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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机关单位安防措施,在农村街道按摄像头应争取村民意见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4 09:19:24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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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农村街道按摄像头应争取村民意见吗

不用
找公安机关,安防技防措施的主管单位

在农村街道按摄像头应争取村民意见吗

2,举办大型活动需要提前多少个工作日向公安消防机关身体安全徐克 搜

举办大型活动需提前20个工作日向公安消防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大型活动承办者负责下列安全事项:1、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2、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3、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4、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5、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6、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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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防护措施是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措施中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吗

原则上,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措施中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是安全防护措施的一部分。 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生产防范检查与加大隐患整改工作力度,把安全生产防范检查工作落实到每 员工的具体行动上,做到安防工作群策群治,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正常运作。为此,公司特制定出安防检查与隐患整改措施: 一、加强公司全员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自我检查、自我保护能力。 二、执行落实公司内部安全生产防范检查“三级”管理责任制,实行车队每月一次车辆安全技术、消防设施例查,部室每季度一次安全防范普查,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大检查。 三、公司内部安全重点部位,实行定人、定期每日巡查例检,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存档。 四、实行安全防范路查路控与车辆定点检查相结合,部室、车队、安全管理员每月不低于二次路查与一次定点检查,并做好查车记录存档。 五、在安防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漏洞,要及时进行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决不留死角,为员工配备完整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www.dehsm.com并做好隐患整改跟踪检查。 六、坚持安全检查汇报工作日,在公司每月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由各部室、车队安全责任人汇报当前安全检查工作近况及提出下一步检查工作计划。 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公司没法解决的事项,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提出书面隐患整改建议。
是的!算是一种安全技术整改。

安全防护措施是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措施中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吗

4,安防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l)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应当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员应当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或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牌。  (4)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中可能导致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设施等做好专项防护。  (5)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责任方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承担所需费用。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经过设计计算,装配式的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项目经理对上述建筑物和活动房屋的安全使用负责。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9)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产品。  (l0)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度。  (l2)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13)进人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考华天谋咨询网

5,天津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单位界定标准

第三十条 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第三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第三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第三十三条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第三十四条 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6,2020年天津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天津市目前是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所以2020年是不能放的。
第一条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区全域禁止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第三条 本区对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 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含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负责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移风易俗的宣传工作。第六条 在本区从事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婚庆、殡仪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指定顾客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二)为顾客提供代购烟花爆竹服务;(三)为顾客提供运输烟花爆竹服务。第七条 在本区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对在本酒店、宾馆举办婚礼的公民提前告知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对在其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生产、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并可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及时予以处理。第九条 凡在本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 对从事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罚款;指定顾客购买并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一条 对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义务,并发生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酒店、宾馆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接受行政处罚外,根据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处分。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2020年天津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天津这两年都不允许放鞭炮了,今年我觉得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今年管的更严了。
2020年天津是不可以放烟花爆竹的,因为有污染。
可以

7,安全防护措施

原发布者:腾飞网络库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安全事故的发生会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大大增加项目部的生产成本,影响公司社会声誉,故制定有效的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不仅有利于减少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更重要的是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最好的降本增效措施。结合8.15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刘总的讲话精神,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锡铁山项目部制定如下安全事故防范措施。1、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以项目部经理为中心,各主管经理为主要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工区长全面监管,各部室成员、工区管理人员全面落实。从上而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安全生产为目标,紧密配合协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加大考核力度。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每天现场专职安全员、各部室管理人员安全监督检查、点检以及每周三的安全大检查、专项点检,特别是对作业面顶板管理、高空作业、采场的安全设施、采空区的排查及封堵、斜坡道的车辆运输、独头巷道的通风管理、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竖井提运等重点生产环节保证重点监控。对查处的隐患责令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立即下发五定表,安全环保质量室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跟踪落实整改,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作业环境,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5、推进班组建设,细化管理2016年8月17日
一、 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小区的中心地块,占地面积较大,我单位共施工四幢,层数为11~12层,层高为3米,底层4米。2#、3#楼东西两端为阶梯形,1#楼为点式结构。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屋面为斜屋面。外墙脚手架采用落地脚手架和挑脚手架。其中2#、1#楼为挑架,3#楼为落地架。在施工现场和塔吊的回转半径内设水泥库房一个,搅拌站两个,茶水厅吸烟室两个。施工电梯两台。在装饰阶段1#楼设置卸料平台,同时西1#楼西面有高压电线,给施工造成一定的难度。 二、 安全通道的防护 1、设置位置 1)2#楼南面主道路至施工电梯,北面施工主道路至楼梯出入口。 2)3#楼南面主道路至施工电梯,北面施工主道路至楼梯出入口。 3)东1#楼南面主道路至出入口,北面楼梯口。 4)西1#楼南面主道路至出入口,北面楼梯口。 2、搭设要求及防护措施 出入口通道防护棚的搭设: 1)防护棚基础必须平整、坚实,地面不积水。如不是硬地坪,搭设前必须铺通长木板。 2)防护棚的宽度必须大于出入口的宽度并要求方便施工,防护棚高度搭设至二层楼面。 3)立杆间距为2000mm,棚顶为双层防护棚,两层棚顶间距为600mm,棚顶满铺竹笆或层板。竹笆或层板用18#铅丝或12#铁丝绑牢,同时防护棚不能与主体相连。 4)在通道的两侧设置1000mm高的防护栏杆,外侧用安全立网全封闭。栏杆和立杆均用红、白油漆相间涂刷。 5)搭设好后,必须经验收并悬挂标牌和指示牌才能使用。 茶厅及水泥库房的防护: 1)基础必须平整、坚实,四周必须设置散水和排水沟,排水畅通,棚内严禁积水。 2)立杆间距为2000mm,四边均按规定设剪刀撑。 3)棚顶为双层防护棚,棚顶满铺竹笆或层板,并用18#铅丝或12#铁丝绑牢。 4)四周设1000mm高的防护栏杆。立杆,栏杆等均用红白油漆相间涂刷以示醒目。 5)搭设好后,必须悬挂标牌和指示牌才能使用。 施工电梯处防护棚的搭设: 1)基础必须平整、坚实,四周必须设置散水和排水沟,排水畅通,棚内严禁积水,棚宽必须方便施工。 2)立杆间距为2000mm,四边均按规定设剪刀撑。同时防护棚要与主体分开 3)四周设1000mm高的防护栏杆。且防护棚外侧用立网全封闭。 4)棚顶为双层防护棚,棚顶满铺竹笆或层板,并用18#铅丝或12#铁丝绑牢。 5)立杆,栏杆等均用红白油漆相间涂刷以示醒目。 6)搭设好后,必须悬挂标牌和指示牌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式中,要经常人清理棚内的垃圾。 三、楼梯口的防护: 1、分层施工楼梯时,楼梯口必须设置临时栏杆,栏杆高度不小1000mm,分两道设置。 2、梯段边临时栏杆:当楼梯模板拆除后,梯段边必须加设临时栏杆,栏杆用钢管搭设。栏杆立柱在梯井的两端从底到顶设置,栏杆分两道设置,栏杆高度不小于1000mm。 3、顶层楼梯口的防护:临时栏杆用钢管搭设,高度不小于1000mm,分两道设置,末端用钢管与楼梯间墙体连接牢固(墙上留洞)。 4、搭设好后必须经验收,标识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拆除。 四、阳台、楼层的临边防护 1、阳台临边在施工过程中及栏杆安装前必须设置临时栏杆。 2、栏杆用钢管搭设,高度不小于1000mm,分两道设置。两端用钢管固定在砼柱上。(加固图如下:) 3、当防护栏杆的长度大于2000mm时,栏杆应加设立柱。 4、栏杆搭设好后,栏杆用红白油漆相间涂刷,以示醒目,同时加以标识。 5、栏杆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拆除。 五、预留洞口的防护 1、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用木板加肋遮盖(见附图) 2、洞口边长或直径在50~150cm的洞口,用钢筋砼板内钢筋贯穿洞口构成防护网,网格大于20cm的,要另外加密。 3、洞口尺寸大于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临时栏杆,洞口下端张拉小眼安全网。同时临时栏杆刷红白相间油漆,以示醒目,并加以标识。(见附图) 4、烟道,管道井参照以上施工防护。 5、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 六、电梯井的防护 1、电梯井门洞的防护:电梯井模板拆除后,电梯门洞必须及时安装临时防护门。防护门用ф12钢筋制作。门高度离地不低于1800mm,安装时,门扇向外开,不能向电梯井内开,安装好后,门要涂刷色标。以示醒目,并加以标识,保证安全。 2、电梯井道的防护:电梯井道内每三层设置一道水平隔离层。水平隔离层用水平安全网作水平隔离,安全网张拉在电梯井的内架上,绑扎必须牢固,同时安全网内的杂物要定期安排人员清理。 电梯井内隔离层严禁用竹笆或层板等硬性材料,电梯井临时防护门每天要检查,以防被人打开,留下不安全隐患。 七、卸料平台的搭设与防护 详见卸料平台设计方案 八、高压线防护 详见高压线防护措施
鲁建发〔2005〕29号 2005年11月21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04]3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我省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确定;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计取办法。  第六条 编制工程概(预)算,应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计列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七条 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在措施费项中单独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在规费中列出安全施工费。投标方应根据工程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结合自身条件单独报价。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按省发布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90%,安全施工费按各市的规定全额计取。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及支付计划提交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并设立专项费用支付账号,作为保证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未提交支付计划和设立专项账户的,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安全监督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 各市安全监督站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联合检查。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相关费率。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环境保护费 材料堆放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垃圾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其他保护费用    文明施工费 施工现场围挡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 m;  (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五板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  场容场貌 (1)道路畅通;  (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  (4)绿化。  宣传栏等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文明施工做法    临时设施费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等临时设施。  (2)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3)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钱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  用水 生活用水 (“用水”指“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用水”—LSZ批注)  施工用水  安全施工费 接料平台 (1)在脚手架横向外侧1-2处的部位,从底部随脚手架同步搭设。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板、拉结短管、基础垫板和钢底座。  (2)在脚手架横向1-2处的部位,在建筑物层间地板处用两根型钢外挑,形成外挑平台。包括两根型钢、预埋件、斜拉钢丝绳、平台底座垫板、平台进(出)料口门以及周边两道水平栏杆。  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 多层建筑施工随脚手架搭设的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一般成“之”字形。  一般防护 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安全帽、安全带  通道棚 包括杆架、扣件、脚手板  防护围栏 建筑物作业周边防护栏杆,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吊篮升降处防护栏杆,配电箱和固位使用的施工机械周边围栏、防护棚,基坑周边防护栏杆以及上下人斜道防护栏杆  消防安全防护 灭火器、砂箱、消防水桶、消防铁锨(钩)、高层建筑物安装消防水管(钢管、软管)、加压泵等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  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安全警示标志牌 危险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各类建筑材料及废弃物堆放标志牌  其他 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有关器材的配置及检修等费用。  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 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如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注:附件复制上来就没有表格了不好看,所以你还是去搜搜这个文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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