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营业执照去什么地方办理
可以办理
办理方法如下:
一、经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行业网点布局和人民生活需要;
(二)门市经营者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经营者要有担保人;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四)修理业应具有相应的设备、材料、零配件、工具;
(五)主要技术人员必须经行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六)企业应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财会人员;个体工商户应建立帐目和收支手续。
二、经营者开业,必须按下列程序申报审批。
企业持上级主管部门证明,个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证明,分别不同行业向所在区、县饮食、服务、修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经营许可证。
三、经营者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始营业,并将开始营业的时间报核发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备案。
四、经营者转业、合并、分立、迁移或歇业,应向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歇业手续,并向核发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备案。
五、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服从行业管理。
(二)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内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禁止转让经营证照。
(三)遵守物价管理的法规、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结算办法。
(四)按规定张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公布经营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五)按照核定的企业等级标准装饰房屋,配备服务设施和业务技术人员。
(六)定期向所在区、县饮食、服务、修理公司报送财务统计和其它报表。
六、对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者,由区、县饮食、服务、修理公司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改正、1000元以下的罚款、停业整顿、降低企业等级等处罚,直至收回其经营许可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2. 办理营业执照去哪儿办理
网上不能下载营业执照,需要去工商局办理!流程如下:
1)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l 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l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l 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2)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l 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l 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l 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l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4)验资证明。(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