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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文规定,上海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将上海分几类我看这个文件只有12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0 09:02:39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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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将上海分几类我看这个文件只有12

是的!因为在上海市没有符合0类的区域,又符合这个区域的地方全国也就只有两处!一处在北京,一处在南京!

上海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将上海分几类我看这个文件只有12

2,上海市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中小学生不能留级吗最好详细点谢谢

成绩不合格就可以留级。一般校方不主动,因为留级学生多占用学校资源,不属于九年制义务教育,也就是说留级的学生要自己花钱读书!多缴钱,有偿服务!
没有

上海市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中小学生不能留级吗最好详细点谢谢

3,上海市七不规范是什么

“七不”规范和“七建”目标 “七不”规范: 不随地吐痰 不乱丢垃圾 不乱穿公路 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不损坏公物 不说粗话脏话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七建”目标: 即到2010年把上海建成 法治之城、 健康之城、 生态之城、 礼仪之城、 诚信之城、 学习之城 和友善之城。
(1)不随地吐痰 (2)不乱扔垃圾 (3)不损害公物 (4)不破坏绿地 (5)不乱穿马路 (6)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7)不说粗话脏话

上海市七不规范是什么

4,上海图书馆借外文书用普通外借证可以吗

你好,根据上海市图书馆外借资源的相关规定,普通外借证是不允许外借外文书籍的。如需借阅外文书籍,需办理参考外借读者证。外文报刊、内部资料以及外观设计、日文图书不提供外借,外文图书会议录阅览室中的活页图书、"非外借区"的非英语图书和参考工具书等文献不提供外借服务。外文图书可办理外借手续。手续如下1、 在书架上找到所需图书后,请至验证台办理外借手续。2、 所需证件:本人持有效参考外借读者证3、 外借数量:每证限5册。4、 外借期限:28天。5、 续 借:在借期内可续借一次。6、 逾 期 费:每册每天0.50元。7、 归 还:请务必归还至本馆四楼外文区。
你可以通过豆瓣网(www.douban.com)或者当当、亚马逊等商业网站,查询你所需要的图书,了解其内容目录,判断是否你需要的那本书。如果需要,抄下这本书的书名和isbn。到上海图书馆后,在目录大厅的检索计算机上,输入你所需要图书馆的书名或isbn,找到这本书的信息,点击“送至索书”,就可以了。索书信息发送完毕后,电脑会给你一个取书的编号。在图书馆等待大约半小时,在参考外借的大屏幕上看到了你的取书编号后就可以去柜台取书了。上海图书馆大量的书都是参考外借,使用习惯后会喜欢这种方式的。毕竟那么多书全部开架难度很大。

5,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一共多少条

一、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守则。 二、凡进入轨道交通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者均须遵守本守则。 三、乘客须持有效车票乘车。越站乘车的,应补交超过部分票款;无车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的,应按所乘线路的单程总票价补交票款,并可加收5倍以下票款。 四、乘客须在安全线内候车;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乘车时应先下后上;车到终点,乘客应全部下车。 五、主动照顾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优先上、下车并让座。 六、可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2米(含1.2米,下同)以下的儿童乘车,带领两名以上(含两名)的应另行购票。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不得单独乘车。 七、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 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和宠物以及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尖锐物品进站、乘车。 九、赤脚、赤膊、油污衣裤者、醉酒肇事者、烈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不得进站、乘车。 十、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清洁卫生。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严禁向轨道交通区域内抛掷杂物、垃圾。 十一、正确使用轨道交通车站的自动扶梯、自动售检票机、自动兑币机及有关设施、设备。因乘客原因造成其损坏的,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二、应当服从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生纠纷时,可向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反映,但不得影响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 十三、乘客违反《条例》规定行为的,按照《条例》设定的罚则予以处罚。 十四、本守则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6,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

为了推进《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更好地树立典型,进一步提升本市物业管理水平,现将开展2007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和对历年获得建设部示范项目复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07年度示范项目 (一)申报条件 1、住宅小区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别墅小区2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大厦(工地)使用率达85%以上。 2、取得“上海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一年以上。 3、物业管理企业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二)评选标准 考评严格执行建设部(2000)008号《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项目预评分值不得低于98分。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企业自评申报阶段 各物业管理企业对已获得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根据申报条件经自评符合条件的,在8月30日之前向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地局申报并提供申报项目的相关资料: (1)申报项目的文字说明介绍; (2)申报项目的建筑总平面图; (3)反映物业管理服务特色的照片20张以上(包括小区大门、环境绿化、房屋立面、车辆管理、技防设施、管理制度、小区管理处、保洁、维修、保安的作业场景等),照片统一采用JPG格式,刻制成光盘; (4)物业管理企业填写《2007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申报简表》(见附件一)、《2007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申报表》(企业可从“上海房地资源网”()下载)各一式三份,由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地局初审通过后推荐上报。 2、区县房地局初审阶段各区县房地局9月1日~9月10日,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于9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报市局物业处(见附件二)。 3、市局预评阶段 9月16日~30日,市局物业处将组织市物业行政事务中心、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通过预评的项目推荐上报。 二、对历年来已获得部示范项目进行复验 1、各区县房地局要对本区内历年获得部示范的项目,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复验并填写复验表(见附件三),同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交获得部示范项目后,巩固和提高管理服务的情况简述,并提供20张住宅小区或大厦、工业区现状照片,照片统一采用JPG格式,刻制成光盘,于9月15日将复查汇总情况报市局物业处(见附件四)。 2、对检查中发现管理水平下降、业主意见较大的项目,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在一周内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做好回访复查工作。 3、对整改不力,已不能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物业管理项目,区县房地局汇总情况报市局物业处复验后,报建设部建议撤消其示范项目称号。如果不和你的胃口,可以去这里看看,所有上海市的房地政策法规都在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助动车被偷是否存在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的行为,如有要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从人道上和给业主安慰,给予一些补贴。
上海称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7,上海对外地货车限行规定

上海市对外来机动车(客车暂缓)实行限制通行,限制通行区域由下列道路组成:浦西地区:以杨浦大桥下桥向东,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北翟路—吴漕路—吴翟路—老沪青路—华翔路—沪清平公路—七莘路—漕宝路——虹梅路——沪闵路—漕溪路—龙漕路—龙吴路—龙华西路—龙华路—宛平南路—中山南路上南浦大桥到江边所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 浦东地区:以南浦大桥下桥向东,龙阳路—杨高路—罗山路—杨浦大桥到江边所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 已领取《通行牌》的车辆,可以在上述限制通行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但货运机动动车必须遵守本市关于货运机动车夜间运输的通行规定,在7时至20时的时间范围内不准进入下列道路组成的限制通行区域: 惠民路—大连路、大连西路—广中路(大连西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一路(广中路—西宝兴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漕溪北——斜土路—斜土东——西藏南路—陆家浜路连接黄浦江所组成的范围(含上述道路或路段);控江路(大连路—黄兴路);内环线高架道路(源林路上匝道西向东车辆除外)、南北高架道路。 临时来沪的货运机动车因装运鲜活农副产品以及急需办理空运、水运、铁路托运手续等情况必须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可以在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按临时通行证指定的路线行驶。临时通行证当日有效。扩展资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海-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外地来沪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在上海的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根据上海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一条 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南浦大桥; (十一)卢浦大桥; (十二)延安东路隧道。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架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每日7-10时、15-20时,对延安、沪闵等高架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外牌限行道路包括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逸仙高架路(全线)、沪闵高架路(全线)、中环路(全线)、华夏高架路(全线)、罗山高架路(全线)、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南浦大桥、卢浦大桥、延安东路隧道、虹梅高架路主线(中环立交—S20外环高速)。外地车牌照在上海规定道路限行时间上高架,处罚为扣3分,罚200元。扩展资料: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种车辆:(1)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2)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邮政专用车、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学校校车;(3)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4)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5)“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上海“限行”微面又出升级版
上海对外地货车限行规定:本地货车与外地货车一样,白天都禁止进入 外环线以内。(8:00------20:00)
上海市公安局2016年4月1日下午发布通告,对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道路机动车流量,改善城市快速干道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4月15日起,每日7-10时、15-20时,对延安、沪闵等高架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2018上海限行最新规定(时间+区域范围):2018上海外牌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00--10:00;下午:15:00--20:00;(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限行)上海外牌,临牌限行路段范围:(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三)逸仙高架路(全线);(四)沪闵高架路(全线);(五)中环路(全线);(六)华夏高架路(全线);(七)罗山高架路(全线);(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十)南浦大桥;(十一)卢浦大桥;(十二)延安东路隧道。【上海限行违法处理】违反上海高架限行时间规定将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上海高架限行时间限行范围扩大。新增罗山高架路(全线)、逸仙高架路(全线)、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秀浦路)、南浦大桥、延安东路隧道,南北高架北段从中环延伸至呼玛路均被纳入
外地车牌上海长期停留没有限制 外地车上海行驶的限制: 禁止外省市号牌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在市内高架道路通行。 (含延安路高架、南北高架路、卢浦大桥、内环高架路 、中环高架路 、华夏高架路 ) 没有其他的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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