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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保障性住房,2018上海宝山廉租房不得申请条件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9 06:33:4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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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上海宝山廉租房不得申请条件

一、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上海宝山房管局去申请

2018上海宝山廉租房不得申请条件

2,上海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2018年的

购买条件: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3年、收入符合标准 八类家庭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的本质是要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为此新办法对部分比较困难的家庭提供了优先的保障;分别为老人(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这八类家庭可优先配售。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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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保障房质量堪比豪宅

保障房质量堪比“豪宅” 浦东周康航大型居住社区首批住房将于2012年6月交付使用,届时老百姓不仅能体验“人在城中,城在林中”的绿色环境,还能享受堪比“豪宅”的建筑上海保障房质量。 作为上海首批启动的保障性住房基地,浦东周康航大型居住社区去年9月启动开建,该社区利用基地内丰富的河流水网和生态绿廊,打造绿色的生态格局,周康航大型居住社区的13号楼将是首批交付的住宅楼之一,承建商上海建工二建的总工程师姜向红昨天表示,这幢楼在建造过程中有很多环节都采用了以往用在高档住宅上的技术,因此不仅做到了外观美观,而且实用性也很强。 为保证房屋面积的精确,施工时采用了激光扫平仪,杜绝了传统施工“毛估估”可能出现的偏差;窗台采用多层的倾斜设计,能够有效应对上海终年雨水较多而给住宅带来的隐患;而“一次性预埋防渗透”技术则成功解决了卫生间管道漏水这一住宅建筑常见的顽疾……这些在一些高档住宅建造中的新技术如今已成功运用到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中。 据市建交委介绍,本市计划今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2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400万平方米,动迁安置房800万平方米。

上海保障房质量堪比豪宅

4,18年开始上海没有经济适用房了吗

上海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通知启动的时间。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
【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标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简称经适房,下同)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如下:、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

5,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房源分布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 二、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经适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申请人士,购套一居室。 (二)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套三居室。 (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但须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申请,受理,公示,审核,摇号选房,购房,登记。 房源分布:其余11个区的房源均从市统筹项目中供应安排、青浦两区房源自筹解决外除闵行、庙行共康基地,每区均有3个以上不同价位的房源项目供申购家庭选择、三林基地、南翔基地;北片,松江泗泾、航头,目前;西片:东片。李东表示,闵行浦江基地。本批供应的市统筹房源分布的11个基地20个项目具体为,浦东周浦;南片,青浦华新、诸光路站,嘉定江桥,宝山顾村

6,上海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非京籍人员凭暂住证可申请保障性住房。[3] 租赁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 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5张)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购买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7,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8

2018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一)配偶(结婚需满1年);(二)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三)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一)配偶应当一同申请;(二)年满70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父母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四)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愿与子女一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扩展资料:供应标准:对申请购买经适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1、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2、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3、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但须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申请所需材料:1、申请表:申请对象以及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其他家庭成员等签名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表2、身份证:申请对象的身份证明材料3、户籍证明:申请对象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5、房地产权证: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关凭证;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应当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6、收入证明材料: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前溯1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收入证明材料7、财产情况证明: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证券对账单,债券凭证,商业保险合同,车辆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或者外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等有关凭证,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财产证明材料。存在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末前溯1年内出售、赠与、支取使用较大价值财产情形的,还需要提供有关说明和有效凭证8、书面文件:申请对象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9、其他:街道(乡镇)或者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民政官网--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核对实施细则上海民政官网--(沪民救发〔2014〕75号)有效期的通知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哪些条件?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本文为您介绍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等相关信息。一、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一)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一)配偶(结婚需满1年);(二)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三)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一)配偶应当一同申请;(二)年满70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父母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四)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愿与子女一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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