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政策规定评职称是要近几年的材料,因而姚师德考核不合格,不止是今年,而且是接下来几年都可能不能评上副高。按规定,此类事件应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诉,而法院是不受理的,说坚决支持姚的大多是看客心态、或是评不上教师职称又想出出怨气的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看热闹不嫌事大,瓜越大越好吃,这其实是在捧杀,是在将其推向火坑。
1、焦作姚老师事件你怎么看?
据网上报导,姚老师本来各项考核总分排第二名,最后的民意测评投票一项后,姚老师变成了倒数第二名。姚老师欲哭无泪,咽不下这口气,一怒之下把学校和教育局告了,看了这段新闻,人们自然而然产生疑问,实力分很高的姚老师,怎么会由最后的民意测评投票而发生突转,变成倒数第二呢?是不是有人故意做了手脚?为了内定人员和关系户的上位而拿下了本来稳稳进档的姚老师呢?这种狸猫换太子的做法在有些人才招聘活动中也时有耳闻。
2、姚燕燕老师近期如何?
一年一度的教师职称季已到来,姚职称事件近期又被炒热起来,更准确地说,姚职称事件一直都没消停过。但现在网友大多已不是只听一面之词,理性的声音越来越多,如何理性看待姚评职称问题,见仁见智,现谈些看法:一、姚近日大晒其师德征文获奖证书以示其师德合格,这就如同说法律大学毕业生不会犯法一样,真是滑稽!姚为自己职称大闹,未经准假,擅自离岗,违反劳动纪律,耽误教学,曾被学校停职,师德被评不合格是正常的!当然,每个学校师德不合格的只是极少数人,焦作17中唯她一人也不奇怪!按政策规定评职称是要近几年的材料,因而姚师德考核不合格,不止是今年,而且是接下来几年都可能不能评上副高!近期,姚又把学校今年教师评职称的工作做些改进,说成是证明学校原来是错的,把“更好”和“改错”概念混为一谈。
姚告学校方案,这就如同学生高考成绩不佳,要告高考方案一样,这不也滑稽吗?!学校教师职称推荐方案是学校职代会通过的,并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基本也实施了好几年(事先姚对方案也没异议),就是方案有瑕疵,也要等到下一轮才可更改,这就是契约精神!快醒醒吧!敢闹不一定有理,法律不相信眼泪!不少教师到退休还没评上高级,姚8年未评上也属正常,
教学业绩倒二名可评高级才怪,才是真正的不公!二、姚事件一开始就跑偏。如果不跑偏,则在第二年就必会轮上她评高级(去年6人入选,她排第七),这怨得了谁?!其跑偏做法就如同某公务员晋升不上科级职级、或某教师当不上校长,就要去法院起诉,你说不也很滑稽吗?!按规定,此类事件应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诉,而法院是不受理的,
姚错用“网络+法庭”方式大闹,走“双输”不归路!告学校、告同事、告教育局、告公安局、告法院,一审、二审(终审)都被法院驳回(不受理),接着还再告,告不赢就哭诉不公平。而自己从不反思其做法,从不反思其教学业绩倒二名的致命工作缺陷(姚从不敢说自己此缺陷),这是不是无理取闹?三、姚说学校由投票定生死,那是在误导网友!根本不存在一票否决的情况,姚评职称总分是各项分数加和的汇总,也不存在由哪个单项就决定成败的情况,
投票仅是其中一项,且比例不高,满分仅限100分,而证书附加分可高达600多分。姚1项正二名(证书附加分),2项倒二名(教师最重要的教学业绩分、投票分),其它项彼此彼此,加和总分在17人中排第七名,落选属正常的事,不要被“先入为主”所误导,这就如跳水比赛,未到最后一跳,往往谁都无法说其比赛排老几,最终落单、或逆袭皆有可能!四、姚还哭诉投票没现场唱票。
而没有法律、文件规定投票必须现场唱票的,现在投票为节省现场时间很多都不现埸唱票,如人大举选等,都只公布结果,投票关键要有唱票员、记票员、监票员,统计、复核后签名以示负责,并封存备查,其教育局的调查公布,并没这方面的违规。再去看看欧美总统大选,有现埸唱票的吗?!五、未成年人的社会核心价值观还没形成,不管是谁,千万都不能把未成年的初中学生裹挟进成年人的个人纷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