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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积金提取,海口公积金假如离职了怎么才可以提取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8 00:30:41 编辑:海口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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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公积金假如离职了怎么才可以提取

海口公积金要是想提取,当然行了。
海口的公积金,当然可以提取了。

海口公积金假如离职了怎么才可以提取

2,海南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1、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3、本人在实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缴存职工在本省实际租赁自住住房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海南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3,海南省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海南省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一、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2.偿还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省政府和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场所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各直属局办事大厅三、办理要件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基础性资料及资金用途证明材料。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海南省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4,海南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1、一手房提取:购房者需持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银行账号等,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配偶提取还要双方夫妻证明和提取记录。2、二手房提取:购房者要拿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配偶提取需要双方夫妻证明和提取记录。3、购置共有住宅楼的提取:购房者和要拿出购房协议证明,购房收据等证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5,海南市民如何提取公积金

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面的不断提高,很多职工对如何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仍有很多疑问。小编整理市民们比较关心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一些问题,希望能有所用。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 但不能随意提取使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同时《条例》也规定,住房公积金是长期住房储金,是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行使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具体而言,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专款专用。当职工符合使用条件时,可以递交提取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审批后方可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有确保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职责。住房公积金还有哪些用途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部分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3.装修自住住房的;4.租住自住住房的;5.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6.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另外,职工离休、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形的,还可以销户提取全部本息余额。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租房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且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0元/年。(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7,当前相关购房政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65666165策请以实际为准)点击领取看房红包,百元现金直接领

6,海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海南省的公积金是否能够取出

我认为,您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判断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海南省的公积金可请人帮忙提取的。

8,海南公积金离职了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拓展资料】提取条件: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3.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4.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9,海口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 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备案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备案登记一年内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应提供备案密码); 3.按合同要求付款的购房发票; 4.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二、购买二手住房 职工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房产过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房产过户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过户后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房屋买卖契约/合同; 4.购房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材料; 5.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三、购买保障性住房 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备案或购房合同/协议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购房合同/协议,有效支付购房款凭证或发票; 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4.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支付购买保障性住房房款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等直系亲属关系证件。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 职工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拆迁安置协议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及其一年内的缴款凭证; 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自许可证件签发日期一年内办理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时间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出具的规划或施工许可证书; 3.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 4.建修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建房人身份证件,且需建修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职工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贷款有效期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办理要件 1.偿还/提前偿还本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或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 (3)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4)购房合同(自建房和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或报建材料); (5)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提前结清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贷款结清证明材料。 七、租赁本省自住住房 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在实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缴存职工在本省实际租赁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办理情况及办理要件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一致且在实际工作地租赁自住住房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租房合同; (3)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由信息共享数据获取,无需提供;获取数据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由职工提供佐证)。 2.职工因单位派驻或分设机构等原因,导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但在实际工作地租赁自住住房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租房合同; (3)实际工作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由信息共享数据获取,无需提供;获取数据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由职工提供佐证);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的,另需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职工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房屋租赁合同和最近一次租金缴纳证明; (3)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缴纳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户口本等直系亲属关系证件。 八、退休提取 职工达法定年龄退休或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可销户提取。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法定退休的:退休证明材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3.提前退休的:省市县职能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九、出境定居 职工出境定居,且在我国境内的户口已被注销的,可销户提取。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 十、港澳台职工返回港澳台 港澳台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可销户提取。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销户提取。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残疾证》(一级至四级)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十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办理要件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3.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 十三、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本省自住住房损失 因风灾、水灾、震灾、火灾、雷电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灾害造成本省内自住住房损失,并列入当地政府灾害认定职能部门核准住房受损名单的,缴存职工应于职能部门下发核准受损名单文件后三个月内申请提取本人或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当地政府灾害认定职能部门核准的住房受损名单文件(3个月内),由直属局获取;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扩展资料: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到全省范围内统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压减自由裁量权,较好的服务缴存职工,经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明确通知如下: 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1800元; 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900元。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要件及注意事项
不同的提取情况,需要的材料是不同的,具体如下:一、购买拆迁安置房: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及其一年内的缴款凭证;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二、出境定居: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三、退休提取: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法定退休的:退休证明材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3.提前退休的:省市县职能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出具建造许可证明材料;3.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4.建修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建房人身份证件,且需建修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五、购买保障性住房: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购房合同/协议,有效支付购房款凭证或发票;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4.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支付购买保障性住房房款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扩展资料:海南省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一)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4.租赁自住住房的;5.因风灾、水灾、震灾、火灾、雷电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灾害造成自住住房损失的。自住住房是指产权归职工所有的自住住房,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二)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退休及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退养和内退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3.出境定居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跨省转移住房公积金的;6.港澳台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三)职工家庭购买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该商业性房产的贷款本息。(四)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业务,不得再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柜面提取流程:职工本人到柜面提交业务办理要件原件。职工提交业务办理要件后,直属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复核二级审批并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准予提取的,办理资金支付结算至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不准予提取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不予提取的原因。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购买拆迁安置房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出境定居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退休提取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购买保障性住房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提取办理流程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提取条件
a、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备案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一)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备案登记一年内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应提供备案密码); 3、按合同要求付款的购房发票; 4、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5、购买省外自住住房的,还需职工或其配偶系该省居民的户籍证明材料,或在该省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 (二)办理渠道 APP或网厅、柜面。 (三)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至当月应付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本金的余额。 b、因风灾、水灾、震灾、火灾、雷电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灾害造成本省内自住住房损失,并列入当地政府灾害认定职能部门核准住房受损名单的,缴存职工应于职能部门下发核准受损名单文件后三个月内申请提取本人或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当地政府灾害认定职能部门核准的住房受损名单文件(3个月内);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二)办理渠道 柜面。 (三)提取额度 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3期(含)以下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c、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在实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缴存职工在本省实际租赁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一)办理情况及办理要件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一致且在实际工作地租赁自住住房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租房合同; (3)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已婚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产及无房产备案证明;无房产证明仅对证明出具日向前计算一个年度有效)。 2、职工因单位派驻或分设机构等原因,导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但在实际工作地租赁自住住房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租房合同; (3)实际工作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已婚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产及无房产备案证明;无房产证明仅对证明出具日向前计算一个年度有效);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的,另需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职工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房屋租赁合同和最近一次租金缴纳证明; (3)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缴纳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渠道 APP或网厅、柜面。 (三)提取额度计算方法 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无房产证明出具日向前追溯一年内的实际发生租房月份数*月租金,且月租金不超过900元/月/人。当期提取实际发生租房的月份应剔除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月份。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一年办理一次,按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给予提取。 (四)办理时间 租房提取应在无房产证明有效期内办理,若无房产证明未标明有效期限的,应于无房产证明出具日一个月内办理。租房提取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 d、职工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贷款有效期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一)办理要件 1、偿还/提前偿还本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或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 (3)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4)购房合同(自建房和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或报建材料); (5)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偿还异地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职工或其配偶系该省居民的户籍证明材料,或在该省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 (7)提前结清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贷款结清证明材料。 (二)办理渠道 APP或网厅、柜面。 (三)提取额度 不超过本年的还贷本息额;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提前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e、职工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房产过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房产过户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一)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过户后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房屋买卖契约/合同; 4、购房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材料; 5、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扩展资料:海口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1、购房人配偶通过网厅、手机APP渠道提交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无需购房人临柜审核;工作人员通过联网不能核查其婚姻信息的,需购房人持身份证件临柜审核。 2、购房人配偶临柜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需购房人一同前往柜台审核确认办理业务。若购房人配偶单独临柜办理,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可不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购买商品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购买二手住房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公积金分几种情况,具体如下: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10,2022海口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海口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更多 申请书 点击“ 公积金申请书 ”查看! 2022海口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租赁自住住房的; 5.因风灾、水灾、震灾、火灾、雷电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灾害造成自住住房损失的。 自住住房是指产权归职工所有的自住住房,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 (二)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退休及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退养和内退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跨省转移住房公积金的; 6.港澳台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 (三)职工家庭购买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该商业性房产的贷款本息。 (四)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业务,不得再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2022海口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基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本人身份证件;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 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二、资金证明用途材料(以下资金用途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租房提取: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 (该项先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通过省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或直属局前往相关部门核查,若核查信息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无法查证的,再由职工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开具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的,还需提供职工缴存单位出具的职工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 丧失劳动力:《残疾证》(一级至四级)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退休:法定退休的:“零”材料办理,经联网共享获取职工退休信息实时办结。提前退休或特殊情形退休或系统无法核查的:省市县职能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临柜办理。 死亡: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出具的规划或施工许可证; 建造自住住房:职工及配偶任一方在建造房地可供核查的户籍身份证件及建造房前已在建造房地连续正常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材料。 商品房:经网签备案登记一年内的 购房合同 (无网签备案的还需提供备案确认表原件);按合同要求付款的购房发票;职工配偶(不是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视情况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购买省外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职工及配偶任一方在购房地可供核查的户籍身份证件及购房前已在购房地连续正常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材料。购买省外自住住房的,职工在购房所在地购房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及以上,并已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我省的,可不提供第5项材料。 二手房:过户后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房屋买卖契约/合同;购房发票;职工配偶(不是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视情况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购买省外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职工及配偶任一方在购房地可供核查的户籍身份证件及购房前已在购房地连续正常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材料;购买省外自住住房的,职工在购房所在地购房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及以上,并已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我省的,可不提供。 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及其一年内的缴款凭证;职工配偶(不是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视情况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购买省外拆迁安置房的,还需提供职工及配偶任一方在购房地可供核查的户籍身份证件及购房前已在购房地连续正常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材料,购买省外拆迁安置房的,职工在购房所在地购房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及以上,并已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我省的,可不提供。 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协议,有效支付购房款凭证或发票;职工配偶(不是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视情况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支付购买保障性住房房款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口本的户籍证件或出生证件);购买省外保障性住房的,还需提供职工及配偶任一方在购房地可供核查的户籍身份证件及购房前已在购房地连续正常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材料。 出境定居: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个人住房贷款 借款合同 ;购房合同(自建房和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或报建材料);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外省商业住房贷款的,需提供职工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可供核查的户籍身份证件原件;外省商业住房贷款的,还需提供职工在购房所在地购房前已在该地连续正常缴存半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住房公积金)材料原件。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__于__年_月购买住房一套,位于_______。为购买该房,本人向__银行借款_____元,现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_____元。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2022海口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相关 文章 : ★ 成都2022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 ★ 海口购房申请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 2022上海公积金提取指南一览 ★ 2022年海口入户政策 ★ 2022佛山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22流程 ★ 泉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 厦门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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