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People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加快城镇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政府法规...一、市政府决定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临时上市...海口市People政府(41号。
第一条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同各类犯罪分子作斗争,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活动,稳定我市社会治安形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组织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政法机关同各种犯罪分子进行坚决斗争。第三条。凡及时抓获在公共复杂场所实施重大抢劫、抢夺的犯罪分子,并主动向当地公安政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凡抓获武装暴力重大抢劫案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
1。本决定适用于海口江东新区范围。二、本决定授权实施市级管理权限的事项,原实施机关应当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建立有效的承接机制,规范有序,确保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三。在海口江东新区范围内,本决定施行前已下放给美兰区人民政府的市级管理权限事项,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统一实施,美兰区人民政府不再执行。
1。条例名称修改为海口市科学技术投入办法。2.第一条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三。第三条中“以银行信贷为支撑”修改为“以金融信贷和各种科技资金为支撑”;“到本世纪末使研究开发经费占全市生产总值的1.5%”。
四。增加第七条:“本市各级主管部门政府根据国家行业、省市的评估论证,确保符合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从那以后,这些条款一直被推迟。五、第七条延期至第八条。本条增加第(6)项:“市本级政府有关部门从生产建设发展基金中安排的科技经费;”原条款第(六)项改为第(七)项。增加第(8)项:“高级科技人员对高新技术、专利、项目的有效知识投入;”;原条款第(七)项“其他科学技术经费。
4、 海口市人民 政府关于保留调整搁置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海口市People s政府Order(93号)海口市People s政府关于保留、调整、搁置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于2013年5月24日召开第十五届市长2013年6月9日海口市People s政府关于保留、调整、搁置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中共海口市委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我市政府全面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垂直管理单位除外)。
5、 海口市人民 政府关于保留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海口市People政府Order(85号)海口市People政府关于保留、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于2011年12月21日召开第14次会议,2012年2月16日海口市People s政府关于保留、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为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改变职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
为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各部门应加强合作。多个部门同时对同一事项具有相应行政审批职能的,行使最终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应当统一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主动征求其他部门的审批意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单独向其他部门提出申请。
6、 海口市人民 政府关于修改《 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的决...1。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机构、镇人民政府以及授权其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法律法规。二。第三条修改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备案和公布,适用本办法。
7、 海口市人民 政府关于修改《 海口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暂...海口市People政府Order(第41号)“海口市People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市人民2004年3月10日公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3月18日关于修改海口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的决定;市政府决定对海口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修改如下:删除第六条第(一)项
8、 海口市人民 政府关于修改《 海口市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若干规定》等 政府规...1、市政府决定删除海口市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的第二条(1996年海口市People政府14号令)。二,市政府决定对海口市关于盘活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海府[1998]78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八条修改为:“把盘活空置商品房与实施解困、拆迁、安置结合起来。经市房管部门批准,将空置商品房改造为解困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海南省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