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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深圳积分入户进入了人事人才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11 07:49:49 编辑:珠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1,深圳积分入户进入了人事人才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

积分入户 就是跟据您的情况符合深圳的积分要求 积分满100 无特殊情况就可以申报入户

深圳积分入户进入了人事人才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

2,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 是不是调干和积分都用这个系统

统招大专调干的话是3年社保加单位申办,无法个人申办的。你申报系统肯定是选择的个人吧。呵呵

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 是不是调干和积分都用这个系统

3,深圳人才网个人申办人才引进预约完善个人资料是需要填写原档案

一般是你户籍地的人才中心!你可以打电话落实一下。
你好,你的档案就委托在罗湖区的人才市场管理就可以了,现在还不需要管理费的。

深圳人才网个人申办人才引进预约完善个人资料是需要填写原档案

4,关于深圳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的填写

户籍地——你当前户口所在地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如果你毕业后户口已经迁出就否,否则的话是迁出地登记机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迁入地行政区划——深圳的哪个区迁入地登记机关——落户所在地的派出所
户籍地——你现在户口所在的位置——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是迁出机关——问你放户口那边的工作人员是什么公安局什么派出所最后2个问题是你要迁到深圳后要落户哪里 落哪里填哪里

5,公司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 能为非公司员工办理深户吗

要在本公司有6个月的社保才能以该公司名义办理
2017年入深户办理流程: 1 、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户口本复 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 ; 2、提交申报后等待公示(一般每月公示两批名单); 3、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打印指标清单(审查表盖章)材料; 4、审查表盖章后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按照材料清单准备,包括:征信报告、体验报告、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等); 5、材料提交市局后20个工作日出积分入户调令(入户信息卡); 6、深圳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 7、寄资料回户籍地销户,办理迁移证; 8、返回深圳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当天出户口本; 9、20工作日到派出所取深圳市身份证。

6,我之前没有申请过深圳的人才引进现在申请时系统提示要我作废之

千万不要点作废,出现这个是因为你重新从系统登录,你之前的审批通过了,所以系统显示你有过记录,点了就之前的努力白费了
我也遇到了这个情况,应该是因为我们已经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核了,从首页进来以为你又要申请一次,所以才会出现这个情况,但是点击下面的第一个按钮“查看已申报信息业务办理进度”就能查看自己当前的资料以及进度了。
我也是啊,我从来没有申请过,你的怎么做的最后
找中介办理的话会快一点,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老百姓办事一拖再拖,爱理不理的,不是缺这个就是少那个的。找中介的话,他们一般都有关系,也知道要哪些材料,办起来要顺利得多,不过就是要花点银子!祝您顺利入户。。。
我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不敢点啊。。。
你之前应届生的时候在人社局系统提交过申请,并且获得了人社局下发的指标,这个一般是你自己申请或者授权别人帮忙申请的,因为申请需要知道你的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等信息,还需实名注册的账号密码,所以你可以仔细回想一下是不是当时自己或者授权别人申请了;一般出现这种提示,如果当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证的话,直接作废掉重新申请就可以了,按照现在政策重新走流程!希望可以帮到你!

7,人才引进系统学历证书编号填在哪

首次申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的个人材料 一、书面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请至单位网上审核完后直接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如为国(境)外学历学位,则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本市重点行业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需提供国家一、二、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本市有关机构复评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本市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需提供具有居住房屋凭证编号的一页及详细信息页);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和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需提供具有居住房屋凭证编号的一页及详细信息页);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需提供具有居住房屋凭证编号的一页及详细信息页)、身份证复印件、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对于上述在沪住所的相关规定如下: ⑴居住房属于农村私房的,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户口簿,“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编号或户口簿户号; ⑵居住房属于动迁房的,提供动迁协议或户口簿,“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动迁协议或户口簿户号; ⑶居住房属于公租房的,提供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户口簿,“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户口簿户号; ⑷居住房属于人才公寓的,提供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人才公寓; ⑸居住房属于部队房产的,提供部队营房部门出具的住所证明,“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部队房产; ⑹居住房属于高校、科研院所房产的,提供宿管科或人事部门出具的住所证明,“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高校、科研院所房产; ⑺居住房属于预售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且已入住的,提供房产所属物业或居委会出具的已入住证明和预售合同,“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预售合同; ⑻居住房属于单位长期租住的酒店式公寓或宾馆之类的营业性场所的不能作为在沪固定住所。 8、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9、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资质的机构派遣的人才,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10、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填写《居住证拟调档申请表》,公司内网打印下载)。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受理点所属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居住证申办人的人事档案调入人才服务中心,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居住证正式受理日期自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核实入库后开始计算,如需调档者,其受理日期自人才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收到档案并出具《人事档案情况核实表》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独生子女证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父母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 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 3、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 三、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本市核发的(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三级以上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的个人证书; 3、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父母为本市户籍的,出具父母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的在沪个人缴纳社会城镇保险的明细单,可在上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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