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经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人员,学习一年以上的,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12元;学习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含一年),以及各类短训班、干训班,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15元。
第二十条 没有固定收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城镇居民,参加市级各部门召开的会议,除由召开会议的单位负担参加会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外,同时发给每人每天误工补贴40元。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二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非就业人员〉、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迁移,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迁移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移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
第二十三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移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二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四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开网招聘
4月19日,重庆市教委、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
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计划招生1030名
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245名
《通知》明确,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计划面向29个区县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1030名。培养学历为本科层次,培养任务由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承担。
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计划面向23个区县定向培养五年学制初中起点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245名。培养学历为专科层次,学制为5年,培养学校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招收优秀高中、初中毕业生,免学费、住宿费还有生活费补助
哪些学生可以报考?
据了解,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面向优秀高中毕业生招生,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重庆市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重点面向优秀初中毕业生招生,纳入到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统一组织;探索实行面向优秀高中毕业生的本科层次提前批录取,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层次。
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初中毕业生进行公费培养。
录取的学生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等相关政策,毕业后通过专项招聘的方式招聘到签约区县学校任教。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小学任教,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到区县政府举办幼儿园任教。由相关部门制定专项招聘方案,为通过招聘程序的毕业生落实聘用后任教服务所需岗位和编制。
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开网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更好保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重庆市人民政府网6月1日公开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此次公开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农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其补偿标准按照同一区片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土地补偿费由区县征地实施机构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