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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民办招生十,上海私立学校最低录取线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12 23:44:09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私立学校最低录取线

私立的肯定比公办的低,公办的是540

上海私立学校最低录取线

2,2018年上海徐汇区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公布

2018年上海徐汇区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公布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今年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分别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或对口入学和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班额为45人。 (二)关于特长生招生 1.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教育局核定的项目和人数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 2.本区就读的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的五年级学生(不含体育传统学校、少体校及位育体校等业余集中训练运动员),在2016年3月 31日到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写《徐汇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学生在2016年4月2日前,将报名表交给小学,同时提供能反映其专业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或居住在徐汇区,须提供人户分离证明)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的五年级学生(不含在体育传统学校、少体校等校就读的学生),在2016年3月29日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到百色支路28号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徐汇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报名时请带好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反映其专业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各学校录取学生前,应先向家长发出录取意向书,在取得家长确认后方可视作正式录取。学校应在规定日期内确定体育、艺术类特长学生的录取名单并报教育局科艺体卫科。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的录取和对口入学或划块电脑派位入学。 4.招生学校除对报考学生进行相关特长测试外,不得进行其它任何内容的测试选拔。 (三)关于民办初中招生 1.本区民办初中的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可跨区县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于2016年3月31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2.想进入民办初中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家长可在4月28日-4月30日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www.shrxbm.cn )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学校面谈和录取的依据。各民办初中一律不得借组织学生校园体验、报名登记之名,擅自提前进行招生;一律 不得收取学生家长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一律不得与社会举办的“小五班”及教育培训班挂钩。 3.民办初中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初中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参加面谈的学生须携带网上报名表及相关身份证件和《上海市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9—10日。 5.民办初中应于2016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前往录取学校,将入学告知书交给学校,完成确认工作。未被民办初中录取,在外区(县)就读但要求到徐汇区居住地入学(须提供人户分离证明)的学生由区招生考试中心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四)关于随班就读学生的.入学 五年级随班就读的学生,按市教委“随班就读”的原则,可直接升入我区相应学校的六年级继续随班就读。 (五)关于非本市户籍、跨区(县)和区内跨地块就读学生的入学 1.对外区(县)户籍在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或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或继续申请在本区就读初中。各小学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户籍核查工作,并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为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的学生办好登记手续。对回外区(县)就读确实有困难,需继续在本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五年级学生,应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填写《就读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徐汇区户籍在外区(县)就读的五年级学生,若需回本区就读初中,应在2016年4月30日前在原就读小学办理转区入学手续,待学生材料转入本区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2. 对在本区外块就读的五年级学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应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3. 在本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五年级学生,回外省市就读确实有困难,需继续在本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应在2016年4月30日 以前填写《就读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同时须填写完成义务教育后按相关规定和政策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就读承诺书》,承诺书留存学生学籍档案。徐汇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需回本区就读初中,应在2016年6月9日周二(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到区招生考试中心填表登记,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4.符合人户分离政策,要求到徐汇区居住地入学(须提供人户分离证明)的在外区(县)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应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汇总后报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招生考试中心,待学生材料转入本区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5.港澳人士、台湾籍人士和外籍人士的子女入学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三.招生纪律 1.各中小学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学办法,认真做好学生的考试、毕业、发证工作,并把毕业和入学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区招生考试中心。 2.各中小学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学校不得用任何名义进行以小学毕业生为对象的学科、科技、体育、文艺竞赛和其他联系活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3.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入学工作的纪检与监督,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党工委、纪工委、行政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察小组,以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学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4.各学校、区招生考试中心、区教育局各级工作人员,应在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做好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区教育局中教科、小幼教科、科艺体卫科、招生考试中心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徐汇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xhedu.sh.cn/ 咨询电话: 5436124254361542 (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 监督电话:64380853

2018年上海徐汇区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公布

3,2018年上海各院校春考录取分数线

2月1日公布了资格线是247分,3月1日网上确认, 之后数据传到各相关招生的高校 ,高校根据计划的名额和规则排序,3月9日 再通知够资格的考生去校测或体检 。分数线可以2015年的各校录取分数线为参照系,在此 基线5分 上下 参考
2018年上海春考电机大学录取分数线, 可上学校招生网查看。 只要努力付出过, 就会有收获。

2018年上海各院校春考录取分数线

4,2018年上海黄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意见

2018年上海黄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意见 【新民网讯】据上海教育消息,各位家长注意了!黄浦区小学招生对象为2008.9.1-2009.8.31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5月23-24日,公办小学报名;4月25-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网上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 我要上小学 工作安排 (一)各小学要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 1、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4月11日-4月30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我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做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重新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详见《黄浦区2016年小学招生通告》。 4、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5、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在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区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黄浦实际居住的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其操作方法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6、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16年,进城务工人 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6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月30日,2016年起,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统一为6月30日。 7、5月23日-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各报名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在户籍地就读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材料证明。 非本市户籍申请就读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到各街道指定登记点学校验证。 各街道登记点学校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在本区范围内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网上公示。 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备案,经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应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2、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5日-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 3、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 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9日。 4、民办学校要在2016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教育局。 (四)本区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的适龄儿童,到区内指定的特殊教育学校集中报名,特教学校做好初步测定、登记、上报手续,填写《疑有严重学习障碍儿童情况表》报送教育局,待参加全市组织的鉴定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五)在网上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入学安排、调配和录取等工作,8月15日前向家长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日前通过网络将招生录取结果报市教委,并将学生信息对接到学籍管理系统。 (六)建立小学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先在2015学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由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七)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将重点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区教育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区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2016年黄浦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1月 做好2016年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家长的知晓度。 2月 1向社会公布《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 3月1日—30日 1、向社会公布《2016年黄浦区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接受市教委对“上 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使用培训。 4月8日前 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市教委《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4月11日—30日 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月25日—27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30日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 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在户籍地就读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5月9日 全市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5月22日 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通过网络报区教育局。 5月23—24日 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 6月7日 将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分别送区教育局,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6月30日 全市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30日 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各小学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月25日前 上报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结果。 9月15日前 报送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我要上初中 工作要点 1、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的方式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初中学校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告知书》。初中学校应告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初中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左右。任何公办(含寄宿制)、民办初中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初中学校应在2016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发放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3、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并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 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小 学、因居住地变更需要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并由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 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和到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4、继续在上海市市南中学初中预备年级举办“鸿志班”(免费班)一个班,班额35名,招收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家庭收入低于社会保障线、户籍(或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地)在黄浦区区域内的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 5、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按照2016年黄浦区初中文艺、体育特长生的相关招生规定实施招生。 6、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通过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接受社会的监督。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在简章中要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进行招生。2016年4月28日至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面谈需凭网上报名表,并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和《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等(以面试学校要求为准)。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9--10日。民办初中学校要在2016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7、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学校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开展招生工作。要通过社区、学校向居民和五年级学生的家长宣传所对口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办学水平整体提高与办学特色的情况,让每位学生及家长都了解初中学校 入学的有关政策和办法,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学生的入学,避免盲目择校。 8、积极发挥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制约机制,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做好招生工作中人民来信的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及时按政策处理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社会稳定。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围绕招生工作的重点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招生政策的落实到位

5,上海市2018年春招什么时候开始

2018年3月1日,各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1日-2日,考生须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按院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进行自主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的选择。2018年3月10日-11日,招生院校进行自主测试。具体的测试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不行的,我国规定,大学不管是公立还是民办,都必须是秋季招生,大一新生9月开始军训。 大专好像都没有春季招生。中专有春季招生。 不过,本科的自考、函授、成教好像可以春季招生。

6,上海民办高中招生

华师大二附中,上海中学,复旦附中,交大附中(理科班比较好)这四个学校提前录取,生源好,学校自然好。 南洋模范中学,延安中学,上外附中,控江中学,建平西校,复兴中学都很不错。 你要根据你孩子的学习情况考虑靠什么学校,因为外地学生都要进行考试的,而且考试有一定难度。 具体招生情况可以去各个学校网站看看,在不在你那里招生。 http://www.fuxing.sh.cn/web/page/index.jsp http://www.hsefz.com/hsefz/default.asp http://www.fdfz.cn/portalcsvs/default.aspx http://www.jdfz.sh.cn/ http://www.shs.sh.cn/
因为好多学校 为了升学率 都要控制名额的
上海好多民办高中报名 都要自己直接去问的 因为好多学校 为了升学率 都要控制名额的
上海市远东学校 在嘉定 学费5000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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