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视同缴费年限,缴费系数是多少。我认为,本题目所谓的社保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系数,也就是指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无疑,确认“视同缴费”的实际意义是用来统计“视同缴费年限”,为计发退休人员养老金提供计算的基础数据,原企业计发办法中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它是不显山露水的,是以隐形状态而存在着,它的缴费指数实际上是按照整数1在执行着。
1、社保视同缴费年限,缴费系数是多少?
社保视同缴费年限,缴费系数是多少?我认为,本题目所谓的社保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系数,也就是指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无疑。应该说,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它与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系数,它们是两码事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政策概念与政策规范,因此,应该而且必须严格界定,精准区分,绝不可张冠李戴,混为一谈。必须明白,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它是随着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养老金的重新核定,才进入人们的视野,才真正走上政策台面的,
原企业计发办法中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它是不显山露水的,是以隐形状态而存在着,它的缴费指数实际上是按照整数1在执行着。这也正是企业退休中人基本养老金核定水平明显偏低的重要原因之所在,大家知道,在养老并轨改革后,在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实施过程中,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被提上议事日程,作为调整与提升退休中人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的重要抓手,这是有目共睹的。
2、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是如何计算的?
谢谢邀请,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提问的有点含糊,分几部分来回答才可以准确答复提问者的意图。第一,视同缴费:是指个人没有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费用,但社保中心认可等同于已经缴过费用,第二,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参加社保实际缴费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其本意是政府履行本应承担的对劳动者的义务,补齐历史上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第三,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视同缴费的计算,是根据江苏省政府发布的36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二十一条来计算的,就是参保人员自参加工作的年月起(需满足二个条件,一是本人档案有记载,二是劳动局认可)至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实际缴费前)的工作年限,
确认“视同缴费”的实际意义是用来统计“视同缴费年限”,为计发退休人员养老金提供计算的基础数据。大家知道,当个人被确认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时候,其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的,其中基础养老金的和过渡性养老金都与视同缴费年限有关联,基础养老金计算计算公式中的缴费年限就包括了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就是用来计算视同缴费年限部分应发的金额。
国家对过渡性养老金如何计发没有统一规定,只是要求各省市自治区自定方案后,报国家人社部备案即可,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呢?公式看起来很简单:(1995年底前推算储存额 1996年后推算储存额)÷120,实际计算起来还是比较复杂的。1995年底前推算储存额=1995年省市职工工资的平均数×缴费工资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 91年底前折算年限-1995年底前行业视同年限)×12%×(1 增发系数) 1996年以后的利息,
3、过渡性养老金中的过渡系数如何定?注意哪些?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你好,过渡性养老金的过度系数是如何指定的?该注意哪些问题?过渡性养老金的过度系数,它是一个标准的计算方式,基本上是按照140%或者说是130%这样的一个标准来给予过度计算的,相对来说这样的一个标准,它基本上是选取了60%~300%的一个中间数,所以选择这样的一个中间数,对于绝大多数了人群来讲相对是比较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