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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新生儿落户政策,天津河西新生儿落户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3 00:05:59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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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河西新生儿落户

新生儿的户口只能随父母任一一方的户口,你的户口不在河西,孩子的户口肯定落不了河西。你迁河西后,孩子的户口才可以落到河西
没有结婚证在天津上户口费劲 可以在单位或街道开父母的证明 再拿出生证明 去试一试

天津河西新生儿落户

2,天津市新生儿落户最新政策

新生儿落户,家长必须有合法稳定住所才能落户的啊。有一种情况虽然没下房本也是可以落户的。你只有购房合同和契税证明,可以拿着去问一下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你这个房子是否已经在公安机关备案,如果已经备案,那么虽然没有房本,也是可以落户的。
孩子户口无条件随你落下.你爱人那个需要你们买房子了才能落在你们的房上.具体政策在查一下购房落户政策.

天津市新生儿落户最新政策

3,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1.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孩子随迁落户需求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去,未满1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自立户。 (1)请求人在津具有合法波动住所(非个人户口); (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孩子已在客籍注销居民户口,若孩子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2.孩子须与请求人注销在同一户口本上,且亲属关系注销明白。假如孩子的户口没有和请求人注销在同一户内,不能请求孩子随迁。

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4,天津宝宝 上户口

可以让女儿跟爸爸上户口,也可以跟妈妈上户口,您们可以自己选择。最好考虑孩子的上学的所在地上户口。拿出生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就行了。如果你的户口要迁到天津,那是有条件的,过去是配偶7年以上就行了,现在可能改了,可以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处问问。
孩子可以直接落在父亲的身上落非农业,你必须10年满35岁才可以迁入
父母双方 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社区或者村委会的第几胎证明,准生证,医院的出生证,在天津爸爸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就行。
结婚登记10年以后能迁户口的,你们结婚生的孩子的户口可以上到你老公户口上(老公有天津市正式户口的话)

5,天津市新生儿入户办理 天津新生儿怎么上户口

天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有关规定第六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生登记申请,应予受理:(一)新生婴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二)新生婴儿未随父或母在外省市登记户口,未取得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资格。第七条 应按照以下情况登记婴儿户口类别:(一)随母落户,户口性质与母亲一致;随父落户,户口性质与父亲一致;(二)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三)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的,可随父或母在津登记落户;(四)父母双方均为驻津部队现役军人的,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五)新生婴儿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第八条 办理出生登记应提交以下手续要件:(一)出生医学证明。凭出生医院打印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对持手写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的,还需提交出生医院出具的手写情况说明,并加盖该医院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对《出生医学证明》丢失,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凭母亲户口所在地区县妇幼保健院(所)加盖补发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原出生记录复印件;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凭原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和原出生记录复印件;(二)婴儿父或母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第九条 对于符合办理出生登记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根据《出生医学证明》内容及本人实际情况,完成系统登记工作,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公民身份号码;(二)打印《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并交申办人审核签字;(三)打印《居民户口簿》;(四)在《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相应位置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民警章;(五)留存《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按月份装订保管,年底汇总成册;(六)退还申办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并将《居民户口簿》交与申办人;(七)将《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移交社区民警完成户口过录。

6,孩子如何在天津落户口

没这么麻烦,孩子户口可随母亲也可随父亲。孩子父亲要是天津常驻户口孩子可以把户口上在天津。你跟我的情况差不多。带孩子的出生证明、结婚证和他父亲的户口本去户口所辖派出所就可以
大连公安> 大连市公安局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学生退学户口迁移和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落户 治安支队 时间:2009-3-15 13:15:44 办事流程及手续:本市大中专院校招收的新生,生源地是省内的不迁移户口,生源地是省外的,迁移户口采取自愿,需持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迁移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本市生源退学的,持学校保卫部门或学生处出具的退学证明、《迁移证》,到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 非本市生源在市内四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由大连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在《户口迁移证》背面或《大中专毕业生学生户籍证明》加盖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非本市生源到我市其他地区就业的毕业生,由就业所在地人事局在《户口迁移证》背面或《大中专毕业生学生户籍证明》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毕业生凭《毕业证》、已盖章的《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学生户籍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大连市生源毕业生拟在生源地就业的,户口可直接归户。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原迁出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 本地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手续:本地生源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学生户籍证明》等直接到原迁出地派出所办理。 凡应届大学专科毕业生落户市内四区的,由市人事局每年下发专科生紧缺专业目录,就业所在地派出所按照当年下发的专业目录办理落户,落户手续及程序均按上述规定。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7,天津人才引进后孩子户口怎么落

天津市户口政策: (一)新生婴儿随父登记户口的 新生婴儿父亲为本市常住户口,母亲在本市有常住户口或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长期在津居住,申报随父登记出生,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子女未落户证明、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二)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登记户口的 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出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居(村)委会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三)投靠亲属户口 1、投配偶户口 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我市居民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员,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迁。对其中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居民结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顾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子女可以随迁。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因病残投配偶还要提交指定医院证明和残疾程度照片,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件复印件。 外地农村妇女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的,以及本市武清区、宝坻区以及到县、宁河县和静海县(以下简称"两区三县)农村妇女与其它13个区农业人口结婚的。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和村、乡(镇)接收证明,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2、父母投子女户口 对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人员,身边无子女,他处无投靠条件,在我市有投靠条件的准予在津子女户口地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和他处无投靠证明。 3、子女投父母户口 我市居民与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以及"两区三县"非农业户口的妇女结婚,婚后女方在津居住,年龄在30周岁以上,或年龄不足30周岁但子女应上小学的,以及 1997年以后出生的子女已随母落户的,准予子女投父落户。需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子女未落户的还要提交子女未落户证明,父母离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遗留的子女还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 (四)收养子女户口 本市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收养手续。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收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收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 (五)离、退休人员户口 家庭基础在津,单身在外地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来津投靠配偶,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和退休证复印件,因病提前退休的还要提交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 (六)突出贡献人员户口 1、对外省市人员和我市农业人口在津兴办私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30万元人民币的,可准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高级管理人员1名在津落户或"农转非"。对外省市在津投资兴办的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及本市乡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的,可准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高级管理人员1名在津落户或"农转非"。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纳税凭证复印件。 2、在我市经济建设中,获得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外省市来津人员,可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户,需提交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结婚证、身份址、户口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七)引进人才户口 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户。 外省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只限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不含业大、职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已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允许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农业户口可办理"农转非";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中工作满3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报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我市,并可办理"农转非"。具有我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本科学历人员,已在我市注册企业中工作满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迁入我市或"农转非" 的,可参照此规定办理。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引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小城镇户口 我市农民已到建制镇镇区范围内居住,具有合法自建房、企事业单位建房、购买的商品房等合法固定住所,以及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小城镇户口。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复印件,已婚的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九)大专毕业生落户政策 对我市大专院校短缺专业,在我市公开招聘后仍不能满足需求,需要使用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的,且该毕业生已在我市注册企业工作满2年,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短缺专业是指:石油工程、地质、测井技术、地球物理、勘探、钻井工程、铁道工程。对于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生源,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在其他十三区落户的,也照此办理。 (十)应届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 应届本市生源外地高校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集体户口,也可迁回家中或在亲朋处落家庭户口;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可在院校所在地保留两年,本人愿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外地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有接收单位,持经市教委编号盖章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电话: 23394772)办理手续。因租、借个人房屋等原因不具备登记户口条件的,允许其在服务处所所在地登记集体户口,或在津亲朋处登记家庭户口。
这个要有自己的房子才可以----==人才引进也叫干部调动,现在就看你原籍的人才能不能给你补转正定级的手续了。集体户口是正式的天津户口,不是蓝印。孩子能否随迁,一般集体户口不能。。天津人才引进需要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并且在天津有接收单位,而且在天津上社保,就可以了!
走子女投靠,或者人才引进家属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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