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有限合伙人制度,法律分析:有限合伙人制度是指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度,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制度。
你和另一个人合伙开一个小店,你是全职全天在那里,他只是晚上来几个小时。至于怎么分利润,要看你们事先怎么定的合同。基本上如果他全是投资的,你来经营你来做,而且这个店技术经验也都靠你,那么他可以拿10~30%的利润。如果技术经验全是他的,他以技术和资金入股,那么他起码能占到一半的利润
法律分析:有限合伙人制度是指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人制度的优点: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物质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2、除了经济利益提供的物质激励外,有限合伙制对普通合伙人还有很强的精神激励,即权力与地位激励。3、有限合伙制由于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所有者,并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能够自我约束控制风险,并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同时,由于出色的业务骨干具有被吸收为新合伙人的机会,合伙制可以激励员工进取和对公司保持忠诚,并推动企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4、有限合伙的制度安排也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4、合伙人制度的缺点是什么法律分析:合伙人制度的缺点在于:其一资金来源,因为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所以规模不可能太大。其二合伙人的责任为无限责任,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其三是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故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导致管理分散,企业稳定性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