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在解除手铐脚链转换法绳捆绑前,检察官要求犯人留下遇言,遗书,遗产,遗嘱,遗物,以及是否捐献器官等事项,若犯人愿意捐献器官确认签字画押后,验明正身,核实本人资料确认无误后,法警立刻将犯人绑赴刑场执行枪决。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1、安徽一在校大学生脑死亡,父母替他捐献多个器官,你怎么看?
感谢网友邀请。1997年出生的王鹏是家里的独生子,也是安徽大学一名在校学生,3月10日,他因脑动脉瘤破裂被送到安医大二附院重症医学科(ICU)治疗,虽然医务人员竭力抢救,但仍然无力回天。4月2日,经过临床判定和确认实验判定,医生宣布其已经脑死亡,忍着巨大的悲痛,王鹏的父母表示,主动提出器官捐献,将帮助五人获得救治。
那么,为什么要捐献器官呢?王父表示,就是想多救一些人,就是这么简单,医生说他能救五个人,“就像我从小教育他的,不希望你有多大成就,就希望你快快乐乐的,对社会有用。现在也算对社会起到了作用,我们做父母的只能做到这点了,”大皖君看到这里,不禁一阵触动,在为王鹏以及其父母遗憾的同时,也为其父母的奉献精神感动。
2、如何看待合肥6个月大婴儿捐献器官拯救尿毒症女子?
这是生命的延续吧,很难过才来到世上的是你的逝去,但是心灵手巧的那些叔叔阿姨们他们把你的生命在这个姐姐身上延续了下去,这个姐姐会带着你的那一份好好活下去的,小天使下辈子你就不用受这样的苦,下辈子你一定会开开心心的活在这世上的,最伟大的还是那六个月发的孩子的父母,他们是真的无私,也有可能是希望孩子还能留些在这世间吧。
是啊,孩子当初来到这世界上的时候也是带着爸爸妈妈的期盼来的,爸爸妈妈都想象了好久你长大了会是什么样子,也许等你再发一些就给你一个弟弟妹妹,将来的日子也只会更幸福,也许这就是上天开了一个大玩笑吧。希望这个女孩子能够健健康康的活下去,经历过那样的痛苦,她应该明白生命的可贵吧,健康的活着,那孩子的父母也会非常欣慰的,
3、死刑犯在执行枪决的时候,提出要捐献器官,可以暂停执行枪决吗?
死刑犯在执行枪决前,检察官已经跟死囚做好刑前交接准备。死囚在解除手铐脚链转换法绳捆绑前,检察官要求犯人留下遇言,遗书,遗产,遗嘱,遗物,以及是否捐献器官等事项,若犯人愿意捐献器官确认签字画押后,验明正身,核实本人资料确认无误后,法警立刻将犯人绑赴刑场执行枪决,执行死刑不会暂停,遵照上级安排进行,死刑犯伏法后,交由120救护车拉走,进行器官摘取,然后交由殡仪馆火化,再验明正身,事后将死者生前所有的嘱咐和骨灰盒转交给家属,执法任务总算完成。
4、捐献人体器官该怎么申请?
依据2007年国务院颁发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章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目前,国内在公民逝世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若有不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则不执行捐献(即使在公证处公证了,在公民逝世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不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也不执行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