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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产队哪年撤销的,撤销生产大队在什么时候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7 21:33:24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撤销生产大队在什么时候

中国农村人民公社实行的三级所有组织中的中间一级。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公社管理机构分为公社管理委员会、生产大队(或管理区)、生产队三级。盈亏由公社统一负责,生产队是组织劳动的基层单位。若干个生产队组成一个生产大队。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规定,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1962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指出:人民公社宜于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人民公社的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地对“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进行了改革,三级各自成为独立的合作经济组织,不再是行政隶属和逐级过渡的关系,促进了中国农村多种形式、多层次的联合经济的发展。

撤销生产大队在什么时候

2,为什么当时要撤销天津直辖市后来又恢复

1949年1月至1958年2月,天津市为中央直辖市。1958年2月改为河北省省辖市,1967年1月恢复为直辖市。 中国直辖市发展进程:1949年10月1日: 北平改为北京市,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其他直辖市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上海广州、南京、西安、武汉。1949年11月 设立天津为中央直辖市。 1950年11月 旅大行署区改为旅大直辖市。1950年12月 南京降为省辖市。 1952年8月 恢复四川省,重庆仍为直辖市。 1953年7月 设立哈尔滨直辖市。 1953年9月 设立长春直辖市。 1954年6月 哈尔滨、长春、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武汉、广州、西安、重庆降为省辖市。 1958年2月 天津降为省辖市,河北省省会由保定迁天津。 1967年1月 天津恢复直辖市,河北省省会迁石家庄。 1997年 重庆恢复直辖市。 从以上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出,随着历史的发展以及经济政治等因素的变化,中央政府设立直辖市也在变化,这要看一座城市当时的综合地位以及对周边的影响。直辖市的根本条件还是应该看城市的底蕴,底蕴是个综合概念,它包刮经济工业根基,经济辐射带动能力,经济持续发展能力,科技文化支撑能力,战略地位,人口状况等等,而不能简单看经济发展水平。建国初期,中国的主要工业集中在东北,所以那时东北的直辖市很多,后来经济重点向沿海城市发展,东北的工业就不那么突出了,因而逐步取消。1913年天津成为直隶省省会。1928年6月,天津改为特别市,同年7月,直隶改称河北,省会仍设天津,10月省会迁北平。1930年6月天津改为直辖市。同年10月河北省会再迁天津,遂改为省辖市。1935年6月河北省会迁保定,天津又改为直辖市。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天津仍为直辖市。1949年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天津,划为华北人民政府直辖市。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时北京周边天津是最发达的城市,是北京出海的门户,遂被定为中央直辖市。但天津当时的经济能力有限,加之北京的影响作用已经覆盖了华北地区,1958年2月11日,天津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省会由保定迁天津。然而,天津又是北方重要的出海口,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战略意义十分突出,而且人口状况和城市发展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因此1967年1月恢复为直辖市。 以上是本人的个人分析,仅供参考!

为什么当时要撤销天津直辖市后来又恢复

3,天津有多少年历史

  天津地区为退海之地,又是冲积平原。约在4000年前,天津市区露出海底成陆。至迟到战国时期,天津市区已有先民劳作生息。  宋、辽时期,今海河当时称“界河”。海河以北属辽幽都府(后改析津府)武清县;海河以南属北宋高阳关路乾宁军和沧州清池县。宋朝在海河以南设立许多军事据点——“寨”、“铺”,如泥沽、双港、三女、南河、沙涡、独流等,以防辽军南下。  余贞佑二年(1214)前,设“直沽寨”,派都统完颜佑、副都统完颜咬住戍守,“直沽”之名始见史籍。天津成为畿南军事重镇。  元至元十九年(1282)海漕开通,直沽成为漕运枢纽,为此在大直沽专设了接运厅和临清万户府;并修建了直沽广通仓等粮仓。至元年间(1264-1294)还在大直估、三岔口分别建了天后宫(东、西庙)。1234年三岔沽一带盐卤涌出,特许高松、谢实等18户在此设灶煮盐;两年后,又专门设立“三岔沽司”、“大直沽司”,管理直沽盐场。  无延佑三年(1316)在直估设“海津镇”,命副都指挥使伯颜镇守。  明建文二年(1400),燕王朱棣以“靖难”为名,与其侄朱以炆争夺皇位,率兵从直沽渡河南厂,偷袭沧州,攻下南京,建文四年(1402)夺取了政权,翌年改元“永乐”。  永乐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404年12月23日)在直沽设卫,命工部尚书黄福、平江伯陈瑄、都指挥佥事凌云、指挥同知黄纲兴工筑城,并赐名“天津”,意谓“天子车驾渡河之处”。  永乐二年十二月九日(1405年1月9日)设天津左卫。永乐四年十一月八日(1406年12月18日)改青州右卫(一说青州左卫)为天津右卫。  “卫”是明朝的军事建制,由指挥使统领,直隶于后军都督府。每卫士兵足额5600人,天津三卫士兵定额16800人。  卫的建制虽没有行政职权,但有一定的土地(城堡及屯田)、数量较多的民众(屯田的军士及军属)和政事(军政及屯政)。随着人口增加,商业发展,事务繁多,词讼纠纷发生,卫所已不能治理这个军民混杂的商业化城市,明廷在天津陆续因事设官、设衙,建学,或将外地官、衙迁津理事。  清朝初年,沿袭了明朝的各项制度。顺治九年(1652)将左、右卫并入天津卫,结束了卫所官员的世袭制。三卫合并后,设立“巡道”、“同知”,负责民政事宜;“户曹”、“盐政”,负责税赋和盐业;“总兵”、“游击”、“参将”,负责军事。  雍正三年(1725),改卫为州,天津开始建立地方政府;九年(1731)升州为府,辖天津、静海、青县、南皮、盐山、庆云、沧州六县一州。  1912年(民国元年)3月,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北京政府”(“北洋政府”)成立。是年7月,撤销厂天津县的建制,保留了“府”;1913年4月,又撤销天津府,重建天津县。  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占领天津,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天津特别市”。1930年6月,天津特别市改为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管的直辖的天津市。1930年11月,因河北省省会由北京迁至天津,天津直辖市改为省辖市。1935年6月,河北省省会迁往保定,天津又改为直辖市。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建立天津市(一说“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同时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1958年2月11日,天津改为河北省省辖市。1967年1月2日,天津又改为中央直辖市,直至今日。  另外,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八日(1900年7月14日),八国联军攻陷天津城,于七月五日组成“暂行管理津郡城厢内外地方事务都统衙门”(简称“都统衙门”),对天津实行军事殖民统治达两年之久。  1937年7月30日,日本侵略军侵占天津,次日成立伪天津市地方治安维持会;12月17日,伪天津市地方治安维持会,改组为伪天津特别市公署;1943年11月,伪天津特别市公署又改称伪天津特别市政府,对天津人民实行了八年的法西斯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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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北区的行政区划

1928年天津特别市成立后,境内分属四区、特二区、特三区。1938~1942年分属四区、五区、特二区、特三区,1943年分属四区、五区、十一区、十二区,1944年分属二区、三区、四区、特管区。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境内分属二区、三区、四区。1949年天津解放前夕,境内分属二区、三区。1952年10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本市行政区划重新调整及撤销区公所成立区人民政府》的命令。天津市内11个区调整为8个区,新建立的区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组织。二区和三区的市区部分合并,称三区;农村部分划归郊区。三区人民政府建立后,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指示,依照户籍、街道、治安等情况,将派出所进行裁并,同时建立街公所,街公所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政府职能。把原二、三区43个公安派出所调整为29个,并改称街公所,下辖209个居民委员会。1954年9月,第三区人民政府更名为第三区人民委员会。1954年12月,第三区将原来的29个街公所,调整为26个。1955年3月,街公所改称街道办事处。1955年12月28日,天津市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辖区名称均按地名称呼”的规定,自1956年1月1日起,第三区改称河北区。是年6月,天津市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整,河北区将26个街道办事处裁并为15个。1958年,天津市实施新的行政区划,将天津市8个市区和4个郊区,合并为6个区。将河北区建国道街(兴隆街以南地区),全部划归和平区,划出居民40235人;河东区王串场、墙子街两个地区,划归河北区,划入居民81965人;北郊区的小淀、朱塘庄、韩盛庄、芦新河、大张庄、宜兴埠6个乡和东郊区孙庄子、大毕庄两个乡划归河北区。此外还有吊桥、解放桥、金钢桥3个渔业生产队划归河北区管理。调整后,河北区辖小关大街、小树林、天纬路、河兴庄、王串场、墙子、京津公路、中山路、转盘9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农村人民公社(兴淀公社辖56个自然村)。同年9月18日中国第一个城市人民公社在天纬路街诞生,定名为河北区鸿顺里人民公社。1960年城市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河北区将9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6个人民公社。同年10月光复道人民公社复归河北区管辖。1961年5月13日,经市人委批准,原属武清县的南王平等16个村(共121户、5726人)划归河北区,6月,改成南王平人民公社。同时将原宜兴埠人民公社重新划分为大毕庄、宜兴埠、朱塘庄、芦新河4个人民公社。1961年12月,天津市颁发文件决定恢复郊区建制,河北区农村部分全部划归郊区。1962年10月6日,天津市撤销城市人民公社,恢复街道办事处建制。河北区将7个城市人民公社调整为16个街道办事处。1966年9月5日,中共河北区委、区人委发布《关于更改区名的通知》,河北区改称卫东区。1968年1月23日,天津市革命委员会发文统一各区名称,卫东区仍恢复为河北区。当月,河北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同时将所属街道办事处,改称为街道革命委员会。1978年5月1日,中共天津市委发布文件,撤销街道革命委员会名称,恢复街道办事处。河北区将16个街道革命委员会又改为16个街道办事处。1980年4月,河北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河北区人民政府。1981年8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增设建昌道、八号路两个街道办事处。八号路街于1984年改称江都路街道办事处。1984年2月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调整河北区部分区划界线。1985年8月,增设靖江路街道办事处。1989年河北区又增设大江路街道办事处。1990年增设铁东路街道办事处。至此,河北区政府下辖21个街道办事处。同年底,河北区21个街道办事处调并为16个。2000年5月7日,河北区委、区政府将所辖街道撤并调整为10个。2014年6月,河北区辖10个街道:光复道街道、望海楼街道、鸿顺里街道、新开河街道、铁东路街道、建昌道街道、宁园街道、王串场街道、江都路街道、月牙河街道。

5,1950年天津地区属哪个

1949年1月15日 天津解放。下辖11个区,一个水上街。1949年1月17日 塘大市解放。设立塘大区。 1949年10月1日 天津属华北人民g-0-v管辖。1949年11月1日 天津市为中央直辖市,下辖12个区: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第五区、第六区、第七区、第八区、第九区、第十区、第十一区、塘大区。1950年6月13日 批准将河北省宁河县第九区的北窑村、河头村、中心桥、五十间房、义和庄等五个行政村划归天津市塘大区。1950年11月28日 批准将河北省汉沽镇的北塘车站以北至金钟河北岸、及天津县第七区大梁子等五个村划归天津市。1952年2月19日 批准将塘大区更名为塘沽区。1952年4月1日 批准将河北省天津专区的天津县划归天津市。(一说天津县由灰堆迁至陈塘庄。)1952年10月10日 批准将第一区至第十一区裁并为第一区至第八区。至此,下辖9个市辖区、1个县: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第五区、第六区、第七区、第八区、塘沽区、天津县(灰堆)。1953年5月3日 批准撤销天津县,设立津东郊区、津南郊区、津西郊区、津北郊区。至此,下辖13个市辖区: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第五区、第六区、第七区、第八区、塘沽区、津东郊区、津南郊区、津西郊区、津北郊区。1955年6月17日 批准将津东郊区、津南郊区、津西郊区、津北郊区分别更名为东郊区、南郊区、西郊区、北郊区。(一说,津东、津南、津西、津北四郊区并未更名,直至1958年撤销。)1956年9月27日 批准将河北省静海县的薛家庄村划归天津市。1958年2月11日 决议将天津市由中央直辖市降为河北省省辖市(地级)。1958年4月25日 将河北省省会由保定市迁至天津市。1958年6月6日 批准将天津专属所属的汉沽市(后改为汉沽区)、宁河县军粮城、李庄子、中心庄等划归天津市。1958年9月9日 批准撤销天津市内8个区、4个郊区、塘沽区、汉沽区,改设为中心区、红桥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河西区、塘沽区、汉沽区等8个区。 天津市公布时将中心区改为和平区。 1958年9月29日 批准宁河县宁车沽乡4个行政村划归塘沽区。至此,下辖8区:和平区、红桥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塘沽区、汉沽区,12县:沧县、河间县、献县、交河县、吴桥县、盐山县、黄骅县、霸县、任丘县、静海县、武清县、宁津县。1959年2月 将天津市汉沽区将霍庄、赵庄、纪庄、东堤头、西堤头划归天津市北郊区。1960年2月1日 将静海县杨柳青人民公社和团泊洼人民公社大南河管理区所辖的村庄划归天津市南开区;泊洼人民公社王稳庄管理区所辖的村庄划归天津市和平区。1960年3月1日 批准将静海县所辖的杨柳青人民公社划归天津市南开区。1960年4月21日 批准将天津市汉沽区划归唐山市。6月25日 设立汉沽市,由唐山市领导。至此,下辖7区:和平区、红桥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塘沽区,14县:沧县、河间县、献县、交河县、吴桥县、盐山县、黄骅县、霸县、任丘县、静海县、武清县、宁津县、蓟县、宝坻县。1961年5月23日 河北省将天津领导的县和汉沽市划归沧州、唐山等专员公署领导。1961年6月1日 将武清县所辖的南王平、芦庄、吕庄、董连庄、侉子营、喜逢台、高庄、下殷庄、大兴庄、大吕庄、小田庄、张五庄、大朱庄、小韩庄、张四庄、张八庄划归天津市河北区。1961年6月10日 将汉沽市所辖的大泊、么家铺、黄粟沽、六间房、裴庄6个村划归丰润县。1961年6月 天津专员公署机关驻地由沧县迁回天津市。6月1日 青县与静海县分设,恢复青县建制。6月10日 宁河县与汉沽市分设,恢复宁河县建制。10月7日 将宁河县大田庄人民公社所辖的大田庄、大王瞿阝、小、王瞿阝、大马杓沽、小马杓沽、新立、下坞、芦家坞8个村;南涧沽人民公社所辖的西孟庄、孟家瞿阝、桥沽、后沽、前沽、宝田6个村划归汉沽市。至此,下辖7个区:和平区、红桥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塘沽区1962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天津市东郊区、南郊区、西郊区、北郊区。1962年10月20日 决议撤销汉沽市,将汉沽市的行政区域划归天津市,10月27日 批准恢复天津市汉沽区。1962年12月1日 批准设立天津市北大港区。至此,下辖13个区:和平区、红桥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塘沽区、汉沽区、东郊区、南郊区、西郊区、北郊区、北大港区。1966年8月至9月 和平区改为斗争区、河北区卫东区、河东区改为东风区、河西区改为红旗区、南开区改为东方红区、红桥区改为红卫区(1968年1月23日改回)。1967年1月2日 决定将天津市有河北省省辖市改为中央直辖市,下辖13个市辖区。1969年8月5日 于涉县建设天津铁厂,划归为河东区管辖。1969年11月18日 批准撤销北大港区,其行政区域并入南郊区。至此,下辖12个市辖区:和平区、红桥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塘沽区、汉沽区、东郊区、南郊区、西郊区、北郊区。1973年7月7日 批准将河北省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划归天津市。至此,下辖12个市辖区:和平区、红桥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塘沽区、汉沽区、东郊区、南郊区、西郊区、北郊区,五个县:蓟县、宝坻县、武清县、静海县、宁河县。1979年5月15日 批准将河北省遵化县的官场、出头岭、西龙虎三个公社和石门公社的西梁各庄大队、小辛庄公社的景各庄、赵各庄二个大队划归天津市。1979年11月6日 设立大港区。至此,下辖13个市辖区:和平区、红桥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塘沽区、汉沽区、东郊区、南郊区、西郊区、北郊区、大港区,5个县:蓟县、宝坻县、武清县、静海县、宁河县。1992年2月12日 批复天津市东郊区更名为东丽区、南郊区更名为津南区、西郊区更名为西青区、北郊区更名为北辰区。至此,天津市下辖13个市辖区:和平区、红桥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5个县:蓟县、宝坻县、武清县、静海县、宁河县。2000年6月13日,批准撤销武清县,设立天津市武清区。2001年3月22日,批准撤销宝坻县,设立天津市宝坻区。至此,下辖15个行政区:和平区、红桥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3个县:蓟县、静海县、宁河县。2003年3月 津冀陆上勘界完成,汉沽农场、芦台农场正式划归唐山市。2009年11月11日 批准撤销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至此,下辖13个行政区:和平区、红桥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滨海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3个县:蓟县、静海县、宁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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