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观澜那边还有很好的狗肉店,焖的狗肉非常有特色。我也吃狗肉,不管是红烧的还是白切肉,到了狗肉馆必须来上一斤,配上狗肉锅、狗肉酱、朝鲜族辣白菜,每人半斤白酒,花上两三百元,四五朋友喝到微熏,一个字“美”,狗肉确实吃起来很香,以前我也吃过狗肉。
1、深圳拟立法五一开始禁食狗肉,全国也拟立法禁食狗肉,怎么看?
听闻某地从“五一”开始禁食狗肉了,传说全国也要立法禁食狗肉了,某部也将狗从六畜中剔除了,给了一部分同志发挥想象的空间,认为它们的春天已经到来。从小开始,我不讨厌狗,家里也养过两个看门护院的土狗,带着它们玩、带着它们闹,还曾经抓蜻蜓喂它们,我也吃狗肉,不管是红烧的还是白切肉,到了狗肉馆必须来上一斤,配上狗肉锅、狗肉酱、朝鲜族辣白菜,每人半斤白酒,花上两三百元,四五朋友喝到微熏,一个字“美”。
狗肉在我们东北是大补,一年四季都有人前去品尝,已成为一大特色,吃了这么多年狗肉,突然听说不让吃了,说是“伴侣”动物,真让我糊涂了。狗天天在地上跑来跑去的,生狗崽毫不费力,就是看家护院的,什么时候地位直线上升成为“伴侣”动物了,真不让吃了吗?上网查了一下,说是“伴侣”动物的理由挺充分: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它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我们吃了几千年的狗肉不文明了,老祖宗吃狗肉也是不文明了。西方发达国家不吃狗肉,就号召我们不吃狗肉,有点崇洋媚外的意味,从西方世界与我们交往开始,就把一些他们的东西用枪炮送了进来,让我们学习他们的所谓文明。西方用枪炮打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文明国家了吗,偏偏我们有一些人,还真就爱捧着他们来,文明文明,真的文明了吗。
2、深圳禁食狗肉后全国立法会跟进吗?
谢谢邀请:一、深圳市属于省级特别行政区城市,深圳市的城市化比率很高,深圳市已经立法:城市居民区内禁止非法养狗,继续立法:禁止在深圳市辖区内吃狗肉。这是深圳市特区内的行政自治事务范围,这一立法行为是否适当?法定由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审查,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否批准立法:禁止吃狗肉。需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为讨论立法依据,
3、一些专家称楼市利好,深圳宣布5月开始禁食狗肉,你怎么看?
大家好!我是芬姐。前几天我看到一个令我欢欣鼓舞的消息,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目录包括了31种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值得注意的是,狗狗不在其中,针对关注度很高存在争议的狗,农业农村部在《目录》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有专家指出,狗不在《目录》里,那就意味着狗肉将被禁食,每次说到反对吃狗肉的时候,总有人说:“吃不吃狗肉是个人喜好,有些人就喜欢在冬天吃狗肉,大补.”还有人说:“那你别吃牛羊猪鸡鸭鱼啊,他们也是生命啊!”其实在生命平等这个角度来看,我们永远也无法做到真正的众生皆平等,万物皆有灵,但是我们在长达几千年的历史中是在不断进步的。
在这个过程中,狗逐渐成为了我们人类最亲密的动物伙伴,听不得它们的呜咽,看不得它们哀求的眼神,更不忍心让它们成为餐桌上的美食。猪牛羊和狗都是动物,但动物和动物有所不同,它的不同不是动物之身物种的不同,是我们赋予它文化上的不同,我们养狗养了一万五千年,它做了我们人类一万五千年的帮手,搜救、缉毒、出警、导盲等等,为人类帮了大忙,现在你要吃它,于情何堪?于心何忍?我们应该尊重我们自己的文化。
4、如何看待深圳立法禁止食用猫狗肉宠物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