案情、不得“借用”律师交通工具等“行为规范”之外,也对检察官配偶、子女等提出了“回避令”。根据检察机关的回避规定,除当事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以外,检察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人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市检察院和分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得在分管工作的范围内从事涉检律师业务;离任检察人员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离任检察人员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及其他亲属担任律师的,应当及时向监察部门报告备案。今年上半年,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铺开。借助这一改革契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拟推出新的“回避禁止令”。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表示,检察机关将根据中央深改组通过的 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以及对法官、检察官的“六条禁令”,对检察官亲属“回避禁止”作出明确规定。

5,在上海法院打合同纠纷官司的注意事项开庭时对自己不利或自己无

1、被告基于自己的假设、推断、道德判断中止合同的履行,属于违约,因为这些都是靠不住的东西,必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2、法庭上没有沉默权,经过法官两次询问,一方仍然不回答的,可以认定是对情况的默认。3、亲属、员工作为证人的中立性不够,法院会质疑证言的真实性,如果作出对你不利的证言,法院则会采信。

6,法院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1、必须遵守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在全部业务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行职务。 2、律师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于排除非法干预,维护国家法制与社会正义。 3、律师必须热情勤勉、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履行为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努力满足当事人的正当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律师之间以及与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5、律师在执业中必须廉洁自律,敬业勤业,严密审慎,讲求效率,注重仪表,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律师执业规章和律师协会章程。 6、律师应当忠于律师事业,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注重陶冶品德和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的名誉。 7、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 8、不得拒绝律师事务所指派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9、不得拒绝承办人民法院为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案件; 10、不得接受与已代理的案件有相反利害关系的案件的当事人的委托; 11、不得接受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已接受委托的,发现后应及时申请解除委托关系; 12、不得在同一案件中接受委托担任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3、不得采用挑词架讼的方式去获取或扩大业务; 14、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报酬或者其他费用; 15、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正常业务收费之外索要或者收受委托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给予的额外报酬或者报酬性质的实物礼品。一、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所应当遵循的流程包括:1、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5、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6、宣判。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法庭纪律:1、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2、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4、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6、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给予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不得发言、提问;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第十条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7,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

上海市知高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民事、民商、知识产权、海事海商、金融、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申诉审查庭、未成道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等内。此外还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培训处、审管办、研究室、行政装备处、监察室、法警总容队、法制宣传处等综合部门。
对二审不服申诉是否可直接到最高法?

8,上海公务员考法院只能作书记员

都是从最基本的做起.只要考的进都好了.不要想一口吃一个大胖子要是书记员,专业考计算机,也就是打字,不考什么政法,要是法院招的是法官或者法官助理什么的,可能需要司法考试证书
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的书记员属于公务员,占用国家行政编制,其待遇跟当地同职级的其他公务员基本上是一样的,不过法院的工资多了66元的岗位津贴而已。

9,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在过了上诉期和给付期后,可申请执行(最后收到判决的日期算25天)。判决执行的话需要法官在判决书上签字,打电话给法官呗,到期了再去法院,去早了也没用。在判决生效后两年之内申请执行。
在青浦坐松青线,到嘉松南路林荫新路站下车,到马路对面的佘山地铁站坐9号线,在嘉善路站下车,5号口出,350米左右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有关上海法院书记员的几个问题

报考法院书记员一般是按照公务员的程序统一招考的专业要求:法学 学历:本科/硕士打字速度:80字/分钟一般笔试完后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在面试之前会考打字速度,打字不过关的直接不让进入面试面试一般是采取“三朝会审”的模式进行考官一般有:上海某某区的负责人、法院系统的考官(一般不会是本法院的)、其他参与人员 该人员一般是随即抽取的书记员是以公务员的形式招考的,但是,并不是公务员,只是聘任制的,有一定的合同期限的,工作之后可以再考,如果取得律师资格证可以考法官,不过这个更难一些,上海一般要求学历是硕士才能报考法官。
最好不要报聘书,是个把人往死里整的职务。过了司法考试不能转法官,当了聘书不能再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个我是有亲身体验的,我因为是聘书,过了司考不能转法官,因而报了审判员考试,笔试过了,资格审查被刷了下来,我是山西的.)法院累死累活的活儿都有书记员干。而且是聘任制,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裁了,工作的稳定性没有保证。总的来说,是个把人往死里整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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