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无偿献血、紧急救助等行为进行奖励,十二种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近日,河南许昌市举行《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比如这位女老师,被评个人文明奖,从这种行为举止里任谁也看不到文明的影子,后来被查是河南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位老师。
1、哈尔滨:十二种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你怎么看?
见义勇为、无偿献血、紧急救助等行为进行奖励,十二种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有奖有罚,有法可依,其实这些不文明行为都是大家不应该做的,随地吐痰、高空抛物、公共场所吸烟、不走斑马线、不理让行人、景区乱写乱画这些都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如果每个人以身作则,发现不文明现象是训斥制止最后,是达到即便全民范围的共识。
2、河南许昌立法:晚9点后不允许跳广场舞,大家怎么看?
近日,河南许昌市举行《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唱歌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夏季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冬季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进行以上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如果违犯该规定,将“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结合新闻内容,我来谈谈我的几点看法:我国明明已有相关的现行法律,为什还要制定这样一条地方法规?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许昌市制定的条例显然是有我国现有法律相违背的,我国现有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在城区内的公众场所禁止使用音响并且禁止产生过大音量。然而按照许昌市出台的相关条例的逻辑,在规定时间之外的时间,在公众场合进行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是可以被允许的,仔细一想,不禁让人要问,这个条例究竟是在保护谁的利益?之前,只要在公众场合跳广场舞的时候使用音响设备或者制造过大噪音都是违法行为,如今这种违法行为却似乎有了地方法规的保护伞。
到时候,大爷大妈们在规定时间内在公众场合大肆发挥,其他人看不惯想要去讲理的时候,大爷大妈甚至可以理直气壮直接掏出地方法规糊你一脸,我们就是合法的!立法容易执法难,之前也说了,我国本身就有关于噪声污染的现行法律和法规。然而在实际中,执行起来却是难度颇高,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普遍都是上了年纪的人,而执法机关在执法时,最害怕的其实就是这些年纪较长的人。
很多时候,如果大爷大妈和其他人起了争执,执法部门最后采取的态度可能也就是各打五十大板,年轻人毕竟精力有限,他们和大爷大妈们吵个一两次之后估计也不想再管了,而大爷大妈们毕竟有的是时间和丰富的吵架经验,说来说去,最终吃亏的肯定还是年轻人。有了法律法规之后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这才是订立法规的根本目的,
3、你们如何看待河南高校女老师强闯防疫卡点被学校取消个人文明奖?
无风的日子不起浪,风来了猪都会飞起来!不管你信不信,平安它是一块遮羞布,可以遮盖一切肮脏。和平的日子里,有些人啊,没事喜欢带着各种面具,表现出一种你好我好大家好!遇事就生风作妖,用一句网友们爱说的话:不作不会死!事件概要:事件发生在河南信阳。2月7日有位女士开了一辆三轮车,在一个小区门口,不听防疫工作人员的劝阻,骂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用警示牌挡住路,不让她的三轮车开过去,这位女士开车撞警示牌。后来被查是河南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位老师,学校表示,取消她的个人文明奖,点评一下:处罚的好!出来丢人现眼!这位女老师的知识肯定比普通人好,高校女教师嘛,毫无疑问知识储备量是有的,不然也成不了他人之师!但从此事的德行来看,无人敢苟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