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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保障性住房政策,我的条件够天津保障房申请条件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06 05:36:54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我的条件够天津保障房申请条件吗

你结婚了,你可以与你的应用程序的名称是没有问题啊,两个收入最高不能超过45,000元的人条件是足够的
可以申请的,
去房管局问问,那里有详细的购买条件。您的儿子如果上班就要出去单位的证明,他失业就去街道开证明。要去的几个地方:房管局,民政局,街道,居委会,原来的工作单位,这5个地方你必须去问问。政策一时一变

我的条件够天津保障房申请条件吗

2,天津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天津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3,在天津有居住证人员如何申请保障房

亲你先看看申请条件你符不符合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这个不行的!!!

在天津有居住证人员如何申请保障房

4,天津保障性住房

你没办法申请保障性住房,你的收入就已经不行了。你父母的情况跟你没有关系,因为是外地人,所以他们的情况和你是否能申请保障性住房无关。买不了限价房主要因为你的收入高
不可以,天津的保障性住房分为四种:限价房、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   如果想买的话只有限价房,限价房的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   此外,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收入和住房条件的,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你的情况看来不符合这些条件。 廉租房是给低保户和特困家庭的,公租房需要政府来安排你可以试一下,经适房是拆迁定向的安置。

5,天津保障房政策有哪些 申请限房条件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天津保障房政策有哪些?申请限房条件有哪些?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简称“两区三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工作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2、3人及3人以上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2人和1人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4、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3人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4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点击领取看房红包,百元现金直接领
“双限房”指的是一种政府有条件供应的中低价房。“双限”即限户型、限房价。但是存在上海双限房申请条件。上海双限房申请条件如下:

6,天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是多少

个人收入不超过4.5万 家庭不超过九万 名下无住房或家庭住房面积不超过60平米《建筑面积》
目前来说还没新一轮的深圳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通告。所以就收入线的标准而言,可以参考上批次的保障性住房规定,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6529元”。假如你一家三口,你年收入30000元,你老婆年收入30000元,你小孩没收入,那么平均下来就是家庭人均年收入20000元。但是申请保障性住房不但要符合收入规定,还要符合规定的其它申请条件。申请条件的话,大概参考上一次的通告规定,主要包括1、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全部家庭成员的入户时间符合规定(上批次是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入户,下批次的肯定在这个时间之后);2、资产和收入符合规定(上批次是要求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6529元,下批次肯定还会放宽);3、婚姻形成时间符合规定(上批次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形成婚姻,包括结婚、离婚、丧偶等等,具体细则可以再咨询);4、全家名下没有房地产且5年内没转让过房地产(硬性规定);5、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6、市政府要求的其它条件。条件大概主要就这些了,仅供参考,因为新一轮的申请受理通告没有发出,谁都不知道新的条件会怎么定。一般来说通告会在年底发出,但不一定每年都有,要看市政府的房源计划的。申请流程主要是到街道办填表交资料,然后配合入户调查以及配合区住建部门的复审,包括补充有关工薪收入证明等等,最后是市住建部门终审。终审主要有9查9核,要查的包括全家人的银行帐户及近几年大额资金转让情况、证券及基金帐户情况、拥有房地产情况及房地产转让记录(包括农民房集资房等任何形式的房产都要查)、拥有车辆情况、投资办企业情况、商业保险、户籍、婚姻、计划生育、残疾及优抚等情况。不要听信外界谣传说申请怎么黑暗,说什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是有关系,有钱人住的”,在深圳这么政务透明的地方,可以亲身来体验一下的。有掌握任何情况的也欢迎来举报,或通过自己的方式去曝光,深圳能曝光说明政务透明,其他地方的就不清楚了。就深圳上批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被淘汰出局,还有一大部分人被行政处罚,所以申请时请务必要了解清楚政策要求,不能有半点作假成分,新的保障性住房条例即将修订完成,里面规定的处罚措施更加严格,一旦被行政处罚,将终生不得在提出保障房申请,并且罚款20万。更不要以为申请过关了就以为万事大吉了,申请下来了,拿到的房产证是绿本的,不能在市场上交易的,在未转成红本之前,都要接受监督和举报,一旦举报属实,立刻收房并行政处罚。桃源村三期就是例子,现在新一轮的核查又开始了,有几十套房准备回收呢。最后,再说明一下,保障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人才公寓等等。上面举例的是经济适用住房。其实你还可以考虑申请其它类型的保障房,比如安居型商品房,条件比较宽泛,没有资产和收入的要求,但价格较高,主要为解决社会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的,可能明年会陆续推出,到时可关注市住建部门的网站;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一般同时推出,申请的条件基本和经适房的条件一样,但是对于转让房产的要求没那么严格,也可以单身申请,具体也可以等通告发出再详细了解;廉租房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人才公寓是给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由企事业单位出面提出申请,可以咨询一下你公司有没有这个项目。

7,申请天津廉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资格标准

按照你的条件,可以申请天津--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天津住房保障制度——经济适用住房: (一)目前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哪几种类型?  答:目前,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主要面向拆迁家庭销售,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向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居住房屋被拆迁的中低收入家庭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另一种是对市内六区分散平房拆迁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拆迁中的被拆迁家庭定向实物安置的经济适用房。  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带规划条件和户型标准、带开工竣工和入住时间、带销售对象、带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条件招标选址建设,向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定向销售。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面向对应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分散平房拆迁项目中的拆迁居民销售。  (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如何管理?  答: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定。项目销售基准价格及最高销售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其他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三)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常住户籍;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的(具体收入线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向社会发布);  3、拆迁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原则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费中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他处住房合计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或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下。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金额以《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依据。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申请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手续。  (四)如何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  答:申请人按以下程序申请取得《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后,可凭证到在售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购买住房。  1、申请。申请购买人由本人或本人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向拆迁房屋坐落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同时提供以下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身份证;(2)家庭户口簿;(3)申请人与拆迁单位签订的《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类)。区房管局15日内完成审核。  2、收入核查。区房管局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开具《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核查单》,由申请人到拆迁房屋坐落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核查。区民政部门15日内完成核查,在《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核查单》上注明核查结果和经办人,加盖专用公章,由申请人转回区房管局。  3、公示。区房管局根据民政部门《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核查单》,补充填写《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并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  4、发证。经公示,对申请人相关情况无异议的,由区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  (五)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什么限制?  答: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以交纳契税日期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购房价格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综合价款。面向拆迁家庭销售的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平房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免交土地收益综合价款,购买满5年后经申请可直接取得全部产权。  购房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或由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后,该家庭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六)如何对经济适用住房实施监管?  答: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对不执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和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单位,由市国土房管局责令销售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开发销售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住房价格差价,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由市国土房管局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采取其他手段骗取购买资格或逃避应缴政府收益的个人,由其按市场价格补足应缴款项,并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补缴的,管理部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限价房的http://tjtong.enorth.com.cn/system/2008/05/09/003254946.shtml这是经济适用房的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2604396.html廉租房的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4/02/03/000726170.shtml
按照你的条件,可以申请天津--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天津住房保障制度——经济适用住房: (一)目前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哪几种类型?   答:目前,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主要面向拆迁家庭销售,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向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居住房屋被拆迁的中低收入家庭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另一种是对市内六区分散平房拆迁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拆迁中的被拆迁家庭定向实物安置的经济适用房。   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带规划条件和户型标准、带开工竣工和入住时间、带销售对象、带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条件招标选址建设,向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定向销售。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面向对应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分散平房拆迁项目中的拆迁居民销售。   (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如何管理?   答: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定。项目销售基准价格及最高销售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其他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三)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常住户籍;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的(具体收入线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向社会发布);   3、拆迁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原则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费中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他处住房合计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或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下。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金额以《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依据。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申请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手续。   (四)如何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   答:申请人按以下程序申请取得《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后,可凭证到在售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购买住房。   1、申请。申请购买人由本人或本人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向拆迁房屋坐落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同时提供以下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身份证;(2)家庭户口簿;(3)申请人与拆迁单位签订的《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类)。区房管局15日内完成审核。   2、收入核查。区房管局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开具《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核查单》,由申请人到拆迁房屋坐落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核查。区民政部门15日内完成核查,在《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核查单》上注明核查结果和经办人,加盖专用公章,由申请人转回区房管局。   3、公示。区房管局根据民政部门《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核查单》,补充填写《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并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   4、发证。经公示,对申请人相关情况无异议的,由区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   (五)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什么限制?   答: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以交纳契税日期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购房价格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综合价款。面向拆迁家庭销售的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平房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免交土地收益综合价款,购买满5年后经申请可直接取得全部产权。   购房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或由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后,该家庭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六)如何对经济适用住房实施监管?   答: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对不执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和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单位,由市国土房管局责令销售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开发销售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住房价格差价,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由市国土房管局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采取其他手段骗取购买资格或逃避应缴政府收益的个人,由其按市场价格补足应缴款项,并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补缴的,管理部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限价房的http://tjtong.enorth.com.cn/system/2008/05/09/003254946.shtml这是经济适用房的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2604396.html廉租房的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4/02/03/0007261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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