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邯郸招投标网
简介: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9月05日。
法定代表人:孙艳 成立时间:2011-09-05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3040000008316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183号德源大厦2412、2413号
2. 邯郸市招标投标网
房屋稽查大队工作内容如下:
1、 依法查处建设工程项目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建登记、招标投标、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批、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报送等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
2、 依法查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检测单位无证、越级承接业务,非法转包、转让业务、违法分包等工程承包或业务承接中违法、违规行为。
3、 依法查处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任务和工程承包,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投标,以及在招标投标中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 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证或越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或住宅小区交付使用。
5、 依法查处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 邯郸市招投标
(一)补贴标准。
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的原则,对实施“煤改气”的燃煤用户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2700元,由市级财政承担,其余由用户承担;灶具每户补贴200元,由区财政承担;燃气管网初装费执行特殊优惠价每户2600元,由用户承担;对“煤改气”用户取暖期用气采取每立方米补贴1元,最多补助1200元的价格补贴,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其中市财政补贴500元,区财政补贴700元;对于低保用户,在享受以上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区政府在给予初装费补贴1300元。
(二)补贴程序。
1.燃气壁挂炉补贴
(1)燃气壁挂炉招投标范围参照原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审核推荐的燃气壁挂炉合格产品企业目录执行。
(2)区城管局负责燃气壁挂炉的招标工作,中标企业要在本市银行开设帐户,“煤改气”用户持本人身份证到企业开户银行向企业账户缴款,缴款额为产品中标价与财政补贴的差价。
(3)燃气壁挂炉中标企业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帮助下,负责把燃气壁挂炉安装到户,向“煤改气”用户开具发票。
(4)村委会结合燃气壁挂炉中标企业,负责登记汇总“煤改气”用户名单、壁挂炉具型号、数量等信息,汇总表由“煤改气”用户、村委会、中标企业三方签字确认。村委会负责将汇总表在村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5)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村委会、乡(镇)政府将汇总表、发票和银行收款票据逐级据实上报区政府,经审核无误后上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牧局、市审计局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据实拨付到区财政,由区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燃气壁挂炉中标企业。
2.燃气价格补贴
(1)燃气运营企业对采暖期“煤改气”用户分两个时间节点售气,即:当年11月15日和次年3月15日对采暖期“煤改气”用户进行抄表到户,执行预售价1.4元/立方米的补贴后标准,于每个采暖期结束后20日内,将“煤改气”用户燃气表字数明细等资料报至区政府,其它时间预售价仍按2.4元/立方米执行。
(2)区政府在采暖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对本地采用壁挂炉取暖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达到采用壁挂炉取暖80%以上比例,由区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连同制定的补贴政策及燃气运营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向市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市财政局组织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有关市直部门及中介机构对区政府申请的补贴户数进行核查,报市政府批准后,将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到区政府。
(3)区政府将市级财政补贴资金会同区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燃气运营企业。
4. 河北邯郸招投标信息网
邯郸2022年启动城市更新,谋划拆迁改造苏曹片区 王安堡片区 输元河片区 南堡片区等,目前王安堡片区刘庄村已经完成招标,其他陆续跟进
5. 邯郸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该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养护工程质量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办理市管项目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鉴定),参与项目交(竣)工验收。
(二)承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管理、造价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三)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品质工程建设的行政辅助工作。(四)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规范、造价的技术支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