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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辆吗,电动三轮是不是机动车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16 10:44:12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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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三轮是不是机动车

不是机动车简单点说,使用燃油或天然气发动机的汽车才是机动车你是电动三轮
车辆撞静止物一般责任较大。这个事故中定同等责任,个人认为已属于照顾了。仅供参考。

电动三轮是不是机动车

2,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按电动车新国标的规定,电动三轮车是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的新国际把电动车划分为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和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两大类。其中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要求必须符合有脚踏骑行装置、车身重量(含电池)不能大于55公斤、电瓶电压不能超过48伏,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瓦,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等限制,显然电动三轮车是不符合这些标准的,所以它就是属于机动车中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范围的电动三轮摩托车。

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3,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吗

不属于 国家规定内的机动车范畴。属于 地方交规型的范畴 车辆。
非机动车~~~
属于机动车。没有驾照肯定受罚。
好像平时谁也不管,满马路乱跑只是在有活动时候突击抓一下逮一批倒霉蛋。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吗

4,电动三轮车 属于机动车吗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1、根据道路安全法,不符合国家非机动车标准的,属于机动车。而电动三轮在国家标准中属于轻便摩托车范畴,不符合电动车、残疾车的国家标准。2、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电动汽车是作为机动车的一种应当购买交强险后及时挂牌。驾驶电动轿车应办理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3、但现在我县路面行驶的“电动汽车”(电动三轮、四轮车(需取得D证)),由于成本和技术的原因,大多使用铅酸蓄电池,无法达到国家强制安全标准,因此无法上牌。扩展资料:电动三轮车的用途:电动三轮车按用途分为家用型,货运型,工厂型多种型号。1、家用型电动三轮车,大部分采用是侧轮电机,外置车架(车架在车轮外边),适合做家用和老年代步工具。 2、货运型电动三轮车,这种车也分为俩种,一种为摩托型,配置和款 式和三轮摩托车差不多,中置电机带大轴,配500W以上电机,载货量一般在300-600KG,配置有倒顺开关,和调速系统。3、工厂型电动三轮车,使用环境一般比较恶劣,要求电机,电瓶比较耐用,能适应粉尘、高温、崎岖道 路等环境,对车架用材,焊接工艺要求等较高,车架用管材厚度都在2.5MM以上,后桥直径在78MM以上,焊接采用等离子保护焊,焊接密度高,焊缝抗拉强度大,不易断裂。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三轮车

5,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应该属于机动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从法定概念上比较,“机动车”包括了以机械和电能在内的所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轮式车辆,完全可以涵盖案中的电动三轮车的情况。而电动三轮车的情况不属于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因此,电动三轮车应该属于机动车。

6,电动三轮车 属于机动车吗

不是所有电动车就一定是非机动车。交警队可以定义。超过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就不属于非机动车,而属于机动车范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3.5条对“摩托车”是这样规定的: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 第3.6条规定:“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从上述法律和国家标准的规定可以看出: 设计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且小于50公里的电瓶车,达到了轻便摩托车的国家标准;设计最高时速大于50公里的电动车,达到了摩托车的国家标准,二者都应当属于机动车范畴。
一、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其实就是的。根据道路安全法,不符合国家非机动车标准的,属于机动车。而电动三轮在国家标准中属于轻便摩托车范畴,不符合电动车、残疾车的国家标准。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4项“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2、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3.6 轻便摩托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 50km/h ,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 50ml 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3、根据1999年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4、根据2006年的国家标准《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残疾三轮没有电驱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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