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乡镇的每一所学校都非常非常缺少教师,不能随随便便地把教师往外调动;凡是调动学校的教师,肯定是对自己有利才调动的。通过相关程序申请调动我们这里每一年暑假都有农村学校的教师向教育局提出申请调动,进入城区工作,一个教师做对自己有利而对学校没有利的事情,这个时候要求教师降低工资,你不应该没有什么话要说;所有要求调动的教师都是这样做的,并不是针对某一个教师。
1、事业编教师跨区县能调动吗?
作为曾经的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高兴为你解答。事业编教师当然可以跨区县调动!一、事业编教师跨区县调动,按照国家干部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实际操作上难度很大,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条件,又是几乎不可能的!事业编,意味着你是国家公职人员,按照国家干部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国家公职人员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调动工作的,包括可以调入中直事业单位。
二、现实情形是,事业单位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体制,属地化管理;财政体制是,中央政府财政与地方政府财政,“分灶吃饭”,各级地方政府所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经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开支由本级地方财政负担;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由本单位自己负担,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主管地方政府、自收自支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都是不愿意增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而加重财政负担的。
三、事业编教师跨区县调动的可行情形:(一)除非你是具有调入地区、调入单位缺口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身份;(二)或者拥有某项专利、资金项目能给调入地政府、调入事业单位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三)再一个,就是哈,有相当力度的人脉资源,可以操作、办理事业编教师跨区县调动成功,四、事业编教师办理跨区县调动手续,具体的程序:(一)调出单位同意,呈报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并商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后,向调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商调函。
(二)调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商调函同意,并商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报经同级政府同意,还要征求调入单位意见,调入单位同意,调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函同意调动,(三)调入地单位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调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调档函,调阅审查拟调动教师人事档案无异议。(三)调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出调动介绍信,既俗称的“调令”,调动工作程序、手续完成;跨区县调动的,需经属地的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同意,
(四)也可以从调入单位按反向程序操作进行。看看,跨地区人事调动的程序多么繁琐,其中还包含调出及调入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政府的逐级分管领导以及决策领导同意签批,逐级讨论决定同意的会议,正常办理,没有半年八个月的跑不完,那么多操作手续,层层似关卡,没有“过五关斩六将”的能力,怎么可能一路“过关斩将”杀过去!仅供参考。
2、在编教师县内学校间调动,工资要减到相应职称的最低档,合法吗?
教师县内调动减工资——因司空见惯而让人无话可说!原来是乡镇农村教师调到县城学校,要降低一级岗位工资,后来,推而广之,乡镇与乡镇工作调动也要降低一级岗位工资,其实,这样的事情从我开始工作到现在,一直存在。我家住在县城,工作在农村,我就是因为怕降低工资才没有往县城学校调动工作的,我知道的,就有一个教师为自己的工作调动而后悔莫及。
他讲,工作关系调过来了,而工资关系不给调动,一方面降低了岗位工资,另一方面因为没有在原来的学校工作,每一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时,还要这边的中心校出正常上班的证明,而且,只能领取原来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三分之一,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呢?合理合法吗?按照当地某些职能部门的说法,那是有理有据、合情合理的。
每一个乡镇的每一所学校都非常非常缺少教师,不能随随便便地把教师往外调动;凡是调动学校的教师,肯定是对自己有利才调动的,一个教师做对自己有利而对学校没有利的事情,这个时候要求教师降低工资,你不应该没有什么话要说;所有要求调动的教师都是这样做的,并不是针对某一个教师。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哪里也没有问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