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机构设置经历2018年和2019年两年的党政机构改革,县级机构基本框架已经非常明确,即实行限额管理,按照人口规模确定为主,适当兼顾财政收入、经济总量、区域面积等因素,以大、中、小县的划分,改革后的党政机构数量在33-37个之间,其中,大县一般不超过37个,中县不超过36个,小县不超过35个;县级市一般按37个设置,最多不能超过37个;城区一般在35个以内,最小的可以设置33个,特别大的区允许突破35个,最多到37个。
分三个方面回答你的问题。第一,关于县级机构设置经历2018年和2019年两年的党政机构改革,县级机构基本框架已经非常明确,即实行限额管理,按照人口规模确定为主,适当兼顾财政收入、经济总量、区域面积等因素,以大、中、小县的划分,改革后的党政机构数量在33-37个之间,其中,大县一般不超过37个,中县不超过36个,小县不超过35个;县级市一般按37个设置,最多不能超过37个;城区一般在35个以内,最小的可以设置33个,特别大的区允许突破35个,最多到37个,
以上是党政机构,除了党政机关,地方还有15个左右的群团组织未列入改革序列,加上这部分单位,一个县一般有50多个享受公务员待遇的机关单位和部门。至于事业单位就更多了,一般是机关单位的三倍以上,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加起来,基本上在200个部门上下。这是一个县的机构正常体量,第二,关于县级机构的级别常规地级市下辖的县区包括县级市的规格是正处设置。
因此县下属的局办,一般是正科设置,局办一把手除了少数常委部门,比如县委办、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检法三家政法机构及极少数临时性高格机构设置副处外,其余部门的主官基本上是正科,不会到处级,更不可能到厅局级。除非是副省级和直辖市下属的县,第三,关于省管干部所谓省管干部,即由省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以厅级干部为主,比如各地市和省直机关部门包括事业单位的副厅级以上干部,省管国有企业比照设置正厅副厅的党政正职和副职。
涉及处级的,省级组织部门主要管两块:一是县区级主官,即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二是政府秘书长,这几个岗位虽然是正处,在级别上不再省管干部范畴之内,但由于这些岗位比较重要,出于监管需要将他们列入管理范畴,省级组织部门部门主要履行复核、备案职责,即地市党委任命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和政府秘书长后,按惯例要报省级组织部门复核过会并批复,否则不予任命。
2、一个小县副县长,52岁,刚晋升为县委常委,还有上升空间吗?
小县,52岁,副县长刚晋升县委常委,从岗位使用情况来看属于平级重用,在很多人眼里也可以视为提拔,这个年龄能够从副县长岗位入常,个人实力毋庸置疑,但毕竟年龄杠杠在那,这种转岗某种程度已属赶末班车的节奏,要说以后有多大前途不太现实,顺其自然,随遇而安吧。在县一级,组织上配备使用干部一般都有不成文的规定,比如各部委办局的主要领导,原则上超过50岁不再提名;县领导一级,常委一般超过55岁不再提拔,有的甚至控制到52岁。
因此,题主朋友52岁能够赶在提名年龄上限之前从副县长晋级常委,说明此人能力和实力都不凡,至少得到了县长、县委书记或市里某些领导的支持,否则不可能掐着点来重用,临到站还要过一把常委瘾,享受一下核心权力带来的满足和喜悦,如果年轻点,比如在三十四岁,如此重用一般都是提拔晋升的前奏,未来或有可能接任县长、县委书记或市直机关主官,甚至走上更高位子。
但是在52岁这个年龄才进常委,就年龄而言已经没有优势,至少首先可以排除以后晋升县长、县委书记或者提拔市直机关一把手的可能,以52岁的年龄结合干部使用惯例分析,此时从副县长入常,最好的结果有两个:第一,干两年提拔担任县人大主任或政协主席,这是最理想的结果。临退休前有机会担任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也算是功德圆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