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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离婚最低抚养费标准,天津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6 21:39:12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天津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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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市宝坻区离婚后抚养费最低给多少

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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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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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离婚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一方自愿独立抚养孩子,不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或者双方就孩子抚养费数额达成高于或者低于法律规定的数额,只要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不违反法律规定,尊重双方意愿。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孩子抚养费的数额以及如何支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处理。法院一般结合支付方的收入、当地生活消费水平、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开支等因素裁定抚养费的给付数额,一般按照支付方固定收入的20%-30%比例之间,抚养两个孩子的比例不超过50%。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以随着孩子的开支增多要求增加,如果支付方的经济状况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比如收入减少、患有疾病等,可以适当降低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双方在离婚后可以协商约定调整抚养费数额,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调整抚养费数额。

5,离婚后对孩子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应承当的义务,因此离婚后孩子虽然归前夫抚养,他是可以向你讨要抚养费的。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比如,目前在上海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一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够了。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一万多元,让其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30%即2000~3000元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几月几日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另一方应另行支付。这种观念是不妥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解释(一)中,已明确指出,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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