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健全过期药品回收法律法规,形成部门协调机制2015年全美药房总销售额达到了四千亿美元,但是其中却有重达280万镑的过期处方药被废弃了,这是一个极其浪费的行为,也引起了社会关于过期药品回收和处理的广泛关注。把过期药品当成垃圾扔掉,是绝大多数人对待过期药品的处理方式。
1、买了过期药品,药店不负责,怎么办?
到药店买药出现现过期药的话,应该找店家进行退换换换。如果药店不给退换的话,只要看我们手上有多少证据了,比如说我们买药的时候有点给我们的发票。当然了,现在我们很多人买药,从来都没有向药店要过发票,其实这也变相的增加了药店逃税,偷税漏税的情况,一般药店都会给我们一个小票,但是这个小票不能作为合法的证据。实际我们每个人的药店买药都应该要求药店出具,真正的发票,
而且这是我们在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上面明确要求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店在出售药品时必须给予发票和销售单,如果你想药店索取发票验,不给你的话可以向税务部门反映和向药监局反映。如果你是用社保卡买的,然后他给你刷的药和给你的小票不同名的话,嗯,一般的很难取证的,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因为药店进药的话都是嗯,有随货通行单的,只要我们相药监局举报,然后经过药监局的调查取调取他们采购记录这完全可以,嗯,找到这个药是不是他家的,
销售过期药是违法的,而这是按假药规定处理的。销售过期要性质比较恶劣,所以说后果比较严重,如果经过药监局查实的话,一般的可以吊销gsp证书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果因为吃过期药,导致人受到伤害了,或者有可能质量负责人或者企业负责人会被处以刑事处罚十年内禁止从事该行业第一如果出现人身伤害的话,将会按照从重处罚的话,有可能会坐牢的。
2、药品过期了还能继续使用吗?
过期的药还可以用吗?旗帜鲜明:不能用!涉事法律所要求的的,也实际从业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问题,丝毫含糊不得,但是万一不小心(被)用了过期药需要担心吗?当然!这种担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过期药安全性的担忧,主要担心其中的成分发生降解变质,或者药物本身整体理化性质的变化,造成直接的健康危害。二是,过期药有效性不够,延误治疗,造成疾病的加重,
但是,这些担心更多的是理论上的。现实中,过期药并不一定等于变质,过期药并不一定等于失效,相反,大量证据证明,所谓有效期并不等于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截止日期,过期药超过有效期的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可以保持相当高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下面,我们结合最近的两个事件,和一些相关研究来说说这个问题,目的当然不是为了为谁“洗地”,而在于消除人们不必要的担忧。
两起医院给患者使用过期“盐水”事件最近几天,抚州第五医院给儿童注射过期生理盐水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现已查明,共有6名孩子被使用了同一批号的刚过期的“0.9%氯化钠注射液”。这批次生理盐水的生产日期为20160807,通常标注的有效期是两年,到期日就是20180707,事发于20180814,就是说使用时刚刚过期1个月多一点。
事发后,所有被使用过期盐水的孩子都没有被发现出现不良反应,但是,事件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6个孩子甚至被送到江西省儿童医院接受住院观察。另一件事发生在重庆,一位67岁老人因“咳血”在当地卫生院被注射过期的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导致吐血”,使用的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也是刚刚过期不久。实际上,该患者本身所患的就是急性上消化道出血,开始“咳血”仅仅是因为当时出血量还不是很大的表现,后来的吐血是疾病固有的症状,表现的不同是因为疾病本身的变化,与注射过期盐水没有丝毫关系,
像这些刚刚过期的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真的因为刚刚过期就一下子变得毫无保障了?事实并非如此。过期药安全性问题理论上讲,过期药存在一定安全性隐患,但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是,世界上被使用过期药的情况经常发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公开发表的证据证明发生过使用过期药造成健康危害的病例,一例都没有,上世纪60年代,曾有个别病例被怀疑使用过期四环素后的不良反应是四环素降解产物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